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数字转型让乡村治理更顺手

时间:2025-01-09 14:06:33来源:浙江农林大学 文字:黄玺洁

  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实现现代化。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强调要加强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推动数字乡村建设。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进一步明确了数字技术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要求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以数字化赋能乡村治理,提升治理效能。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更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体现。为此,亟需从多个方面优化治理模式,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推动乡村全面发展。

数字化转型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

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

  数字化转型极大地推动了乡村治理的智能化水平。数字化技术使乡村治理更加精准和高效。通过引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乡村管理者能够实时监控村内的各类事务,如人口动态、农业生产情况以及村内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等。智能化管理方式不仅提升了信息收集的速度,还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使政府部门可以快速做出响应,减少传统治理模式中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判。智能化系统还可以自动生成数据报告,帮助管理者更好地分析乡村治理中的问题,做出更科学的决策。数据分析可以识别出哪个地区垃圾收集频率较低,哪个村庄的公共设施需要维护,从而实现对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优化乡村治理结构

  数字化转型使乡村治理结构更加合理和高效。传统的乡村治理往往依赖村干部的经验和手工操作,效率较低,且容易出现主观判断的偏差。数字化治理通过引入数字平台和系统,简化管理流程,减少人为干预的空间。在乡村事务的日常管理中,数字化平台可以自动处理村民的各类申请,如低保申请、补贴发放等,通过系统审核和数据比对,确保公平和高效。与此同时,村民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直接在线提交申请、查看处理进度,极大地减少了办事时间和成本。数字化平台的运用,使乡村治理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减少了传统模式下的复杂性和人为错误。

促进乡村治理中的透明度与参与度

  数字化转型为提升乡村治理的透明度和基层群众的参与度提供了新的途径。通过乡村治理数字平台,村民可以实时了解村内各项事务的进展情况,如财务公开、项目进度、决策结果等信息。透明化的治理方式有助于消除村民对管理的疑虑,增加政府部门与村民之间的信任。数字化平台还提供了便捷的互动渠道,村民可以通过在线留言、意见反馈等方式,直接参与村内事务的决策。例如,在村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村民可以通过在线投票或参与讨论,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治理模式的转变极大地增强了村民的参与感和责任感,使乡村治理更加民主和开放,有助于形成良好的治理氛围。

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乡村治理困境

数字鸿沟与乡村群体边缘化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较大。东部地区因经济发达,数字化进程较快,数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中部地区次之,数字化发展仍在推进中;东北和西部地区由于经济相对落后,数字化进程滞后。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匮乏和资金投入不足,导致乡村地区的数字化建设滞后。尤其是在数字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方面,乡村群体面临着更大的困难。与城市居民和农业企业相比,乡村群体由于数字资源的缺乏和技术培训的不足,导致其数字素养较低,无法有效使用现代数字技术;乡村小农户与大规模农业企业之间因数字使用不均衡,表现出显著的资源和能力差距。数字素养的差异进一步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形成了显著的“数字劣势”,最终导致乡村群体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陷入边缘化,难以实现有效治理。

人口流动与乡村社会结构变化

  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导致人口大规模流动引发乡村社会结构的巨大变化。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导致乡村人口的“空心化”和“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乡村逐渐成为老年人和儿童的聚集地。人口结构的变化不仅削弱了乡村的经济活力,也使传统的社会互动模式发生了转变,出现了“脱域化”现象,即乡村社会的互动更多依赖远距离的联系和数字化手段,而非面对面的交流。数字素养较弱的老年留守群体成为乡村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缺乏必要的数字技能,他们在获取数字化服务和参与现代乡村治理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导致数字化服务在乡村地区的应用程度普遍较低,无法充分享受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和资源。乡村治理的最大利益主体是农民,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使乡村治理的主体缺失,导致基层治理难以有效开展。农民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无法积极参与乡村事务,形成治理空白。治理主体的缺失使乡村社会管理难度加大,影响乡村的稳定和发展。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导致乡村治理在数字化转型中的困境愈发凸显。

条块分割与碎片化治理

  部分基层政府和组织内部存在条块分割现象,各部门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治理供给效率不足。不同机构之间基于各自的权责、成本、效率和利益的考虑,往往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造成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壁垒,导致治理模式“碎片化”,无法形成统一的、系统化的治理方案。在“数字政绩”的刺激之下,一些乡村基层组织和干部在治理实践中出现了行动目的和职责任务的错位问题。片面追求“数字形式主义”成为新问题,即通过数字化的形式展现政绩,忽视了治理实效。部分基层组织偏重数字留痕的工作机制,导致资源浪费,数字任务捆绑使基层干部难以深入基层调研,真实了解村情民意。部分地区和个体在数字乡村治理过程中陷入了“唯技术主义”的困境,强调数字技术优势,追求技术优先,忽视了群众的实际需求,无法有效回应乡村治理的根本问题。由此在治理主体、制度体系、运行机制、治理内容和信息技术等方面都呈现出碎片化治理特征,加剧了乡村治理的复杂性和低效性,阻碍了数字化转型的实际成效。

