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看陕甘宁边区银行农业贷款的历史经验
摘要: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银行曾经是党中央的金融中心。当时延安的内外环境非常恶劣,为了打破“基本靠天吃饭”“糠菜半年粮”的生存现状和敌人的经济封锁,陕甘宁边区银行针对以农业为主的边区经济,创立和发展了农业贷款,创造了许多农贷工作的好方法,促进了边区农业生产的大发展,为边区的自给自足和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陕甘宁边区银行农贷工作的历史经验对于当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银行;农业贷款;农业生产;乡村振兴
文章编号:1674-7437(2024)01-0231-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2 文章标识码:A
农业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基于农业生产需要,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是一块典型的农村抗日根据地,产业经济结构形式主要以农村经济为主,人民生活所需和战争的需要都依靠农业生产,因此,生产建设一定程度上关乎着根据地建设的成败。恶劣的内外环境下,陕甘宁边区银行根据边区实际生产的需要,创立农业贷款,创新工作方法,为促进边区生产建设、支援抗日战争作出重大贡献。
1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银行农贷工作
1.1解决了“金融问题的出路在于发展生产”的核心矛盾
陕甘宁边区地处黄土高原,地瘠民穷,资源薄弱,人民生活困苦,生产落后。一方面,边区自然条件恶劣,经常发生水、旱、风、雹、霜等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破坏。再加上边区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农业靠天吃饭,广种薄收,平均亩产约2斗至3斗5升。另一方面,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三者勾结,操纵物价,掌控土地,农民受商业资本和高利贷的压迫和剥削,生活苦不堪言。1935年党中央到达陕北后,实行了新的土地政策和经济政策,大力发展生产,深入开展土地革命,打破了旧社会农民受剥削的借贷关系,开展了浩浩荡荡的废债毁约运动、减息清债运动、打击高利贷活动,建立以陕甘宁边区银行为主体的新的借贷关系,制定和推行农贷政策,减轻农民所受的封建剥削和压迫,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安居乐业,也大大调动农民参加革命的积极性。
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期间,陕甘宁边区当时受到了国民党严重的军事封锁和经济封锁。尤其是1941年皖南事变后,边区的财政经济陷入了非常困难的境地。毛泽东描述了当时面临的困境,“1940年和1941年,我们曾经弄到几乎没有衣穿,没有油吃,没有纸,没有菜,战士没有鞋袜,工作人员在冬天没有被盖。国民党用停发经费和经济封锁来对付我们,企图把我们困死,我们的困难真是大极了”。陕甘宁边区作为一块农村抗日根据地,其产业经济结构形式以农村经济为主。在当时的战争条件下,生存问题是首先要解决的,即解决人民生活需要的粮食、布匹等物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农业生产与根据地建设密切相关。要想走出困境,必须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在1941年8月,中央关于边区金融问题的讨论会上,毛泽东总结指出:“金融问题的出路在于发展生产,这个矛盾,只有通过发展生产加以解决。”[1]根据毛主席的指示精神,中共中央西北局在《关于1942年边区经济建设的决定》中调整了整个边区的经济政策,明确指出在农业方面要全力贯彻以农业为第一的私人经济,最主要就是依靠发展农业生产,要及时办理农贷等政策[2]。由于陕甘宁边区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边区政府和边区银行把农贷当作经济建设和银行工作的中心。就此边区银行彻底改变了放款方针,将放款方向重点转移到农业生产上,农贷成为重点。为了发放农贷,边区银行建立了各级农贷发放机构,在各县成立农贷办事处,帮助各县政府办理农贷、调剂农村金融、扶助农民等其他贷款业务。1943年1月颁布了《陕甘宁边区三十二年农贷实施办法》《农贷小组暂时组织办法(草案)》等[3]。当时,农贷发放的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1941年至1945年边区农贷发放数量从最初仅有的23.5万元上升至近60000万元[4]。从农贷发放的类型来看,耕牛和农具贷款解决了当时农民生产工具短缺的问题,支持农民进行大力开荒,所以边区耕地面积也在逐年增长,抗战胜利时的耕地面积几乎要达到抗战前耕地面积的两倍。植棉贷款的发放大大推广了棉花试种,提高了棉花产量,解决了战争和人民生活所需。青苗贷款的推行使得老百姓在青黄不接时免受高利贷的剥削。陕甘宁边区银行通过发放耕牛、农具、青苗等农业货款,帮助农民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不少困难,帮助边区解决了“粮食不足,油盐不足,被服不足,经费不足”的问题,推动了边区农业生产的发展,解决了人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为边区的经济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巩固陕甘宁抗日根据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2政策调整上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陕甘宁边区农民资金短缺,经常受到高利贷活动者的剥削,农贷业务的出现解决了他们生活中的困难。