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打造幸福河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民生为上,治水为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我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持续开展多层次、不同专项治水行动,坚持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水统筹”,我区水环境质量发生转折性变化,国省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和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五年保持100%。自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江宁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生态为主要任务,以建设幸福河湖为标杆,巩固落实河长制,稳步提升水环境,着力打造水美乡村、水美街道;全力开展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改革创新,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河湖长制取得显著成效。
主要做法与成效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狠抓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督查督办、严格考核,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完善河湖长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有效”转变。建立区、街、村三级129名河湖长的工作网络,对全域29条河道、13座水库、11座重点塘坝及800多处小微水体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全部列入河湖长制管护名录,实现全覆盖管理和保护。一是严格要求河长履职尽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专题研究河湖长履职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的通知》文件精神,形成区级河长领头示范,各级河长勇于争先的履职氛围。近年来,街道各级河湖长按照《南京市河长湖长履职办法》,全面高效完成巡河履职任务,江宁街道辖区53条水体已全部落实河长制。区、街、社区三级河长按“三清楚四到位”的巡河要求及频次开展常态化巡河,继续履职尽责。河长制公示牌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更新。长江岸线另增段格长制,街道责任范围包括新洲、星辉社区4个段格,配齐4名段格员,强化巡江护江。据统计,2021年街道及各社区组织清理水面垃圾896吨,投入人工10060个,船次250台班,使用编织袋27800条,让美丽乡村水清岸绿。二是完善河湖长工作机制。在充分实行“河湖长制”8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创新实行“河湖长+断面长”“河湖长+网格长”“河湖长+岸线长”“河湖长+检察长”等管理模式,探索跨区域联合共治,建立跨界河湖联合河湖长制,实现联防联控、水岸同治、齐抓共管、多点发力,打破行政壁垒,打通行政司法衔接通道,有效破解水环境治理难题。三是科学编制实施“一河一策”。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因河施策的原则,编制完成全街道列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所有河湖的“一河一策”,明确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落实责任、落地见效。在此基础上,将河湖长法定职责、责任河湖简况、巡河履职程序等重点内容汇编成册,制定形成“河长手册”,确保河湖长人手一册,随时查询,方便履职。四是全民动员参与河湖共治。深入开展全民护水节水宣传教育行动,把群众、媒体、志愿者、民间环保组织等动员起来,不断增强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河流水质保护工作。在全街道形成爱水、护水、惜水的浓厚氛围。积极宣传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每年组织“河小青”“长江守望者联盟”“保护水源地 争当河小青”等各类志愿宣传活动数十次,吸纳志愿者上千名,活动参与度达万余人次,以多种方式呼吁全区人民守护河湖、保护生态。“长江守望者联盟”获得第五届江苏志愿服务金奖。
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长效管护
一是“清四乱”常态化。持续落实河湖“清四乱”工作,各社区扛起属地责任,加大“四乱”问题发现力度,将“四乱”治理在萌芽状态。2021年底,街道已完成12处问题整改。对2020年“清四乱”B类、C类工单,“一点一策”制订相关整治方案,持续整治工作。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委托江宁水务集团公司对实施物理封闭的子汇洲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及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管护,实施24小时保安值守制度,对水源地及取水口进行日常巡查;编制完成《江宁区长江子汇洲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评估报告》、修编《江宁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2019—2025)》;新济洲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正加速推进,工程整体进展符合预期。三是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骨干河道管养规范化管理,区属河道管护全部实行管养分离,择优选择养护单位进行专业化养护。街道每月抽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同时,积极尝试建管养一体化机制,采取DBO或EPC+O等模式,引进专业队伍,强化水质维护和设施运行,巩固整治成效。四是加强雨污分流治理。按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要求,以污水处理厂收水服务范围为单元,因地制宜组织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持续加快开展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推动实施学校雨污分流排查改造工作。试点小区雨污分流工程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老党员、小区业主代表等志愿者对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协助化解矛盾,形成良性沟通机制,把矛盾控制在小区内部,有效压降各类投诉。全面摸清家底,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加快推进全区排水管网排查检测,摸清管网底数,查清问题症结,尽快绘制排水管网GIS“一张图”;开展“小散乱”排水户排查,摸清“小散乱”排水户和建设工地的水量水质、预处理和接管等情况;开展新建小区排水系统和存量水务设施效能评估。
严控水环境污染,加强水污染防治
“十三五”期间,街道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滨江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并有所提升,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标准,3个市考断面水质优Ⅳ类以上。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获评2020年住建部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一是严格管控排水行为。加强排水许可证核发及事后监管执法工作,遏制污水违规排放行为,全街道共办理排水许可证94本。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用种养结合,就地利用和协作生产有机肥的利用等模式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实施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制。对直接影响水体达标的区域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治理试点。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多途径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水产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加强农村厕所化粪池日常巡查和清掏管理,及时开展渗漏化粪池排查改造。三是突出船舶污染治理。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动静结合,加大港口码头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对船舶油污水、垃圾和生活污水排放的管控。
