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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富

时间:2026-03-25 10:04:07来源:湖南理工学院 文字:唐丽媚

  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在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因此,本文提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筑牢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思想根基;要广泛调动主体参与,构建农民精神生活建设的多元格局;要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逐步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实现共同富裕尤其不能忽视农民对自身全面发展和美好生活的诉求。“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在提升农村地区经济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上,还要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平衡物质与精神需求,将“富口袋”与“富脑袋”相结合,找准二者协调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方向。

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内涵

  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提高、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民的需求结构也随之发生转变。具体来看,分析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本质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入手。

主体维度: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

  “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与其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脱离精神层面的提升就谈不上农民的全面发展。

  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农民多种能力的提升。首先,是农民劳动能力的全面提升。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这一表述不仅强调了劳动能力的关键性,也揭示了其全面性——既包含体力,也包含智力。在信息化、智能化的持续赋能下,我国农业科技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这就要求农民须掌握更多现代科学知识和经验理念,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推进不仅让农民具有传统的体力和智力,还进一步获得适应农业现代化和新科技的能力。

  其次,是农民认识能力的全面提升。新时代农民实现全面发展,应在思想观念、精神追求、生活方式等层面享有更加充分和公平的发展机会,实现自我认知与精神境界的提升。一方面,借助优秀文化作品的熏陶,逐渐提升农民的认识能力与审美感受力;另一方面,通过系统性教育引导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农民的科学知识水平、文化修养与实践能力。

过程维度:分阶段、分目标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从过程维度看,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需要结合农村实际按阶段、分目标逐步推进,其实现水平因区域、群体不同存在差异,推进时间上也有先后之分,是一个需要在持续发展过程中系统谋划、稳步推进的长期过程。

  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一方面,农民精神生活的发展从根本上受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只有当农村地区的生产力水平达到一定高度,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才具备必要的物质前提与社会环境。这一富裕状态本身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和层次性,并非整齐一致的平均主义。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教育文化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这也说明了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难以在短期内实现完全同等程度的富裕。

  另一方面,农民的精神生活水平受地理条件、区域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精神荒芜现象。农民在科学文化知识、思想道德素养、精神境界等方面的系统性提升,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沉淀,不能急于求成。此外,农民精神生活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即便是一些落后于时代、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陈旧思想,也往往有其自成系统的历史延续性,要彻底消除这类陈旧思想对农民精神生活的负面影响,同样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

目标维度:满足农民多样化、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满足农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目标。脱贫攻坚不仅激发了脱贫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使得他们的内生动力得到释放,致富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自立自强的信心与勇气显著提升。这些变化反映出农民在精神领域的视野进一步拓宽,对精神生活富裕的追求更加强烈。

  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农民在心理层面、文化层面和信仰层面等方面的丰富与提升,是农民思想、情感、道德、文化素养、理想信念等多元内容在精神层面的综合体现。就个体而言,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意味着农民在文化水平、思想认识、法律意识、公共道德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增强农民的自我认知能力,使农民的价值理念和行为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并主动将其融入日常生活实践。从整体来看,农民群体要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普遍表现出自尊自信、理性从容、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坚定信仰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能够准确辨别不良文化并具备自觉抵制的能力,面对艰难险阻时能展现出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的勇气与信心,成为新时代合格的新型农民。

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现实困境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及各项政策的支持,农民在物质层面的需求得到一定满足,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然而,农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尚未实现协调并进,在推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影响着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进程。

农民的思想认知有待提升

  从农民自身的内在因素看,部分农民对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认知仍显不足,主动追求精神富裕的意识较为薄弱。脱贫攻坚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农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已经明显改善,对于精神生活质量的追求和精神世界建设的重视程度仍显不足,还有部分农民保留着较为陈旧的思想观念。

  一方面,一些农民缺乏对精神生活富裕的主动追求意识,仍然存在依赖外部救援的被动心态。在部分地区,传统守旧的思想观念仍未完全消解,农民对新事物、新观念的接纳意愿不强,习惯满足于现有状态。另一方面,部分农民的认知水平有限,文化素质有待提高。过去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许多农民没有条件接受文化教育。在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地区的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等问题,部分农民的受教育水平仍然有限。

精神生活建设的内生动力相对不足

  实践的核心是人的参与,推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在我国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的文化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创新不足,群众参与热情不高。尤其是部分地方传统技艺无人继承,面临传承断层危机。

