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建设 助推乡村振兴
摘要:在我国,法治无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则是法治的基础和法治建设的灵魂。法治文化作为一种文化样式,其核心价值观念是以人民为主体的公平正义。而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法治文化建设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归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凸显了法治文化在依法治国中的关键支撑作用,其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平正义价值观,引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市域社会治理是复杂要素的多维集合体,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引领,在民族特色打造、品牌树立及城乡治理等层面融入法治文化元素,以提升治理效能。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是乡村治理内容体系中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发展和繁荣民族地区乡村法治文化,营造浓厚的乡村治理法治氛围,凝聚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向心力,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和路径。
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民族地区实践
近年来,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关于法治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推行“五治融合”治理模式,成功积累起一系列彰显民族地区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经验,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党旗领航,高位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构建了坚持党的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各地出台政策文件,将法治宣传、乡村依法治理及示范建设纳入法治文化范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完善农村普法机制,将其纳入绩效考评,推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金秀瑶族自治县坚持以党建引领推动政法工作,探索“党建+网格化+数字化”政法工作新模式,打造特色党建品牌。根据金秀少数民族特点与山区环境,重点建设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为指导,结合瑶族“石牌制”搭建“第三方”调解平台。同时,完善“两室一队”综治便民服务点,推动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示范点入驻,为群众、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成功调解多起旅游纠纷,成效显著。
激发民族地区文化活力,打造民主法制
在各民族地区制定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均鼓励公共文化机构运用地方民族传统戏剧、民族歌舞等文化资源开展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打造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一是结合民族传统节庆,打造法治品牌。各地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将法律法规融入民族文艺形式开展宣传。例如,广西以山歌、彩调剧、牛歌戏等文艺形式,将宪法、国家安全、民族团结、防范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禁毒防艾以及各类涉农法律法规融入其中在“三月三”进行宣传,形成“法治三月三”品牌。二是培育、扶持少数民族文艺普法队伍。金秀瑶族自治县借助“三月三”采茶节、“阿咕节”等特色民族文化资源组建文化宣传队,入村入户宣传平安法治文化,以文化促进旅游,以旅游文化促进茶叶、木耳、灵芝等土特产,瑶族刺绣品、竹编等手工艺品的销售,带动周边300多名村民灵活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实现村屯社会治安稳定。三是打造“普法”融媒体宣传平台。金秀瑶族自治县在“盘王节”“采茶节”“阿咕节”等民俗文化活动中,邀请广西“网红”主播通过“广西反邪”微博网络直播形式开展平安金秀法治文化建设宣传,效果显著。
坚持以人为本,基层法治体系逐步完善
广西来宾市域社会治理秉持“群众需求在哪里,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的理念,确保群众有需求的地方就有相应法律服务。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来宾市着重从村、社区等最小社会治理单元入手,着力培育优质法治文化,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以实现显著的治理与服务成效。金秀瑶族自治县作为广西来宾市民族地区,在深化乡村综合治理,加快乡村综治中心、“雪亮工程”和“三网合一”工程建设。在强化农村网格化服务与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基层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例如,秉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村一辅警”和政法为民工作机制,促使网格员、辅警切实履行“治安防范、信息收集、人民调解、义务消防、法制宣传、交通劝导、禁毒帮教、为民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农房管控协理”“十大员”职责。借助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和驻村辅警“懂法律、懂政策”的优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构建起“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协同处理、依法处置、便民利民”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提供精准且高效的政法服务。
注重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服务机制
一是注重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政务资源,在建设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础上,配齐“一村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治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作用。二是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七五”普法期间,广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该项工程在“八五”普法中深入推进。三是利用大瑶山民风淳朴、少数民族文化独特的资源优势。通过石牌律、民族语言、乡音乡情等要素,拉近基层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助推社会稳定和民族大团结。金秀瑶族自治县坚持“枫桥经验”,矛盾纠纷调解实现“小事不出寨,中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良性治理目标。同时,以网格员全县覆盖,实现基层服务管理和平安建设精细化、精准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当前民族地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尚未形成浓厚的乡村法治文化氛围
部分地区对法治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的价值认知仍有深化空间,受传统治理思维影响,法治协同发展理念尚未完全树立;推动工作的主动性与创新性不足,执行效能有待强化。乡村法治文化融入传统民俗领域工作尚需推进,群众法治素养培育体系有待完善,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意识仍需提升。乡村普法宣传在覆盖面、精准度与形式创新上存在优化空间,部分法治设施管理维护不足,服务效能未充分释放。
