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路径
摘要:在我国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现代社会发展对农村社会结构形成重大冲击,农村传统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自助互助模式逐渐衰弱。此外,农村社会所面临的问题日趋复杂化、多元化,仅靠乡镇政府单一的力量难以调和。农村社会组织在满足村民需求、化解矛盾、调节利益纠纷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在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因此,其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有一定的必要性。然而,由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资源欠缺,农村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普遍面临资源困境、经验困境、角色信任困境。基于此,文章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路径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包括加强资源链接能力、培育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农村社会组织公信力。
问题的提出
社会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主体之一,在提供精细化的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有利于推动农村社会民主化进程、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产品、链接城市优质资源、吸引企业入驻等,多维度助力农村社会高效治理。近代以来,我国农村社会正处在传统社会结构解体、新型社会结构重构的过程中。在农村传统亲属和邻里互助模式逐渐衰落、矛盾纠纷日趋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背景下,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有其必要性。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意见”。2024年,《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中提及“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由此可见,国家对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发挥专业优势以促进乡村振兴高度重视。因此,创新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路径对于推动我国农村社会治理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农村社会组织指政府与企业之外的,一般在乡村范围内活动,主要由村民个人自愿成立和参与,以维护、实现和发展村民利益为根本的组织[1]。农村社会组织是构建农村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载体,有助于推动农村社会协同治理、加强乡村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发展等。目前,我国虽然已经从政策、资金、人力等维度大力支持和推动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但基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相对较晚,以及农村特有的传统风俗文化和交往方式等因素,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仍然面临多方面的困境。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组织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其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必要性在哪里?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又面临哪些困境?针对这些困境,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路径有哪些?文章重点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必要性
农村传统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自助互助模式衰弱
我国的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尤其是传统农村社会中,社会交往相对封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以“熟人”为主导,血缘关系、地缘关系是社会交往的重要纽带。传统社会家族规模一般都比较大,并且家族观念重,家庭的团结力和凝聚力很强,在面对外部困难时,家庭成员能够提供足够的支持。此外,传统家庭集经济、教育、抚养与赡养、感情交流等多维度功能于一体,能够满足家庭成员多方面的需求,实现自给自足,基本上无需向外界寻求帮助。基于地缘关系,村民邻里交往密切、感情深厚,在遇到困难时能够相互帮助。在我国传统农村,这种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形成的自助互助模式,基本上可以为村民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提供相应支持,因而村民也无需求助于外部,在一定程度上农村社会组织的存在不是必要的。
现阶段,随着城市化发展、社会流动加剧、家庭小型化转变、市场经济等多重因素对农村社会结构造成重大冲击,农村中年轻人口比例逐渐减少,人口呈现“净流出”趋势,传统互助行为缺少人口承载及参与[2]。从价值观念上看,随着社会的转型,人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并且逐渐走向工具理性,对传统自助互助模式形成所需的价值理性产生了冲击。因此,基于血缘和地缘的家族邻里自助互助模式逐渐走向衰微,人们很多时候无法从亲属和邻里等“熟人”处获得帮助,因而逐渐转变为向外部寻求支持,农村社会组织能够链接和整合资源,为有需要的村民提供相应支持,因此其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具有必要性。
农村社会矛盾趋向多元化和复杂化
在我国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农村社会中面临矛盾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的问题,如村民收入不稳定、社会资源短缺、公共服务不足、城乡贫富差距大等,仅依靠乡镇政府的单一力量难以调和。长期以来,农村社会治理主体主要为基层党组织和政府,其权力单向度的运行及对于制度规则、程序要求和等级控制的运用无法有效解决目前农村的治理困境[3]。简言之,乡镇政府由于受到行政体制和运作机制的束缚,难以快速、敏捷地回应村民需求,从而导致供需矛盾激化,对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农村社会组织作为新兴的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有助于促进多元协同治理格局建立。在此治理格局下,农村社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供给者、社会资本建构者、社会政策倡导者等角色作用,提供多元化且专业化的公共服务、促进村民建立自助互助网络、倡导惠民政策等,从而有效调节农村社会日趋多元化、复杂化的矛盾纠纷。在参与治理的过程中,农村社会组织尤其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激发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主体意识等方面具有关键性作用。通过村民的“参与”,不仅能够借助沟通协商的方法调和矛盾冲突,更有助于激活农村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由外部“输血”向内部“造血”转变,促进乡村善治。因此,推动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有其必要性。
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困境分析
资源困境
由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资源欠缺,农村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面临资源匮乏的困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农村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理论上包括政府补贴、社会捐赠、服务收入等多元化的渠道,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主要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对政府资金支持有较强的依赖性。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为农村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稳定性。二是人才资源匮乏,包括专职人员、志愿者以及专业人士。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中很多青年人向城市涌入,农村逐渐出现人才“空心化”的现象,致使农村本土的劳动力相对匮乏,也直接导致农村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不足且人员流动性大,服务的专业性和持续性被削弱;志愿者储备不足,在开展公共服务时经常因缺少人力支持而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率。此外,农村办公环境相对落后、硬件设施不足、薪酬待遇不高,并且目前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多为小微型,资源网络有限,因而在专业人士资源链接方面的能力也有所欠缺。三是物力资源不足,我国受过去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农村相比于城市而言发展相对落后,物力资源也相对匮乏,如公共服务开展所必需的场地、智能设备及其他相关器材等数量有限,从而导致社会组织在开展服务时缺少物质条件的保障,最终影响服务效果。
