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貌换新颜 乡村入画来
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保障粮食安全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目标的核心路径,也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实践。当前,我国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尽管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存在着污染问题严峻、治理主体单一化且参与不足、制度与技术支撑不足的问题。本文通过阐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性,进而提出了完善制度保障、强化科学技术支撑、推动绿色产业转型、构建多元共治体系的优化对策。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涵盖“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多个方面,其中“生态宜居”作为关键一环,明确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农村的宝贵财富和最大优势,更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深入研究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状,能够准确把握当前存在的问题,为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对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推动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实现“生态宜居”的乡村振兴目标,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增强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
保障粮食安全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农村生态环境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其水平直接关系着土地质量及农产品品质,对保障粮食安全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国拥有约14亿人口,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农村部分地区存在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工业“三废”的不合理排放以及农业投入品的过度使用,不仅导致土壤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害物质含量超标,还降低了土壤肥力,使农作物生长受到不良影响。水资源短缺也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不合理的灌溉方式、水污染等使得可用于农业生产的水资源日益减少,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粮食产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大力推广使用绿色种植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精准确定肥料的种类和数量,避免了过度使用化肥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有助于提升土壤肥力、促进农作物生长。此外,我国持续推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东北地区秸秆处理、农膜科学使用处置、以长江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等重大举措,实现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目标的核心路径
生态宜居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涵盖了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内容,是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能够为农民提供舒适、健康的生活空间,提升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还能吸引人才、资本等要素向农村流动,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许多农村地区存在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环境卫生和居民的生活品质。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能够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对于维护农村生态平衡至关重要。一些农村地区由于过度开垦、乱砍滥伐等,森林植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受到严重影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能够增加森林覆盖率,为农村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良好的生态环境还能促进乡村旅游和康养产业的发展。实践证明,通过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现生态宜居,能够有效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实践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刻揭示了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关系,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践行这一思想的关键实践,对于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方面,我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广绿色农业技术和模式。发展生态农业,通过合理的农业布局和种植结构调整,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通过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监测,严厉打击非法捕猎和贸易行为,能够维护农村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在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通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便利性,营造整洁、优美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也为全球乡村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在国际上,许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与我国类似的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我国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通过分享这些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够共同推动全球乡村生态治理,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现状
当前取得的成就
第一,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国家出台《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指出要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针对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分类、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重点任务,构建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地也纷纷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明确了农村生态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加大了对农村生态治理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第二,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截至2024年,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5%左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90%以上村庄。部分地区试点“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江西宜黄县投资2.5亿元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惠及3万农村人口,有效改善了当地的人居环境。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先进处理技术,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大大减少了生活污水对水体的污染。一些地区还建立了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理厂,实现了农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三,绿色农业技术初步推广。山东、河南等地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同时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在山东省寿光市,当地农民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土壤的养分含量和蔬菜的需肥规律,精准施肥,不仅减少了肥料的使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还提高了蔬菜的产量和品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利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手段,减少了农药的使用量,降低了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推广使用绿色农业技术,我国农业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取得了积极成效。
当前存在的问题
