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现代化东风 启乡村文化新程
在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文化建设既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关键举措。本文系统阐释了乡村文化建设在涵养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振兴及夯实现代化根基方面的多维价值,深入剖析了当前实践中面临的主体缺位、文化客体流失与治理机制失调等现实困境,进而提出通过强化农民主体地位、推动文化资源创新转化、优化协同治理机制等路径,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深厚文化根基。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乡村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民族特色及文化底蕴。当前,“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已成为基本共识。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对于滋养乡风文明、激发内生动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进而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代化浪潮冲击下,乡村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有效推动乡村文化建设使其免于“侵蚀”,已成为亟待破解的时代课题。因此,深入探析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文化建设的价值、困境与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必要性。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文化建设的价值意蕴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乡村文化则是乡村发展的重要精神动力,乡村文化建设具有无法替代的内生价值、战略价值和时代价值,涵养新时代文明乡风、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乡村文化建设的作用。
内生价值:涵养新时代文明乡风
乡村文化植根于乡土社会的价值体系,是涵养新时代文明乡风不可或缺的内生动力。一方面,乡村文化中所蕴含的孝亲敬老、邻里守望、诚实守信等伦理规范与美德,为乡风文明建设提供了深厚的价值根基;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等具象化载体也重塑乡村伦理秩序,引导村民形成崇德向善的自觉。另一方面,丰富多彩的民俗节庆、非遗技艺等活态文化实践,不仅是增强社区认同与凝聚力的情感纽带,更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民情、滋养民心,为文明乡风的培育提供了生动的文化场域。在此基础上,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文明理念相结合,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与乡村文化阵地,能够有效培育科学、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使文明乡风从一种外在规范内化为村民的情感认同,最终升华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持久精神力量与内生性秩序。
战略价值: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乡村文化建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环节,为其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首先,乡村文化建设推动产业优化与人才汇聚。文化建设对古村落、非遗等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创新,不仅是对乡村文化的价值认同,还催生了乡村旅游、文创产品等新业态,为产业兴旺注入动力,刺激了乡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其带来的发展机遇也吸引着创业者、大学生等人才返乡入乡,为乡村振兴储备了高质量人才。其次,文化是重塑乡村生态与治理秩序的精神根基。乡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为推进“生态宜居”提供了内在的伦理规范,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价值指引。诚信友善等传统美德与现代治理理念结合,为形成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可见,乡村文化建设通过激发文化自信与内生动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撑。
时代价值: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耕文化是我国农业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不能丢,而且要不断发扬光大。”乡村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文化支撑。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对亿万农民而言,乡村文化不仅是情感归属与集体记忆的精神依托,更要随着生产力变革与时俱进。与此同时,乡村文化也是城镇市民乡愁的载体。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创新乡村文化传承保护方式,使其发挥抚慰乡愁、缓解现代焦虑的重要作用。乡村文化的地域性有利于中国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另一方面,中国地域辽阔、民族种类众多,在不同的地域形成了如西部草原文化的特色乡村文化,而农民为了生产发展又孕育了如渔樵文化、农耕文化等不同职业文化。但随着异质文化在乡村的输入,乡村文化建设需要保持自身的文化主体性,推动极具特色的文化发展与创新,这不仅有助于满足农民丰富的精神需求,也因其具有的独特性与多样性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提供持久的文化支撑。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文化建设的现实困境
乡村文化建设面临的诸多现实困境影响着乡村全面振兴的进程,正如费孝通所言:“社会问题起源于文化失调。”当前,乡村文化发展正遭遇的挑战表现为文化主体的流失与缺位、文化客体的损毁与消解以及文化治理机制的失调与低效。
主体之困: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缺位
“文化创造离不开一定的创造主体及其实践活动。”农民作为乡村文化的创造者和继承者,他们的理解和认知影响着乡村文化发展的演进方向。然而,在城乡的差异化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文化的实践主体在文化建设中的缺位和文化认同频现危机。首先,在人口数量上体现为农民数量的缩减与外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市镇企业大量的就业岗位需求吸引农村众多的中青年向外转移。外流的中青年农民作为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继续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机会匮乏,长期的城市生活也削弱了他们对乡村文化的自信与认同,导致乡村文化发展式微。其次,在人口结构上体现为乡村人口结构的失衡。随着越来越多的中青年迫于生计向外寻求就业机会、学生向外求学等,除节假日外,乡村的常住人口变成了老人、妇女和儿童。这部分人在年龄和教育水平等因素限制下,难以肩负起乡村文化建设的重任,妇女在家庭生活中需要赡养老人与照料子女,也无精力投入乡村文化建设。因此,农民逐渐减弱了对本土文化的自信,退化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旁观者。
客体之困:乡村文化建设客体的流失
