传统文化开发助力乡村振兴
传统文化开发助力乡村振兴不仅有助于激活乡村经济内生动力,重塑地域文化身份认同,还可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当前,传统文化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还存在资源碎片化导致开发效率低下、传承人才断层制约持续发展以及商业化与保护失衡引发文化异化等困境。因此,必须构建系统化资源整合机制,完善本土传承人培养体系,同时建立分级保护与收益平衡制度,切实推进传统文化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的创新实践。
在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当下,乡村社会面临着“空心化”与文化断层的双重挑战,如何借助传统文化开发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已成为当下亟须解答的重要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文化振兴是核心内容之一。将传统文化置于关键位置,表明它不仅是乡村精神根脉与历史记忆的承载主体,还是重塑地域文化认同、撬动文旅经济发展、促进城乡共荣的核心力量。然而,在实践层面,资源整合效率低下、传承主体不断流失、商业化过度侵蚀等结构性矛盾使得地方传统文化开发陷入“保护与利用难以平衡”的现实困境。审视既有研究,大多集中于个案经验的总结归纳或宏观政策的解读阐释,对“文化资源—主体—机制”之间的系统性关联缺乏深入剖析,针对困境与解决路径的精准对应研究亦较为短缺。鉴于此,本文尝试从多学科交叉的研究视角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开发赋能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探寻能够兼顾文化传承与产业创新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力求为破解乡村文化治理难题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理论参考与实践启示。
传统文化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激活乡村经济内生动力
传统文化开发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节庆习俗等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本,突破了传统农业单一结构的束缚,为乡村打造了多元化收入增长点。乡村经济内生动力源自对本土资源的深度挖掘与创造性转化,而传统手工艺产业化激发本地居民参与生产的积极性,进而吸引外部消费市场,形成“以文养产、以产哺文”的良性循环。这种开发模式减少了对外部资本和政策的过度依赖,促使乡村经济主体从被动接受扶持转为主动参与市场分工,构建起基于文化独特性的核心竞争力。传统文化衍生的非遗体验工坊、民俗主题民宿等特色产品与服务,吸引着城市消费群体流向乡村,推动了城乡要素双向互动,让乡村从“资源输出地”向“价值创造地”转型。文化经济具备低环境消耗、高附加值的特性,能够在保护生态基底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有效规避工业化进程对乡村自然环境的破坏,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重塑地域文化身份认同
在全球化与城市化的推进下,乡村常遭遇文化记忆断裂、集体认同渐弱的困境,而传统文化开发可通过重构地域符号体系及意义网络,重新确定乡村社群的精神坐标。地域文化身份认同的构建,离不开对历史脉络、地方知识、集体记忆的持续唤醒与再造,如传统节庆的复兴既加深了村民对共同历史渊源的感知,又借仪式展演让代际间的文化基因转化为真实可感的存在。这种认同重构具备双重作用。于内,能凝聚分散的乡村社群,提升居民对本土文化的自豪感与归属感,激发他们守护和传承文化的主体意识;于外,清晰的地域文化身份可使乡村在城乡二元结构中摆脱“文化他者”的被动定位,以独特的文化符号体系参与现代文明交流,成为多元文化生态里不可或缺的部分。从更深层次来讲,文化身份认同的重塑能够抵御标准化、同质化的现代性冲击,为乡村留存差异化发展的文化根基,并在全球地方性竞争中稳固确立其文化主权地位。
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
