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干部赋能乡村振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驻村干部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在乡村振兴中肩负着加强党建、促进农业发展、维护乡村稳定等重要职责。但是在促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存在种种问题和挑战,需要驻村干部不断寻找方法解决问题,乡村才能实现全面振兴,中国经济才能稳中向好地发展,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才能实现现代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更早实现。
问题提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从民族复兴战略高度强调“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而驻村干部是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驻村干部是适应统筹城乡发展趋势的需要,关系中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民族复兴进程。他们将国家政策、中央精神在实干中落实,以奉献精神勇挑时代大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致力于乡村振兴。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出炉,主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驻村干部这一群体。
驻村干部赋能乡村振兴的作用机理
在中央政策文件中,驻村干部承担着“建强村党组织、推动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等多重任务,要求驻村干部经常关心困难人群、逐户遍访基层群众,其作用机理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首先,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振兴。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是贯彻党全面领导原则的核心体现,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固本之举。驻村干部聚焦建强村“两委”班子、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破解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其次,锚定产业发展核心,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驻村帮扶”已成为乡村发展的重要机制,为乡村发展注入强劲动能。驻村干部凭借扎实的政策储备、广阔的外部资源及多元人脉优势,不仅能精准传递惠农扶持政策,更能主动对接市场资源、为乡村争取专项项目资金。他们联手村书记摸清本村土地、气候等禀赋条件,避开同质化竞争,因地制宜培育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文旅等产业,同时搭建产销对接渠道,破解“种得出、卖不掉”的难题,切实助力村民稳定增收、致富兴业,让乡村经济发展既有政策托底,又有市场活力。接着是深耕乡村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驻村干部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抓手,系统性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联合村“两委”搭建矛盾调解“议事堂”,面对面化解邻里宅基地纠纷、土地流转矛盾等民生难题;走村入户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用案例解读民法典等常用法律,让法治观念扎根民心。同时牵头修订接地气的村规民约,推行“网格员+村民代表”管理模式,每日排查消防、用电等安全隐患,精准落实防汛、防疫等防控责任。此外,通过举办“星级文明户”评选、非遗文化展演等活动弘扬新风,既以严密治理守护乡村平安,又用丰富活动充盈村民精神世界,为乡村发展筑牢坚实的安全与治理屏障。
最后,锚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核心,织密织牢防返贫“安全网”。驻村干部与村书记形成帮扶合力,依托“一户一档”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每月跟踪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收入波动、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及住房安全等生活情况,对因病住院、因学支出增加等返贫风险点精准画像、提前预警。他们既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先诊疗后付费”等教育医疗政策,又针对失业群众对接县域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为种植养殖户联系收购渠道解决滞销难题。通过“每周电话随访、每月入户排查”的常态化工作模式,精准对接帮扶资源,持续夯实脱贫基础,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能增收。
