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邵阳古村的活态传承密码

时间:2025-11-05 08:59:33来源: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文字:邓慰旺

  传统村落是中华文化的优秀代表。在生态文明语境及乡村振兴背景下,传统村落的保护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本文通过对湖南省邵阳市48个传统村落的分布、成因、选址、资源特点进行提炼与分析,剖析传统村落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及经济特征,并总结当前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不均衡等问题。基于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路径,最后列举邵阳市在保护传统村落中的具体实践。本文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路,提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路径,以期为新时代传统村落如何焕发新活力提供启示。

传统村落现状

  在2 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湖南省邵阳市受楚文化、梅山文化、湖湘文化及移民文化影响,形成了大量文化深厚、特色明显的村落。2023年底,邵阳市共有村级行政单位3172个,已纳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48个,这些传统村落是邵阳地区农耕时期形成的聚落形态,是农耕文明历程的最佳见证和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西多东少、局部集中”分布

  邵阳市西部的城步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城步县”)、绥宁县、洞口县共有传统村落30个,占比为62.50%;邵阳市中部的邵阳县、隆回县、新宁县与武冈市共有传统村落10个,占比为20.83%;邵东市与新邵县共有传统村落8个,占比为16.67%;东、中、西部分布差异明显。总体而言,邵阳市传统村落多数分布在市域西部自然条件相对恶劣、交通条件相对不便的集中连片地区(见图1)。

“土著、迁徙、堪舆、避乱”成因

  邵阳市传统村落的形成原因主要包括土著居民择地而居、人口迁徙而居、官宦商贾堪舆而居及战乱避地而居等四种方式。其中,土著居民择地而居的村落共有6个,人口迁徙而居共有19个,官宦商贾堪舆而居共有19个,战乱避地而居共有4个。此外,形成于元代及以前的村落有17个,形成于明代的村落有21个,形成于清代及以后的村落有10个。

“逐水、安营、择路”选址

  邵阳市的传统村落选址主要涵盖了四个核心因素:逐水而居、安营扎寨、择路而居与择田而居。其中,逐水而居形成的村落共11个,如城步县羊石村、新宁县西村坊村、邵东市清水村等;安营扎寨形成的村落共3个,城步县长安营、大寨、上堡村;择水路与陆路交通而居形成的村落共计18个,村落在古道汇集之地(如码头、驿站),逐渐兴起,进而逐渐形成聚落,市域内最典型的此类村落有武冈市浪石村、邵阳县塘田村、城步县铺头村等;择田而居形成的村落共计16个,村落在土地肥沃、地形平坦处选址,形成聚落,如绥宁县花园阁村、城步苗族自治县杨家将村与新邵县清水村等。

“文物、文化”资源聚集

  邵阳市现有传统村落中,包括绥宁县的大园村与上堡村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以及城步县大寨社区、洞口县宝瑶村、隆回县崇木凼村与老屋村、绥宁县田心村、武冈市浪石村6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其中,28个传统村落内分布有73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文保单位2处、省级文保单位16处,市级文保单位7处,县级文保单位48处;48个村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共64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项(见图2)。

价值研判

溯源农耕文化、村落变迁的历史价值

  邵阳市传统村落多数是以血缘文化为纽带而形成的,其留存的历史文化遗产反映了家族将耕读文化与生活不断融合发展的历史,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农耕信仰、乡规民约、家风家训、民间传统、节日仪式等生产生活规则以及族群秩序,维系着乡村生活秩序和农业生产秩序。这些传统村落的形成代表了邵阳市特定的历史和人文背景,承载着邵阳市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能真实反映出不同历史背景、不同地域环境、不同社会文明的形成、发展及变迁,是当代人感知古代乡村生活的“博物馆”。例如,邵东市清水村记载着清代湘中南第一米商申承术兄弟的故事。他们穷则思变,通过经营米业,实现了财富的积累。同时,他们不忘饮水思源,积极回馈社会,造福一方百姓,其功德遍及三湘。城步县杨家将村,形成于北宋庆历年间,因杨再思第六世孙杨盛和平定疆域有功,晋升骠骑将军、总督大人,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迁至该处养老定居,至此杨家后人在此繁衍生息,人丁兴旺、家族昌盛,将才辈出。

探究村落审美、建筑演变的艺术价值

  传统村落体现了邵阳市山地、台地等各种地形下独特的艺术魅力,体现着邵阳市乡土建筑和村落格局,反映着村落与周边自然要素的共生关系。西村坊、清水村、浪石村、大寨社区、大园村、上堡村、三门村、青石塘村等村落,从选址、造型、结构、布局到装饰美化都集中反映了少数民族特色民居,如“湘西南传统汉族建筑”“特色公共建(构)筑”结合地形、风水意愿和地域美饰的倾向。传统村落保存的优秀建筑物,雕刻精巧,题材丰富,意蕴深厚。木雕、石雕、砖雕在建筑中巧妙运用,展示出邵阳古代工匠精湛的艺术造诣,也反映了邵阳不同时代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

传承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的社会价值

  传统村落留存的各种历史文化遗产,对弘扬民族文化和传统文化精华具有重要的作用,是邵阳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社会基础,体现了地方文化基因的传承,尤其是“家国一体”的观念,由家而国,由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等中华传统价值观。例如,“精忠报国”家风的杨家将村、“勤劳致富”村风的清水村、“济世救人”传统的龙山村,均是邵阳传统村落中的精神文化代表,需要加以弘扬和传承。