  一方面,缺乏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专业人才。相对于城市,农村的发展机会相对有限,越来越多中青年选择进入城市寻求更好的个人发展,不少具备文化素养的农村本土人才也随之流失,直接削弱了农村文化发展的根基。同时,受地理位置偏远、交通条件不便等因素限制,农村地区难以吸引优质青年文化人才,最终导致农村文化人才队伍陷入“外部人才难以引进,内部人才不易留住”的双重困境。另一方面,各主体之间的协同性、积极性不强。农民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不高,更多的是被动性参与文化建设活动。除此之外,由于职责与诉求的差异性,地方党组织、政府、企业、乡贤和农民之间缺乏有效配合,尚未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虽然参与建设的主体力量众多,但未能形成优势互补和力量整合,影响精神生活建设成效。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个具有渐进性、复杂性等特点的漫长过程,需要各个主体持续努力、通力合作。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仍需优化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供给是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尽管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受服务供给与农民实际需求契合度不高、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等因素影响,其应有的运行效果尚未充分释放。

  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能提供的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供给水平有限。农村精神文化设施不仅数量有限,布局也不均衡。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近年来乡村建设的文化场所实际使用率不高,且未能实现每个村庄都配备图书室、影院文化活动广场和健身中心等基础文化设施。已建成的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设施,因长效保障机制配备不足,导致缺乏后续的管理维护,设施功能逐渐弱化。另一方面,现有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农民的真实精神需求之间存在明显差距。智能设备的操作复杂性导致老年群体在使用时面临操作困难、信息获取不便等技术障碍。部分文化资源与农技知识依赖图书文字形式传播,缺乏农民易懂的音视频等可视化载体,给农民的理解和接受带来一定障碍。农村地区的文化服务应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立足农民的真实诉求与认知水平,精准对接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求。

新时代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相较于物质生活共同富裕,精神层面的共同提升在农村面临更为复杂的挑战。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通过筑牢思想根基、调动主体参与、强化物质保障等途径,稳步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进程。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中国力量的思想道德基础。”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农村文化发展的指向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生活,使农民真正理解、认同并自觉将其转化为行为准则,为乡村振兴注入精神力量,筑牢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思想根基。

  首先,要用贴近农村生活的方式向农民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考虑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认知水平有限,如果单纯进行理论灌输,实际接受效果非常有限,从而导致农民的学习性和积极性降低。因此,在进行宣传教育引导时,应该用通俗易懂、贴近农民生活的语言和表达方式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农民认识到这些理念与自己的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并非遥不可及,从而增进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进而形成情感认同并转化为自觉行动。其次,要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受众群体,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传播。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新媒体平台已成为价值观传递的重要渠道,相关主体应把握技术发展带来的机遇,借助更有效、更贴近大众的传播方式,而不再局限于张贴标语、报刊图册等传统形式。例如,通过制作短视频、情景剧等形式,让农民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学习和体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种传播方式有助于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新媒体环境中形成广泛传播效应。

广泛调动主体参与,构建多元格局

  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需要建立多方协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让不同主体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农民在共建共享的过程中加深对文明理念的感知与认同,在互动参与中强化情感联结与社群凝聚力。同时,这种多元协同的发展方式还能充分盘活农村本土人力资源,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优化配置,培育更具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的乡村精神家园。

  首先,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重要支撑,是党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纽带,更是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关键依托。推进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要加强党的领导,具体到农村工作实际中,就是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一支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凝聚农民群体的力量,引导农民共同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其次,必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群众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他们不仅是直接受益者,也是关键建设者。通过政策宣讲、案例示范等具象化形式,帮助农民认清自身的主体责任与价值,只有让农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才会积极主动投入其中。同时,通过入户走访、村民议事会等渠道,广泛了解农民需求、征求意见,开展符合农民实际需求的文化活动,让农民切实感受到自己对文化事务的话语权、参与权与决策权,从而激发其主动参与的热情,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提供物质保障

  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是为农民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既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直接关系到农民精神生活需求的满足质量与获得感。

  首先,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确保文化资源服务于农民的实际需求。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实际使用效果,补齐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短板。供给内容要符合农民的实际认知水平和精神诉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增强农民在文化体验中的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其次,加强后续维护与管理,提升农村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过去,部分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存在“重数量达标、轻实用效能”的倾向,建设方式单一,导致不少公共文化设施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甚至有部分场所长期闲置。为此,需要着力完善农村文化设施的管理与评估体系,确保各类设施规范有效运行。一方面,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与维护,确保设施能够持续稳定使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做好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鼓励农民参与监督,确保文化场所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同时,需规范专用空间使用,灵活调配多功能场地资源,进一步提高文化场所的使用效率,从根本上避免闲置浪费现象。

  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性过程,需要汇集多方力量久久为功。尤其要注重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参与文化建设的实践行动,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实现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方法与路径。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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