但是由于这个业务当时在边区尚属初办,边区银行的工作人员未能深入边区乡村进行实际调查,在组织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农贷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主要是部分贷款不能及时放出,失掉了农贷的时效性。如耕牛贷款按照边区实际须在头一年冬至前后放出,但1942年的耕牛、农具贷款均在旧历年前后才放出,最晚者甚至拖到了春耕将完的5月份才放出。青苗贷款本应在青黄不接时发放,但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新谷上市后才发放,失掉了原本的意义。此外,农贷发放未能与边区农村实际情况相结合,据志丹县调查,由于当地没有粮食市场,农村老百姓需要现钱时,须把粮食及其他农产品驮到甘泉、安塞去卖。农贷未能与各地合作社建立应有的密切联系,单靠各县农贷办事处及农贷小组,人力远远不够,工作很难深入,这就造成农民借款难,且少数农贷落在富农、流浪汉、二流子手中,没有真正用于生产建设。对此,陕甘宁边区银行根据毛泽东同志“要了解实际情况要做调查研究”的教导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广泛开展农业金融调查,组织调研人员,对农业农村和手工业进行调查,研究如何向私人生产投资。经过调研,从实际情况出发,收集问题,总结经验。边区政府和银行在实践中,根据农业发展的情况变化及时纠正了错误,推动农贷工作不断变革。1943年3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农业贷款章程》,该章程总结概括了以前农贷工作的经验,并对以后如何办好农贷做出了具体规定,章程共14条,对“贷款分类”“贷款对象”“放款办法”“偿还办法”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陕甘宁边区农业贷款章程》的颁布使得真正需要钱的农民得到了贷款,免受剥削,促进了农业生产。
1.3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农贷工作的职业操守
在农贷发放的过程中,一方面,根据边区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农民多年生活习惯,陕甘宁边区银行要求简化农贷办理手续,并采取迅速便捷的借贷办法,在每年春耕前把农贷发放到需要借贷的农民手中;另一方面,为了照顾边远地区的群众,边区的农贷员往往携款到乡村去放贷。此外,在贷款形式上,采取了多种形式,有现金贷款、实物贷款、植棉贷款、青苗贷款等。之所以推行实物贷款,背后有其历史原因。由于边区农民长期处在一个封闭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以货币为本位的农贷对于习惯物物交换的农民而言可能感到不方便或恐惧,因此农民更喜欢实物贷款。加之当时边区经常发生通货膨胀,物价很不稳定,如果以货币放款,借贷双方必然有损失。由于农村资金短缺,常有饥寒交迫的贫困农民在三月间便以极低廉的估价,把还没有长成的农作物,预先售卖给商人。因此这种“探花”及“探买青苗”等高利贷活动异常活跃。如安塞麦价每斗150元上下,但农村中确有以50元—60元一斗作价探买的,这使得农民深受其害。为此,陕甘宁边区银行组织资金在部分地区发放青苗贷款,农贷发放后,高利贷探买的现象逐渐退出了农村,抵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可以看出,实施什么样的农贷,是以真正代表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标准的,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农贷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 陕甘宁边区银行农贷工作对推动乡村振兴的经验启示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当前,我国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撑。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乡村振兴基金中要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5]。要推动农业产业不断兴旺,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银行的农贷经验仍能提供有益借鉴。
2.1以谋取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原则
从性质和服务对象出发,办理农贷的原则应该是帮助贫困农民发展农业生产,解决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在国共第二次合作初期,曾经也放过农贷款,按照“只要有生产能力,则不必计较财产多少”的贷款对象,结果使真正需要贷款的贫困老百姓没有得到资金,农贷的作用没有落到实处。边区政府在农贷方面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将贷款放给真正需要贷款的老百姓,当时就规定了贷款主要对象“应当是有劳动力但缺乏耕牛的贫农、基础较差的中农及生活已经安插了的移民和难民。”1946年10月,陕甘宁边区银行行长联席会议就总结了农业贷款的经验,明确指出:“农贷的意义就是为了扩大和增加农业生产,放款的对象应该以贷款人的生产能力和需要程度作为基本准则”。因此,在边区银行发放农贷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该贷款宗旨,真正为发展农业生产的贫困农民排忧解难。除了贷款对象以外,在还款方式上,陕甘宁边区银行也采取了比较灵活的还款方式。根据边区当时物价波动和货币贬值的实际情况,规定“不论贷出货币或实物,均按贷款时市价折成借款农民的生产品,如棉花、粮食等”,这样就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和货币贬值给借贷一方带来损失。在还款时间上规定了耕牛、农具、植棉贷款在春耕前放出,秋收后一个月归还;青苗贷款于庄稼下种见苗后贷出,收获后一个月归还。如遇特殊情况,如天灾人祸,经政府许可,可以分期或延期归还。陕甘宁边区银行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进行贷款,使得农贷发挥出很大的效益。因此,衡量一个政策的好坏要看是否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是否能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