创造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的经济价值

  邵阳市传统村落是邵阳市重要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是推动邵阳市全域旅游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和核心要素。保护和管理好传统村落可以更好地为发展邵阳的旅游文化事业作出贡献,对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邵阳市将传统村落作为重要资源融合到全域旅游之中,推动古村业态复活,开启了植入业态复活古村新篇章。大园村、大寨村、崇木凼村、上堡村等传统村落利用自然景观和文化条件,促进了村落产业的发展。

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保护与利用资源分配失衡

  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需兼顾保护与利用,在维系“人、地、建筑、肌理、环境”整体性的基础上实现活化利用。然而,当前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存在显著的资源分配不均问题。地方政府受投入产出比影响,倾向于将资金投向回报较高的村落,导致多数村庄依赖上级拨款维持运营。2012年至今,邵阳市48个中国传统村落中仅有20个村落获得国家保护资金,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古民居修缮、旅游步道建设、古树古井保护、消防设施建设等基础工程。目前,30个村落保护利用成效良好,16个处于一般性管理状态且缺乏专项维护,2个村落濒临损毁。

保护利用模式同质化严重

  邵阳市30个发展较好的传统村落均以文旅开发作为核心利用方式。在商业利益驱动下,部分古村过度商业化,街道商铺林立,破坏了原有古朴风貌。此类单一开发模式虽短期内提升了村民收入,但显现出发展韧性不足的弊端,加剧乡村空间同质化,加速乡土文化异化,难以形成可持续发展动力。

“重开发、轻保护”现象突出

  受市场和政策导向双重影响,部分传统村落陷入“重建设、轻保护”的发展误区。受市场利益与政策,市场主体片面关注文物古迹的显性价值,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村落整体文脉,导致乡村空间肌理受损、传统技艺失传、民风民俗变质。这种“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破坏,严重威胁传统村落的原真性与独特性,使其面临功能失调、文化断层的危机。

多主体权责利分配机制缺失

  传统村落开发过程中,政府、资本、市场与村民间存在权责利分配矛盾。企业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导致村民归属感降低、参与积极性受挫;各方权利边界模糊,缺乏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加剧利益博弈冲突,阻碍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推进。

村落保护与价值利用路径

  传统村落具有物质财产、文化遗产、生态资源等多重属性,活化利用好传统村落,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激活资产价值的关键路径,对探索新时代传统村落迈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筑牢传统村落遗产保护底线

  基于景观基因理论,传统村落遗产保护,除保护村落周边环境、整体格局和风貌、文物古迹、历史环境显性基因要素外,还要注意挖掘和传承传统村落内在的精神价值、生产生活方式等隐性基因要素,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在活化利用中实现永续传承。传统村落产业转型不能以破坏其本性为前提,应遵循“修旧如故,记录历史”的有机更新模式,建立文化遗产隐性基因档案库与传统村落显性基因数据库,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生活的有机融合,确保活化利用中的永续传承。

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体系

  传统村落保护不仅是保存建筑历史风貌,更重要的是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在传统村落的建设中,需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村落居民的居住环境,优化给排水、消防等基础建设,尤其注重设施风貌与村落传统肌理的协调统一,在提升居住舒适度的同时保持历史风貌的完整性。

注重居民的情感诉求

  利用传统村落,留住乡愁记忆。村民是传统村落物质空间的缔造者,也是村落文化的创造者与传承者。过度开发建设会造成部分传统村落渐渐失去传统的历史文化气息。村民作为村落物质空间与文化基因的双重创造者,其情感认同是活化利用的内生动力。应兼顾居民物质需求、精神需求与情感归属,通过文化认同激发村落发展活力与文化再生能力。

推动传统村落多元利用

  特色是价值的核心。传统村落需依托历史、艺术、经济等多元价值,探索兼容并蓄的利用模式。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背景下,一是可以探索为游戏产品、影视作品等文创产品提供展示传统村落空间格局的场景,使得传统村落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传播;二是大力探索“文化传承数字化”“乡村旅游数字化”“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等新型利用场景,拓宽价值转化渠道。

创新多元主体协同机制

  传统村落保护需平衡资本引入与文化保护的关系,防范资本对生产空间的肆意侵蚀。在这个过程中,以村民与村落为核心,构建权益分配均衡机制,通过贡献值评估与风险共担机制,凝聚政府、资本、村民等主体共识,形成保护与发展的协同向心力,最大程度传承好、利用好传统村落。

邵阳保护利用新实践

将潜力村纳入保护范畴

  由于对传统村落的价值认知差异及重视不足,各地传统村落申报数量存在显著差异,导致部分具备历史文化或生态特色价值的村落未能及时申报。为最大限度保护这类村落,邵阳市依据住建部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在现有名录之外新筛选出45个传统村落潜力村,参照传统村落保护要求实施利用,并将其列为下一批次传统村落申报名录的重点推荐对象。

制定地方性法规与保护专项规划

  1.地方性法规

  为健全传统村落保护法制体系,邵阳市人民政府专门制定《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专项规划编制

  2022年4月,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邵阳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编制《邵阳市传统村落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将48个已认定传统村落与45个潜力村统一纳入管控范围,统筹制定保护与利用策略。

  3.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

  邵阳市依据传统村落分布特征,以县域为单元推进四大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其中城步苗族自治县片区共9个传统村落,绥宁县片区共18个传统村落,邵阳县片区共6个传统村落,新邵县片区共7个传统村落。

  本文系统探究了邵阳市传统村落的空间分布特征、价值特征、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保护与利用路径及保护利用新实践。本文指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重点在于守住传统村落遗产保护底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体系、注重居民情感诉求、推动传统村落多元利用与创新多元主体协同机制五个方面。未来,作者将结合深度调研,进一步探索科技赋能与模式创新在提升保护利用效能中的应用路径。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彦臻

  编校:李晓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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