驻村干部推动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
驻村干部的理想政策与乡土现实的碰撞
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村民的利益,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增加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然而,驻村干部新到一个村开展工作时,难免会和当地的人产生摩擦。在了解村情方面,不同的村子有不同的情况。驻村干部到任第一件事就是要熟悉所在村子的情况,包括地理位置与环境、人口与经济发展状况、教育资源、民风民俗等,尤其是人口与经济发展方面。一些驻村干部新到任,在还没有完全摸清村实际情况的时候就开展工作。在与村民的关系方面,村民对于新到的外部治村人员,在心理上还不能够快速接受。究其原因,一方面是还不够了解驻村干部,对驻村干部没有信任感;另一方面是村民对村书记的感情偏向,自然是支持村书记和本村干部的工作,短时间还不能接受外来干部对他们的管理,一定程度上阻碍驻村干部工作的进行。
驻村干部与村书记工作缺乏沟通
驻村干部作为助力乡村治理的重要外部力量,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除了需要与村民建立良好的互动联结,往往还需要与村书记加强沟通磨合,以形成高效的工作协作关系。在乡村治理场景中,村书记由村民选举产生,长期扎根乡土,是村民较为熟悉和信赖的“当家人”,主要负责日常村务的统筹与落实。而驻村干部由上级党委或政府选派,工作通常带有一定的阶段性和任务聚焦性,其工作开展依托于上级的政策支持与资源保障。村书记作为村级组织的核心带头人,与承担着政策落地职责的驻村干部,二者在工作衔接中难免会遇到需要协调的环节。例如,驻村干部引入发展项目后,村书记凭借对本地情况的了解,往往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更多主导性工作,在部分地区,村书记基于对村情民意的精准把握,也可能会对第一书记的具体工作安排提出针对性建议。考虑到第一书记任期多为数年,而村书记往往长期在任,二者在推进政策落地过程中,更需要通过充分协商、积极磨合凝聚工作合力。
驻村干部后勤保障还不到位
在一些偏远地区,驻村干部的后勤保障还不到位。首先,在居住与生活保障方面,部分驻村干部的驻村环境相对艰苦。在一些偏远乡村,若遭遇自然灾害,可能会出现断水、断电、断网的临时状况,有时也会给驻村干部的基本就餐带来不便。同时,部分地区村民居住分散,加之交通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公共交通覆盖不足,驻村干部有时需要徒步开展走访工作,这不仅会消耗较多体力,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推进的节奏。其次,在待遇福利与家庭支持方面,部分地区仍存在提升空间。对驻村干部的福利与家庭支持还需要加大支持,提高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最后,在工作基础支撑方面,资源保障的针对性仍需加强。部分驻村干部面临着培训资源不足、技术指导缺位等现实困境,在对接产业发展项目、调解复杂矛盾纠纷等具体工作中,有时会因缺乏专业支撑和资源依托而感到力不从心,需要更精准的资源供给来破解工作难题。
驻村干部选派不够精准
乡村治理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系统任务,需要驻村干部在村镇区域内持续落地各项发展举措、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驻村干部常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不仅给乡村治理工作的顺畅推进带来阻碍,还使得治理成效难以全面、充分地发挥出来。选派驻村人员缺乏稳定性,直接影响驻村工作质效。个别单位以内部工作需要为借口,随意将已派驻村居的干部抽回原单位,转而安排其他非专业性工作人员顶岗。这些顶岗人员轮换周期极短,多为七天至十天,往往刚熟悉驻村基本情况、摸清工作脉络,尚未深入推进具体任务便已离岗。且顶岗人员之间缺乏规范的工作交接机制,前期积累的工作信息、进展情况无法有效传递,人员频繁流动导致驻村工作队工作衔接断裂、推进滞缓,难以形成持续发力的工作态势,严重影响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的落地见效。
驻村干部赋能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的提升路径
从“他者”到“我们”,驻村干部需要积极融入乡土
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不仅需要驻村干部身在乡村,更需要他们心在乡村、融入乡村,完成从“他者”到“我们”的身份蜕变。首先,驻村干部要努力使自己的工作能被村民理解、信任。真诚的态度、真实的陈述以及正确的话语表达,与村民进行有效的对话交流并取得相互理解和信任,应被置于首位。其次,驻村干部面临着文化符号系统的错位。驻村干部只有放下启蒙者姿态,承认乡土知识体系的价值,才能找到对话的可能。最后,参与性观察应成为驻村工作的方法论。乡土社会的知识传播遵循着做中学的隐性逻辑,关系建立常在共同劳动与生活事件中完成。驻村干部需要创造共在情境——在抗旱时共同守夜,在红白喜事中帮忙张罗,在节庆活动中成为表演者而非观众。通过这些参与,驻村干部从政策执行者转变为生活参与者,可以拉近其与村民的关系。