开展水环境治理,修复河湖水生态
一是紧绷“市考断面达标”的弦。2021年,江宁街道水质考核断面共5个,2个省考断面Ⅱ类、Ⅲ类标准,3个市考断面Ⅳ类标准。街道通过实施雨污分流、沿河排口整改、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循环补水等科学措施综合治理水环境,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是重点治理较差水体。2021年排查出街道较差水体45条,实施月监测。相关社区开展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种植水生植物生态治理、清淤疏浚等措施来改善水质,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投入工程措施。铜井河生态补水工程即将施工。俞王庄河、柏水桥河生态补水方案处于方案编制中,已列入2022年城建计划。另外,在长江江宁段岸线清理整治基础上,对19.08千米堤岸及新济洲5个洲岛水岸近18400亩(约12.27平方千米)湿地开展生态修复与景观提升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打造了一批“水美乡村”。四是保障入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牧龙河、板桥河、七乡河、江宁河、铜井河等入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实施铜井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对全街道考核断面、河道及重点泵站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定期发布环境通报。
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河湖长履职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各级河湖长能够按照《南京市河长履职办法》正常巡河履职,但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闭环上还有所欠缺,有的巡河流于形式,有的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处理,有的交办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等,河湖长履职尽责任重而道远。
二是河湖“四乱”问题去存量压力较大。河湖“两违”“三乱”“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每年都有大量河湖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清理和处置,但河湖“四乱”问题由来已久,积弊较深,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同时,随着“清四乱”工作的持续深入,越来越多的历史遗留问题被暴露出来,这类问题往往情况复杂、矛盾重重、处理难度巨大。
三是河湖长制工作成果不够系统。河湖长制包罗万象,包含与水相关的方方面面,各有关单位在职能范围内均取得了不少与河湖长制相关的突出成绩,但信息沟通与分享还不及时,收集、整理、归纳还有所欠缺,较难形成体系。河湖相关的治理成效也未有较为直观的影像、图文资料,缺乏统筹管理,难以收集归档,这也限制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和推广。
下一步工作打算
江宁治水新征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任何时候、任何工作都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始终坚守的价值理念,作为开展治水行动的自觉遵循,作为推动发展的行动指南,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打造美丽河湖江宁样板,努力绘就美丽江宁新画卷。各级河长要切实增加日常挂钩河湖的巡查频率,打通河湖水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全区消除劣V类水体工程;做好长江江宁段19.08千米岸线生态环境整治的“头号工程”。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成效大小关键看责任落实,各级河长既要挂帅、更要出征,确保负责的水域问题一体解决、工作一体推进、水质一体改善。稳步推进江宁街道河湖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进程。
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以落实河湖长制为契机,推动美丽河湖建设,积极开展巡河、护河、治河行动,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协调解决,形成巡查检查、问题发现、交办分办、协调解决的工作闭环。认真组织实施入江入河排口整治工作,确保水体不受污染。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达到预期效果。水环境治理既要解决水里问题,又要注重在岸上下功夫,要先做“减法”再做“加法”,持续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及长效管理工作。要强化系统思维,以问题导向为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优化雨污水管网布局,推动雨污水管网系统提质增效,确保城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协同推进,确保整改到位、早见成效,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效能。各级河湖长是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领导者、决策者、组织者、推动者,同时,进一步明确街道、园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深入推行河湖长制。
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党工委、办事处将统筹安排河湖长制有关专项资金,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河湖管理保护项目及河湖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审计监督,规范河湖管理保护资金使用。积极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以长江保护为标杆,推广治理和管护经验。将河流整治纳入美丽乡村建设体系,打造一村一水景,处处是九寨,进一步凸显水在生态环境中的显著作用。各级河长要强化使命担当,增强爱水治水护水意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江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河湖“清四乱”为抓手,着力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明确河湖长效管控和责任主体,建立河湖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和空间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增“四乱”问题,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在清除违法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违法增量。巩固央督警示片整改成效。对已完成整改的水环境问题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强化河道及排水设施维护管养,定期监测水质,发现问题快速溯源整改,及时处置到位,确保问题不反弹;持续开展关联雨污水管网排查改造、片区雨污分流完善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整治建设,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四是进一步加快“幸福河湖”建设。统筹全区各级河湖长和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2021年省、市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全面加快幸福河湖建设。通过“一年示范引领、两年多点突破、三年全面提升”,到2023年全面完成全市三个“100条”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到2025年全区建成区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区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莹珠
编校:乔星琦
网络:吴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