2.2掌握好“群众路线,民主讨论”的基本方法
陕甘宁边区银行农贷之所以取得很大的效益,还与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帮助、监督息息相关。1942年7月《解放日报》发表了一则题为《农贷在安塞》的报道。报道中描述:“发放农贷目的为了解决生产生活所需,得到贷款要参与生产,发挥生产的力量。只要真正用于生产,就可以登记、调查呀。安塞的农村借款热潮非常高。”“二区某村农民李生财,借了500元农贷,说是自出资本400元,买一头耕牛,结果把钱花到另外的用途了,那个小组马上就开斗争会,把借的钱完全退了出来,由农贷会分配给仍需资金的一些组员了。”该报道是边区银行依靠群众做好农业贷款的历史写照,这种“反对包办耍私情,民主讨论群众来决定”的好方法,在当前深化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不失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2.3发展生产要采取灵活变动的方法
陕甘宁边区银行在农贷工作过程中,注重从实际出发,加大调查研究,针对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采取了灵活变动的放贷方法。现如今,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要加强农村企业和农业主体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建立配套的差异化产业政策,比如积极探索发展“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等新型模式,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助力农业产业发展,真正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此外,要因地制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要根据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和农户特点,结合信贷需求,不断更新金融产品。要引入多方金融机构,比如探索“农户+银行+保险”等方式协同创新,实现合作共赢。
2.4提升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能力
延安时期,面对落后的生产条件,陕甘宁边区银行把握发展生产是第一要务,在边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陕甘宁边区银行,创立和完善独立自主的金融体系,有针对性地发展生产,切实完成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保障边区金融稳定,对当时巩固边区稳定,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支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等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时至今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关乎“三农”工作。金融服务农业现代化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领域,要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三农”倾斜,才能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多保障。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能力,针对“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资源配置,在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用好用足金融的力量,更好满足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进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6]。
3 结束语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作为党中央的金融中心,坚持“金融问题的出路在于发展生产”的发展思路,抓住核心矛盾,发放农业贷款,政策制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操守,促进了边区农业生产发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了边区金融稳定,为中国红色金融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魏协武.边区银行风云录[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6.
[2][3]黄正林.陕甘宁边区乡村的经济与社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郝琦,壬子.论陕甘宁边区银行的农业贷款及其经验[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03):18-21.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EB/OL].(2021-02-21)[2023-10-01].https://www.gov.cn/zhengce/2021-02/21/content_5588098.htm.
[6]闫秋池.陕甘宁边区银行的金融实践与历史贡献——从1937年到1947年[J].西部金融,2022(02):69-74+92.
网络:柳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