传统文化开发通过打通文化资源与旅游消费的场景壁垒,催生“文化体验+旅游服务”的新型产业形态,实现文旅价值链的纵向延伸与横向拓展,以文化内核提升了地方旅游产品的精神附加值,将传统建筑美学融入民宿设计,把民间传说转化为沉浸式剧场演出,使游客从浅层观光转向深度文化体验,从而突破了“门票经济”的局限,激活了餐饮、住宿、文创等衍生消费链条。这种融合不仅重构了乡村文旅产业的盈利模式,还通过打造文化IP形成品牌溢价效应,让乡村从“地理空间”升维为“文化目的地”。文旅产业的深度耦合还能倒逼农业、手工业等传统产业升级,传统农耕文化体验项目可带动有机农业与休闲教育协同发展,手工艺研学旅游则促进非遗技艺的标准化与市场化转型。从宏观层面看,文旅融合构建起“文化—生态—产业”三位一体的生态系统,实现了乡村资源的多维整合与效能倍增,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兼具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传统文化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困境
资源碎片化导致开发效率低下
传统文化资源的分散性与无序性成为开发效能提升的一大障碍,具体体现为物质遗产、非遗技艺、民俗活动等要素在地理空间分布和产权归属上的割裂状态。乡村文化资源多散落于不同村落或家族,因缺乏系统化的普查与分类,开发主体难以实现资源的联动整合。以同一流域的传统村落为例,其持有的相似非遗技艺本可形成集群优势,却受行政区划壁垒与利益分配矛盾制约,不仅无法协同打造区域性文化品牌,反而陷入同质化竞争与重复建设的不利局面。资源碎片化还致使开发成本高企,分散的文物修缮、技艺保护、节庆策划等工作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却因缺乏统筹规划难以产生规模经济效应。更深层的问题在于,产权不清与利益博弈削弱了政府、企业、村民等多元主体间的合作基础,作为文化持有者的村民常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导致资源开发陷入“投入大、回报低”的恶性循环。这种低效的开发模式不仅造成文化资源的闲置,还阻碍了乡村文化资本向经济价值的转化,使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传承人才断层制约持续发展
传统文化传承链条的断裂是威胁乡村文化生命力的一大问题,其成因在于代际传承机制的失效与现代社会价值取向的矛盾。老一辈传承人因年龄增长逐步退出实践领域,青年群体却受城镇化进程和就业观念的影响,普遍对需长期投入的传统技艺学习兴趣匮乏,致使木雕、染织、戏曲等依赖口传心授的技艺面临“人亡艺绝”的境地。传承断层不仅表现为技术层面的人才短缺,还反映出文化认知的代际差异。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的象征意义和精神内核缺乏深度认同,多将其视作“过时的谋生手段”而非可转化的文化资源。此外,现行教育体系与职业评价标准尚未能充分赋予传统技艺传承者应有的社会尊重与认可,且传承人职称评定、经济保障等制度的缺失,进一步加剧了人才流失问题。这种断层效应使得文化开发沦为浅层的符号借用。例如,旅游表演中程式化的民俗展示,因缺少真正掌握核心技艺的传承者参与,逐渐丧失文化真实性与感染力,导致乡村文化记忆空洞化和传承谱系瓦解。
商业化与保护失衡引发文化异化
资本逻辑对传统文化场域的过度渗透正消解着其原真性与主体性,使文化保护目标让位于短期经济利益攫取。部分开发商为迎合消费市场需求,常对传统文化进行标准化改造与快餐式包装,将神圣的祭祀仪式简化为娱乐性表演,把传统手工艺批量生产成低质旅游纪念品,造成文化内涵的肤浅化与庸俗化。此类商业化改造割裂了文化与实践场域、社群生活的原生联系,使其沦为脱离语境的文化商品。更严重的是,过度开发会引发文化解释权转移:外部资本通过掌控叙事话语权,将地方性知识重构为符合消费想象的“他者景观”,本土村民反而沦为文化展演的“工具人”,丧失对自身文化意义的定义权。这种异化过程扭曲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核,还可能导致文化生态的不可逆损伤,传统节庆因旅游档期调整丧失原有的时间神圣性,手工技艺因机械化生产冲击失去技艺传承的严谨性。
传统文化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
构建系统化资源整合机制
地方构建系统化资源整合机制需从多层面推进。第一,可由省级文旅部门牵头制定全域文化资源开发规划,以县域为单位搭建“文化遗产数字化平台”,借助遥感测绘、三维建模等技术对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全要素数字化建档工作,形成包含资源类型、空间分布、产权归属、保护等级的动态数据库,以此解决资源底数不清引发的盲目开发问题。第二,要打破行政边界限制,推动相邻县域或文化圈层组建跨区域文化联盟,通过联合申报文化生态保护区、共享非遗传承基地、统筹文旅线路设计等方式实现资源联动开发。例如,将分散的红色遗址、传统村落、非遗工坊串联成“主题文化廊道”,依托统一品牌运营提升资源聚合价值;还需建立“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四级利益联结机制,政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政策引导,企业以PPP模式参与文化项目投资,村集体以资源入股获取分红,村民通过技艺培训进入产业链就业,同时,设立由村民代表、企业方、专家组成的文化开发议事会,定期协商资源开发优先级与收益分配方案,保障多方主体权责对等。第三,需引入区块链技术对文化资源开发流程进行溯源存证,实现从资源确权、交易流转到收益分配的全程透明化,防止资源被无序抢占或低效滥用。