第一,污染问题依然严峻。在农业种植方面,不合理的施肥和用药方式造成了严重污染。部分养殖场缺乏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对周边水体和土壤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农村生活环境方面,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露天堆放垃圾现象较为普遍,“脏乱差”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村民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不仅影响环境卫生,还极易传播疾病。在工业方面,部分城市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致使农村出现土壤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一些城市为了降低成本,将污染企业转移到农村地区,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有害物质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农村的土壤、水体和空气造成了严重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会导致农作物吸收重金属,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而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
第二,治理主体单一化且参与不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运行维护等方面,但一些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有限,难以满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需求,导致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此外,农民主体意识较为薄弱。农民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直接受益者和重要参与者,但由于环保知识的缺乏和环保意识的淡薄,他们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一些农村企业甚至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愿意投入资金建设污染处理设施,导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此外,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导致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形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民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但目前环保公益组织在农村地区的平台较少,难以发挥其在宣传教育、监督等方面的作用。而市场化治理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也面临诸多困难,如项目融资难度大、运营成本高、监管不到位等。
第三,制度与技术支撑不足。在制度方面,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在农村地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还存在一定问题。对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处罚标准和处罚力度不够明确,使得一些企业和养殖户对环保法律法规缺乏敬畏心理。在技术方面,农村地区的居住特点和污染排放情况与城市不同,城市的污染治理技术往往难以直接应用于农村地区。一些适合农村的低成本、易操作的污染治理技术,由于缺乏有效的推广和应用机制,推广率较低,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监管方面,目前我国农村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还不完善,监测站点数量不足,监测设备落后,难以实现对农村环境的全面、实时监测。基层环保队伍人员短缺,专业素质不高,导致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管不到位,难以有效遏制污染行为的发生。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优化对策
完善制度保障
各地应坚持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实践课题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制度规范,既立足农村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特征,又契合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发展不均衡的实际国情,让上层建筑更好适应农村生态保护的现实需求,为新时代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生态领域的制度优势。针对畜禽养殖这一农村生态污染的重点领域,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协调生产与生态的辩证思维,将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全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体系。这一举措本质上是通过制度约束引导养殖产业绿色转型,实现养殖生产与生态承载能力的动态平衡,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让农业生产既满足人民群众物质需求,又不突破生态安全底线。针对农村生态污染中的违法行为,必须强化制度刚性、加大处罚力度。通过惩治农村生态环境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农村生态公共利益,让生态保护成果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彰显生态治理的人民立场。
强化科学技术支撑
以系统观念、问题导向、科技赋能为遵循,在重点流域及耕地保护区构建农村环境智慧监测网络,将先进技术与乡村生态治理实践深度融合。依托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全链条监测体系。通过部署全域覆盖的传感器,实时捕捉农村水质情况、土壤动态和大气污染物浓度等环境要素,实现对生态客观实际的精准把握。这一举措以技术手段突破传统监测的时空局限,推动农村生态监测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判”转变,为科学治污、系统治污提供坚实的客观依据。例如,安徽省合肥市通过农村环保大数据平台,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动态监管,实时掌握设施运行状态,显著增强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能与治理实效。通过提升生态治理效能保障群众生态权益,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实践经验。
推动绿色产业转型
各地政府可通过加大资金补贴、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鼓励农民与企业发展绿色农业。这既遵循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品牌激发市场主体的生产积极性,又发挥了政府在制度供给和要素保障中的引导作用。例如,江西省婺源市依托生态茶园打造“婺源绿茶”品牌。当地通过加强茶园生态管理、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实现茶叶品质与安全性的双提升,将本地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以品牌知名度提升带动茶农经济增收,生动诠释了“生态兴则产业兴、产业兴则农民富”的发展逻辑,实现了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共同富裕的有机统一,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生态富农路径,充分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乡村振兴实践中的强大真理力量。
构建多元共治体系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构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首先,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地方政府需立足农村生态治理的整体性、关联性特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的核心职责。一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区域农村发展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标准与使用规范,确保财政资金精准对接生态治理需求。另一方面,要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沟通协作,凝聚治理合力。其次,激活农民主体作用。农民是乡村生态的直接受益者,更是农村生态治理的核心力量。可通过环保讲座、宣传资料发放、实操培训等形式,向农民普及生态文明知识与生态治理技能,让他们树立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最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可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择优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农村环保项目建设与运营,以市场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与运营效率。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协同发力,将社会资本、技术资源转化为农村生态治理的现实生产力,为农村生态治理注入可持续的外部动力。
未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将取得更多丰硕成果。要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融入乡村规划、产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全过程。持续加大政策支持与资金投入,推动治理技术创新与应用,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全球乡村生态治理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让广大农民在生态环境中共享乡村振兴成果,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王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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