促进驻村干部与村书记的相互协作
驻村干部与村书记唯有同心同德、合作共生,方能凝聚起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让富民兴村的愿景照进现实。这种协作并非简单的分工叠加,而是优势互补的有机融合:当驻村干部带着外部优质资源、特色项目扎根乡村时,亟需村书记凭借深耕乡土的威望与经验,高效调动本地人力、协调各方关系,确保资源精准分配、项目快速落地,避免“水土不服”;中央惠农政策经驻村干部传递至基层后,常因书面化表述与方言壁垒难以直达民心,村书记则能以“土话”“家常话”拆解政策内涵,让群众听得懂、愿意信、主动做,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更重要的是,双方形成的相互监督机制,能有效防范权力滥用、决策失误等问题,为工作开展筑牢纪律防线。驻村干部带来新视野、新资源,村书记锚定本土化、实举措,二者同频共振,方能为乡村繁荣注入持久动力。
完善驻村干部保障机制
驻村干部作为国家选派乡村进行脱贫攻坚和乡村治理的中坚力量,其工作决心和工作状态直接影响着基层治理的质量。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少驻村干部的家庭经济条件较为普通,驻村工作带来的收入也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对他们而言,若这份收入尚难以覆盖基本生活需求,工作的投入感难免会受到一定影响。尤其在具体工作推进中,部分驻村干部为保障任务落地,有时需要自行承担部分工作开支,这无疑会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增添现实压力。因此,完善驻村干部保障机制,不仅能够保障驻村干部的基本生活,还能防止因经济紧张而产生的其它问题,能够有效保证驻村干部投入乡村治理的热情与恒心。要完善驻村干部保障机制,首先是明确保障标准,制定统一的后勤保障细则,明确住宿需达到“独立居住、水电通畅、基本生活设施齐全”标准,为偏远驻村点配套通勤车辆或发放交通补贴。明确医疗与社保保障,简化异地就医报销流程,为驻村干部购买专项意外险,确保社保关系无缝衔接;其次是建设合理的薪酬制度,薪酬设计需兼顾驻村工作环境特殊性,结合非经济因素建立动态弹性体系,随环境变化调整,精准反映工作贡献,提升驻村干部适应性与积极性;再次是完善干部奖励机制,要明确奖惩内容、标准及流程,并且重视应用负向激励机制,通过完善的奖惩机制强化驻村干部激励效果;最后是健全干部晋升机制,完善干部激励机制,一方面要培养驻村干部正确的竞争意识,另一方面要畅通干部晋升渠道,同时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激励监督。通过各方面的保障,驻村干部方能够积极投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
择优筛选、精准派驻,选派优秀干部下沉驻村
驻村干部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他们一般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到农村,协助当地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相关工作。在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驻村干部社会治理效能强弱关系到乡村振兴成效。因此要精准选派优秀干部驻村,首先要选择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切的服务意识、理论水平和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去基层驻村,驻村干部要走进农村、走入群众,结合实际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其次要拓宽选派渠道,从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骨干中筛选,优先考虑有农村工作经历、懂产业、善沟通的干部,并且严格审核标准,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组织考察等环节,保证选择后的驻村干部具有积极性与责任心;最后是注重人岗匹配,实现“精准对接”,根据驻村点需求与干部特长精准配对,如产业薄弱村选派农业技术、电商运营类干部,矛盾突出村选派善于调解、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同时兼顾队伍结构,考虑干部年龄、学历、专业的合理搭配,避免单一化,形成“互补型”驻村工作队。
助力乡村治理提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驻村干部肩负的核心使命。驻村干部带着政策红利与发展思路扎根乡土,在矛盾调解、产业培育、民生保障中担当重要角色,成为连接城乡资源的“桥梁纽带”。但实践中,部分驻村干部也存在“水土不服”问题:有的驻村干部对村情民情摸查不深导致举措脱离实际,有的驻村干部与本地村干部协作不畅造成资源内耗,还有的因任期限制存在短期工作倾向。破解这些难题,既需要驻村干部沉下身子投入工作,也离不开百姓与村干部主动敞心扉、搭把手,更要凝聚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以“众人拾柴”之势构建协同格局,让驻村干部的帮扶效能充分释放,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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