法治文化制度有待完善,监督管理还需加强
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法治文化制度有待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系统化构建仍需深化推进。在法治乡村建设经费保障层面,相关法规制度的科学性与适配性有待进一步优化,乡镇及村(社区)司法服务机构的经费保障体系尚需健全。法制乡村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的精细化与协同性仍可拓展,部分村规民约、民族习惯与现代法治理念的有机融合尚在探索实践。受地理环境与发展基础影响,金秀瑶族自治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专业化水平需持续提升,面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更高要求,相关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也需与时俱进、持续提升。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法治文化专业人才紧缺
民族地区需要充分考虑与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积极作用,培育法治思维能力。金秀瑶族自治县地处大瑶山山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任重道远;多数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部分基层法律顾问工作流于形式,基层执法和司法力量普遍不足。
加强民族地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充分发挥党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统领作用,构建法治文化新格局。要着力优化基层党委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深化乡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全面清理不合格村“两委”干部,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三是加大乡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建立完善、强力、有效的监督体系,严防歪风邪气在基层盛行,形成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深化思想教育,坚持精准普及法治理论和宪法法律法规
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运用。深刻认识法治文化建设对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本领,做好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表率。
二是丰富法治精神宣传平台载体。盘活各类乡村法治基础设施,依托村(社区)活动中心(服务站)、村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阵地开展法治宣传,用“墙体代言”“墙体说话”,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地方电台、电视台要结合本地普法实际,创制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普法栏目,讲身边事、以案说法释法;鼓励、扶持地方特色文艺普法宣传队伍创作普法作品,以当地群众喜爱的文艺形式进行演出。各普法责任主体结合各类宣传日(周、月)、少数民族传统节庆,通过送法下乡、民俗活动、各类竞赛评比、展览等形式,培育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重视宪法宣传,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法治观念;注重普法活动针对性,坚持“因人制宜、因材施教”,根据民族地区案情和矛盾纠纷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内容、形式有侧重地进行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相结合,推动先进法治理论深入人心。
三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村民理解认同。结合本土实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概念和内涵,进行情景化的话语转换,用讲解员讲解、小组讨论、众人漫谈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村民进行解读和阐释。融合新时代法治文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传承传统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积极破除陈旧陋俗,净化村屯风气习俗,形成文明淳朴的民风。彰显先进带头作用,发挥长者、族老、标兵、贤达等引领作用,依靠村屯亲缘、地缘、人缘的优势,规范引导村民自治行为。发掘、倡导具有民族特色的优良家教家风家训,广泛开展系列家庭文明创建和评比活动。
充实基层力量,坚持多措并举拓展资源服务法治化
一是加大经费投入支持。进一步加大法治乡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在法治文化建设的使用效益;通过鼓励社会组织机构捐赠捐助等方式筹措公益资金,拓展法治文化建设资金来源。二是加大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动各类执法、司法主体,村“两委”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普法志愿者、团干,各类学会组织、社会组织积极投入到法治乡村建设中。采取邀请、聘用等方式,在高校教师、律师等人群中筛选高水平法律人才,成立法治乡村建设智库,发挥智库在法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选聘、考核标准,确保法律顾问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严防法律顾问“走过场”现象发生。三是夯实乡村数字治理的基础。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数字治理能够惠及乡村,逐步实现“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及其他互联网法律服务,打通农村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四是尊重村民自治主体地位。提升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热情,保障村民作为乡村治理主体的权益,严格落实恳谈会、议事会、票决制等民主自治形式。
完善乡村涉农法治体系,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健全乡村涉农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民族地区要积极推进“三治”融合,将法治乡村建设内容纳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优势,用立法形式强化法治乡村建设的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正常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探索研究将村规民约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涉及农村、农业、农民利益保护的问题强化立法和决策的衔接,以良法保障善治。二是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加大乡村治安管理力度,确保平安乡村有保障。三是强化乡村涉农事项司法保障。加强乡村警务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扩大法律影响力,提升法治权威性。四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基层化解。建立平安教育、社会心理健康和婚姻家庭指导服务平台;建设“无讼乡村”,畅通和规范群众表达诉求的途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群众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2023年中共来宾市委政法委横向课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视角下来宾市创新基层治理策略研究”;
2023年自治区公安厅科研项目“偷渡中转地区综合整治问题研究“(2023GAYB023)。
终审:魏文源
监审:赵彩瑞
编校:王文娟
网络:吴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