数字化驱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路径

乡村治理思维创新

  乡村治理思维创新需要引入数字治理理念,即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将其嵌入乡村治理的各个环节。这不仅是技术的升级,更是治理模式的转变。在推广数字技术时,必须充分尊重乡村文化基础。每个乡村都有独特的文化特色和乡土风俗习惯,数字治理的推行不能脱离这些实际,应与村域文化紧密结合。将数字技术与乡村文化有机融合,才能真正让数字治理扎根乡村,发挥效用。思维创新还体现在治理主体对包容性精神空间的建设上。数字化不仅仅是技术工具的使用,还应创造一个能够包容和尊重不同群体的数字乡村精神空间。在此过程中,治理主体的真实诉求必须得到充分考虑和回应。村民作为治理的核心主体,其需求、意见和参与应成为数字化治理的出发点。创新的思维在于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这不仅是村民共同参与治理的机制保障,更是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核心目标。实现系统化的思维创新必须从数字乡村治理的主体选择、实施路径和价值目标三个维度入手。在主体选择上,要构建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格局,不仅包括村委会等传统治理主体,还应引入社会组织、企业、技术平台等新型主体,共同推动数字治理的落地。在实施路径上,采取灵活、多样化的方式,既要推广统一的数字技术标准,又要因地制宜地实施具有村域特色的数字化治理方案。在价值目标上,创新的思维应追求制度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即在技术的推动下,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与文化传承,让数字化治理真正为村民带来福祉。

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基站建设—平台开发—程序运用”一体化。通过基站建设推动乡村5G网络的普及,解决网络覆盖不足问题,为数字应用提供高速、稳定的支持。基于此,开发适合乡村治理需求的数字平台,如云计算平台、物联网系统等,支持乡村的生产、生活和治理。在程序运用方面,确保数字平台和应用真正服务乡村需求,推动数字化服务在乡村的落地和普及。为补齐乡村数字基础设施的短板,政府应加强财政支持,特别是对偏远地区的5G基站建设和维护,确保每个乡村都享有高质量的网络服务。同时,建立“一站式信息服务网点”,整合政务、社区和环境保护等各类数字服务,提升服务效率。此外,对水电、物流等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通过物联网实现对资源的智能监控与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响应速度。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提升乡村生产生活的数字适应能力,实现智慧乡村生活,还能提高政务服务、社区交流和环境保护的效率,为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建设便民高效数字平台

  建设便民高效的数字平台,首先,需要在供需对接功能上下功夫,即在政府供给端和村民需求之间建立有效的连接。利用数据分析平台建立详细的用户画像,了解村民的实际需求,提供与村民生活和工作场景切合的服务。数字平台应为村民提供一个能够表达意见、参与乡村事务的平台。平台可以为村民推送个性化的信息,如农产品市场价格、政府补贴政策等。其次,强化数字议事功能,提供村民讨论、投票等参与机制,提高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度。通过数字议事,村民可以直接表达意见,参与村务决策,增强乡村治理的透明度。便民高效的数字平台应整合各类服务,打造“一站式”服务体验,确保村民可以通过一个界面完成多项事务,如提交申请、查询信息、参加社区活动等。通过打造“一网通办”系统,村民可以在数字平台上轻松办理日常事务,节省时间和精力。最后,平台还应与智能手机配套开发数字应用程序,方便村民随时随地使用。随着智能手机在乡村的普及,开发与之配套的数字应用程序,可以进一步提升数字平台的便捷性和实用性,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在乡村的全面落地。构建“数字+”治理模式将使乡村治理更加智能化、透明化和高效化,真正实现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

强化技术适配乡情治理

  在强化技术适配乡情治理的过程中,必须深刻认识到乡村的实际情况,技术应用需要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的治理模式。每个乡村在地域特点、生产生活习惯以及村民的知识技能水平方面都有独特性,盲目推行统一的数字化方案可能会导致“数字形式主义”的问题,即形式上采用了数字技术,但实际效果有限。在技术应用时要充分考虑这些差异,真正融入乡村的日常生活和治理中,服务村民的实际需求,而不是过度依赖技术本身。要防范“唯技术主义”的倾向,即过于依赖技术手段而忽视治理效果。在数字化治理过程中,技术固然重要,但核心仍在于治理效果和村民福祉。为了有效推进数字化乡村治理,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共享机制和模式。数据共享能够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提升治理效率。但在推动数据共享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数据隐私保护,村民的个人信息不被滥用或泄露。在尊重村民隐私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有效流通,真正让数字化治理为乡村带来实质性的改善。

注重数字技术人才培育

  针对数字人才的待遇保障、配套支持、创新创业和岗位晋升等方面,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制定优惠政策,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为数字化治理人才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这包括为他们提供创业支持、技术资源,以及在岗位晋升中给予更多的机会和通道,以此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数字人才。充分利用云课堂等数字平台,开设多样化的线上课程,持续开展数字技能培训。这些课程不仅要传授数字技术知识,还要结合乡村治理的实际需求,培养人才的实践能力。构建科学的数字培训评估体系应从培训目标、内容、方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估,确保培训过程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科学评估能够发现培训中的不足并及时调整培训策略,提升培训效果,保证数字治理人才具备应对乡村数字化挑战的综合能力。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让乡村治理逐步进入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新时代。这一转变不仅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更是助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数字中国”战略的引领下,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更加明确,各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这一重要工具,整合资源,强化执行,积极应对治理中的各种挑战和问题。抓住数字化带来的新机遇,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迈向更高水平,为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保障和动力。

  编校:侯欣怡

  网络:吴飞飞

  监审:苏子君

  终审:魏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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