经验困境
农村社会组织作为农村本土自生的社会组织,对农村的风土人情、民风民俗有更为深入的了解,是农村社区治理重要的内生动力。因此,农村社会组织原本应该能够充分发挥贴近群众、扎根基层、情感联结等方面优势,通过参与、合作、协商等方式提供个性化、灵活性、专业化的农村公共服务[4]。然而,在现实情况中,农村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时较多面临经验不足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目前农村社会组织专业人才不足,从业人员因为缺乏理论知识指导和实践经验积累,在专业化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经验不足。二是由于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尚处于发展初期,为了能够“生存”下去,更多考虑的是完成政府购买服务要求中的指标性任务以获得资金支持,在“以村民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经验不足。因此,在经验困境之下,农村社会组织很多时候在其能力范围内仅能依据常规思维提供大众化、同质化的公共服务,较少会结合本土特色,提供具有本土性的、满足本村村民独特需求的、差异化的公共服务,并且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导致无法真正满足农村社会治理的需求。
角色信任困境
农村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时的一大阻力便是无法获得政府和村民的身份认同,即存在角色信任困境。对于乡镇政府而言,其对农村社会组织持有既支持又保留的态度。农村社会组织作为“新兴产物”,一方面,政府希望借助其转移部分职能,提供更加高质量和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因为其具有自发性且是新兴产物,容易让政府产生回避和不信任,因而对其持有保留的态度。基于此,乡镇政府往往会压缩农村社会组织的自主空间,限制其权利,不利于农村社会组织的生存发展以及治理功能的发挥。对于村民而言,我国传统农村是基于血缘和地缘等关系形成的“熟人社会”,在遇到问题冲突、矛盾纠纷的时候,往往会首先寻求亲属和邻里等熟人之间的帮助,对农村社会组织有一定的排外心理。此外,受我国特殊的历史文化因素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有较高的公信力,在遇到复杂难解的问题时,村民更倾向于相信政府,通过政府官方渠道寻求帮助。目前,农村社会组织普遍规模小、影响力不足,村民对其角色定位、职责范围、价值功能等认知不足,秉持质疑的态度。故而农村社会组织面临角色信任困境,真正得到政府和村民的接纳和信任还需要一定的过程,这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在农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功能的发挥。
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路径
拓宽资源获取渠道,加强资源链接能力
农村社会组织在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要能够从优势视角出发,以积极的眼光发掘农村的资源和内在潜力,并且促进资源的整合运用。在此过程中,农村社会组织应该充分发挥资源链接者的角色功能,在村内充分挖掘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资源。发挥支持者的角色功能,鼓励和引导村民之间、组织之间构建自助互助支持网络,从而促进资源的流动、整合和共享。尤其是在资金获取方面,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多方面拓宽筹资渠道以保障自身的生存和发展[5]。例如,加强和多元社会主体之间的合作,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信息时代新媒体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力,从而吸引投资或捐赠;鼓励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布筹款项目;推动乡镇建立慈善基金(会)等。
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培育专业人才队伍
农村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对于其能够有效参与农村社会治理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可以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组织内部良性治理的能力,组织的良好运作依赖于规范化的治理体系,包括成文的章程、监督管理规则、激励措施、晋升机制等,可以使组织的运作更加规范化、管理更加制度化,良好的运作为农村社会组织提升治理效能提供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和外部环境建立互惠性关系的能力,农村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得益于多方资源的支持,因而与外部环境建立互惠性关系的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以及村民等。通过构建强有力的支持网络,促进资源的流动与共享,农村社会组织能够从支持网络中获取组织生存和发展、服务供给、活动开展等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从而借助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加强参与治理的资源储备。三是专业人才队伍培育的能力,农村社会组织专业人才的储备也是其能够充分发挥治理功能的重要因素,笔者认为可以从专职人员、志愿者、督导团队三个方面着手。针对专职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服务的专业性;针对志愿者,不断招募以输入新鲜血液,并且进行志愿者服务技能培训;针对督导团队,可以组建组织内部资深从业人员和外部专业人士(如高校相关领域教授)相结合的督导小组,定期为其专职人员和志愿者提供个别督导或团体督导,给予教育和情感等各方面的支持,从而提高农村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提高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倡导政策支持,提高农村社会组织公信力
目前,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困境一定程度上也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助于农村社会组织有效参与农村社会治理。一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支持是农村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可以在降低农村社会组织的准入建立门槛,以及资金支持、资源链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农村社会组织的孵化与培育方面需要制度化、长效化,因此从制度上保障其资源配置的流畅性至关重要[6]。另一方面,通过出台农村社会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农村社会组织在身份上获得合法性。基于此,通过法制化的途径可以有效提高组织的公信力,得到村民及当地其他社会主体的认可和接纳,最终促进农村社会组织融入农村社会,有效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结论与讨论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组织的兴起和发展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新契机。笔者在对目前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所面临的资源困境、经验困境和角色信任困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其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进行了探讨,包括“拓宽资源获取渠道,加强资源链接能力”“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培育专业人才队伍”“倡导政策支持,提高农村社会组织公信力”。总之,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下,农村社会组织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未来要继续不断探索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参与治理的效能,促进乡村善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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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章晓乐,任嘉威.治理共同体视域下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治理的困境和出路[J].南京社会科学,2021(10):62-67.
编校:侯欣怡
网络:柳绣华
监审:董亚泥
终审:魏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