乡村文化建设的另一重现实困境在于文化“客体”的持续性损毁与流失。这一困境不仅体现在有形的物质客体上,更深刻地存在于无形的非物质客体中。第一,乡村文化物质形式的逐渐消失,使乡村文化丢了“根”。作为乡村文化最直观的物质表达客体,大量独具乡村特色的村落、民居、祠堂、戏台等历史建筑,正因长期的自然风化、人为拆改以及“千村一面”的标准化建设而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往往是符号化、盆景化的仿古建筑,其功能从生活场所转变为旅游消费的布景,导致文化的真实性与生活性被抽空,乡村风貌与文化根基遭受了不可逆的损伤。第二,非物质形式的乡村文化断层和价值消解,使乡村文化失了“魂”。一方面,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危机。地方戏曲、传统手工艺、民俗节庆等,因传承人年事已高、后继无人而濒临失传。另一方面,乡村内在的精神价值逐渐弱化,在市场经济与现代观念的冲击下,乡村社会中曾长期维系的人际信任、邻里互助、敬老爱幼等伦理观念与公共精神逐渐淡化,代之而起的个体主义、消费主义虽非全然负面,但在缺乏引导和缓冲的情况下,极易导致乡村社会联结松散、价值认同混乱以及乡愁情感的疏离,最终使文化建设因失去内在的精神内核而流于表面。
治理之困:乡村文化建设的治理机制失调
乡村文化治理机制失调表现为供需结构的错位及管理参与机制的僵化。一方面,文化供给与乡村需求严重失衡,造成公共资源巨大浪费。受制于财政投入比例,欠发达地区的文化基础设施仍存在数量不足、种类单一的问题,难以满足全年龄段村民的多元化需求。更为突出的是,在政策考核压力下,部分基层组织倾向于打造“可视性强”的政绩工程,将有限资源投入脱离农民实际需求的“文化地标”建设。另一方面,管理与参与机制双重僵化,导致治理效能持续走低。在管理层面的目标考核导向下,基层工作过度聚焦于完成“挂牌率”“活动场次”等量化指标,文化建设被简化为悬挂横幅、发放通知等表面工作,形式主义问题突出。在参与层面,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几乎垄断了项目规划与实施全过程,农民的话语权、知情权和参与权被忽视,这种将农民客体化的治理模式,不仅难以准确把握真实的文化需求,还削弱了农民的主体性与参与热情,致使乡村文化发展受阻。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乡村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
主体重塑:重建农民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地位
要让农民从文化建设的“旁观者”回归为真正的“参与者”,需要唤醒农民内在意识并构筑外部支撑。第一,重视对农民主体意识的唤醒。当前农民主体缺位的原因在于内生动力不足以及外来文化的影响。因此,应结合乡村文化发展的特点,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价值引领作用。积极搭建村民议事会、文化合作社等协商平台,让农民在文化项目规划、实施与评价的全过程中拥有话语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第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乡贤的文化引领作用。鼓励本土企业家、退休干部、非遗传承人等乡村能人返乡,通过政策支持其开展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同时,基层文化组织可搭建“乡村艺校”等培训平台,为其提供专业技能提升机会,并创设文化展演、技艺传授等实践舞台,使其特长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从而带动广大农民参与文化建设,增强乡村文化发展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建立精准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针对乡村文化发展需求,实施“靶向引才”,通过设立创业补贴、提供城镇居住与通勤保障等政策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同时,创新人才育留机制,打通职业晋升通道,完善绩效激励,并辅以子女教育等福利保障,确保外来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干得好”,为乡村文化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资源创新: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客体的价值转化
乡村文化在人们的忽视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流失,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同时,应采取合适的方式,依托产业优势以及数字技术资源对乡村文化进行及时的创新保护,实现其价值的活态转化。第一,推动乡村文化客体的价值转化,在于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活态传承与现代表达。通过整理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建立数字化档案、开展口述史记录等方式,实现对文化基因的完整保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就像撬动地球的杠杆,总能创造令人意想不到的奇迹。”在此基础上,应积极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借助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乡村文化魅力。特别要善用AI(人工智能)技术、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等数字手段,开发沉浸式文化体验产品,让静态的文化资源“活”起来。同时,鼓励支持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组织文化展演、工艺体验等互动性强的实践活动,使农民在参与中增强文化认同,变“被动接受”为“主动传承”,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第二,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是实现文化价值转化的重要路径。要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精心打造“一村一品”文化品牌,培育文化创意、非遗体验等新业态。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应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文化传承的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当地群众,坚决杜绝过度商业化开发,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在项目规划、产品设计、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融入生态环保要求,实现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的有机统一,让乡村文化在创新发展中焕发持久生命力。
机制协同:优化乡村文化建设治理的合理机制
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现代化,亟须构建多元协同、运行有效的治理机制。第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明确政府职能边界。通过简政放权,推动基层政府从“全能型管理者”向“有限性服务者”转型。制定权责清单,明晰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供给职责,确保文化基础设施布局科学合理,同时改革干部考核机制,将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文化服务满意度等纳入评价体系,强化政府在非遗传承与乡土文化保护中的主体责任。第二,创新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构建共建共享格局。积极引导各类学校、文化团体、文创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建设,通过建立“校地合作”平台、设立文化创客基地、开展项目合作等方式,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优质资源向乡村流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第三,健全长效保障机制,确保治理持续有效。完善以服务实效为导向的考核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同时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强化全过程监督机制,确保文化资源合理配置、文化项目规范实施,为乡村文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牛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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