完善本土传承人培养体系
地方完善本土传承人培养体系需以“教育链—政策链—市场链”三链融合重构传承生态。第一,教育链层面,可在县域职业教育中心开设“非遗传承特色班”,将刺绣、陶艺等传统技艺纳入中高职课程,实行“双导师制”。学校教师教授美学设计、市场营销等现代课程,非遗传承人负责技艺实训,同时建立“学分银行”,允许学徒通过参与村落节庆组织、文物修缮等文化实践积累学分;推动中小学开设“文化认知课”,组织学生参与非遗工坊体验、方言故事采集等活动,从认知层面培育青少年文化认同。第二,政策链层面,可由政府设立“传承人梯度认证制度”,按技艺水平划分镇级、县级、市级传承人名次,各级对应差异化补贴及带徒授艺优惠,如基础津贴、项目资助、医保补助、税收减免或工作室租金补贴;联合高校与行业协会制定传统技艺职业能力标准,将传承人纳入“乡村工匠”职称评定序列,打通职业上升通道。第三,市场链层面,则要引导电商平台设立“乡村文化专区”,借助直播带货、短视频等数字化手段拓展销售渠道,鼓励文旅企业开发“技艺研学游”,把传承人工作室转化为文化体验节点,使其通过技艺展演、教学互动获得收入;成立县域文化传承基金,专门支持如木雕技艺应用于现代家具设计等传统技艺创造性转化项目,以此推动传承向“创意产业”方向转型升级。
建立分级保护与收益平衡制度
地方建立分级保护与收益平衡制度需构建“分类定级—利益分配—动态调控”的闭环管理体系。第一,分类定级环节,由文化遗产专家、村民代表及文旅企业代表组成评估委员会,依据文化资源的历史价值、濒危程度、市场潜力等指标,将其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适度利用区、创新开发区三个等级:核心保护区涵盖祭祀仪式、濒危技艺等,严禁商业化改造并设立专项保护资金;适度利用区包括传统建筑、节庆活动等,允许在保持文化本真性的前提下开发体验项目;创新开发区聚焦民俗故事、地方美食等,鼓励通过IP授权、跨界合作进行创意转化。第二,利益分配方面,可在村集体内成立文化合作社,将文化开发收益按保护投入、公共服务、村民贡献等维度进行分配,既保障资源保护与传承人补助,又兼顾村内公共服务建设及村民分红。同时引入“文化受益者付费”机制,对使用核心文化元素的企业收取品牌使用费,纳入合作社统筹管理。第三,动态调控上,则可开发“文化生态监测平台”,通过游客承载量、传承人数量、技艺使用频次等数据,实时评估开发强度对文化原真性的影响,一旦发现过度商业化迹象,立即启动分级调整机制,如将某节庆从适度利用区降级为核心保护区并限制商业活动;司法层面要推动地方人大制定相关管理条例,明确破坏文化原真性的法律责任,设立文化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允许社会组织对违规开发行为提起诉讼,形成“分级保护—收益共享—法律约束”的全链条治理框架。
传统文化开发不仅是乡村振兴进程中的文化溯源探索,还是推动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关键突破方向。从“意义阐释—困境剖析—路径构建”三个维度展开分析,既论证了传统文化在激活乡村经济动能、重构文化认同体系、优化产业发展形态等方面的独特价值,也针对资源整合效率、人才储备机制、利益分配格局等核心问题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框架。唯有构建政府统筹引导、市场活力驱动、社群主体参与的协同运作机制,方能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创新发展之间找到动态平衡点,使传统文化真正成为乡村可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与物质根基。但不容忽视的是,文化开发本身的多元复杂性及地域间的显著差异性,决定了这一实践过程难以依靠单一模式快速推进,必须警惕标准化开发可能对文化多样性造成的侵蚀风险,同时积极应对代际传承断层与数字技术融合过程中出现的全新挑战。未来,可将重点转向区域实践的长期影响追踪,深入挖掘文化资本向发展动能转化的内在规律,以便在全球化浪潮与本土实践的互动张力中,探寻一条既坚守文化根脉、又能激发创新活力的中国乡村振兴特色路径。
终审:魏文源
监审:焦慧玲
编校:李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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