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村镇银行改革化险模式分析比较与广西选择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三农”发展取得巨大的成就,但由于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金融资源分配不均、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的存在,以及“三农”和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为填补县域及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村镇银行作为“小法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运而生。在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特色显著,已成为扎根县域、支农支小的新生力量,在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扶持小微企业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改革化险工作进入发展瓶颈期,村镇银行面临着市场拓展乏力、盈利能力减弱、资产质量恶化等诸多严峻的挑战,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迫在眉睫。分析比较国内有关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模式以及广西的优化选择,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对推动广西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常见模式及分析比较
目前,村镇银行改革化险的模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主发起行直接注资模式
在探讨金融机构改革与风险化解的广阔背景下,主发起行作为金融机构体系中的核心力量,扮演着“第一责任人”的关键角色。这一角色定位不仅体现在其对下属机构或项目的直接管理和控制上,更在于其在风险暴露时的主动担当与积极应对。主发起行通常拥有更强的资本实力、更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以及更全面的业务布局,因此,在金融机构面临困境时,其往往是推动改革、化解风险的中坚力量。
村镇银行通过发起行注资和增持股份,主发起行可以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控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特点是由发起行加大注资,但是不接管经营权,因而村镇银行此时仍然属于独立法人。该模式主要适用于需要补充资本、深化改革以及优化治理结构,或者是为了建设品牌和加强市场推广的村镇银行经营场景。村镇银行通过募股提升股权比例注入资金,如海南定安合丰村镇银行通过定向募股实现持股比例超50%,成倍增加了注资;无锡农商行对姜堰村镇银行持股比例提升至60%,一些主发起行通过定向增发或收购其他法人股东的股份来增加持股比例,有的已达到100%持股。
村镇银行的主要发起行向其注资,既是加强与其联系的表现,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其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这种增持行为可以整合金融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二是提升持股比例使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拥有更大的控制权,有利于实施更有效的风险管理和业务指导,通过增持,可以优化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提高决策效率。三是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本地主发起行通常在本地具有更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能够为村镇银行提供更好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支持,帮助其拓展业务范围和客户群体。
该方式的缺点,一是过度集中的股权可能导致其他股东权益受损,减少市场化的决策过程。且村镇银行可能过度依赖主发起行,减弱其自主经营和创新能力。二是使村镇银行的独立性降低,当主发起行增持村镇银行股权后,村镇银行的股权会降低甚至完全被其增持,虽然有助于完善股权结构和风险抵御,但也可能导致村镇银行在经营决策上更加依赖主发起行,减少了其自身的独立性和灵活性。
村镇银行改支行
如图1所示,2020年以来村镇银行改革化险的银行数呈现上升趋势,其中村改支占其中较大比重,是主要的改革化险方式。村镇银行改支行是指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并改制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这样做有助于将村镇银行业务纳入主发起行的直接管理,增强其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一种方式为,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吸收合并,并沿用原班人马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主发起行通过收购村镇银行的股份,将其纳入自己的管理体系,使村镇银行成为发起行的分支机构。例如,广东南粤银行收购中山古镇南粤村镇银行,并设立中山支行;柳州银行收购广西融水柳银村镇银行,并设立融水支行;哈尔滨银行分别收购延寿融兴村镇银行和巴彦融兴村镇银行,并分别设立延寿支行和巴彦支行在内的六家分支机构。另一种方式为,在合并过程中,主发起行承接村镇银行的所有资产、负债以及相关业务,完全吸收原村镇银行的一切并撤销该营业点。例如,华夏银行收购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富滇银行收购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鞍山银行收购辽宁千山金泉村镇银行,河北银行收购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以上银行收购村镇银行的剩余股权后,均将其原先的人员和资产调动或处理,转变为自己营业机构的一部分,不单独设立新的支行。
图1 2020—2024年我国村镇银行吸收合并数量
(图片来源:金融监管局及公开信息)
村镇银行改支行,可以将经营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是目前主流的改革化险模式,该方式的优点,一是通过整合资源,村镇银行可以更好地抵御金融风险,并且村镇银行成为主发起行的分支机构,有助于优化管理结构和提高运营效率。二是主发起行在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后,可以更好地协调资源,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助于优化机构网点布局,且通过这一控制手段可以减少同业间的同质化竞争,有助于提升发起行在区域市场的集中度。三是有利于结构优化和重组加速,村镇银行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后,其服务能力可以得到提升,目前优化结构和重组加速的方式中,村镇银行的“村改支”和“村改分”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该方式的缺点,一是村镇银行丧失了作为独立法人的灵活性,在重组后,村镇银行原有的独立法人灵活机制将会受到影响。通过“村改支”的吸收合并,这些村镇银行在重组后成为发起银行的分支机构,其原有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可能因此减弱。二是风险资产的消化吸收问题,这里是指主发起行在吸收合并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后,面临如何消化吸收原村镇银行的风险资产的问题,若处理不善,有可能会将原本村镇银行的风险变成发起行自己的风险。
村镇银行相互合并
村镇银行相互合并是指实力较强的村镇银行持股实力较弱或风险较大的村镇银行,完成经营改组。该模式主要适用于两个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和业务整合、增强市场竞争和服务能力、化解双方金融风险的村镇银行的经营情境中。这需要在保持市场化、法治化和自愿原则下进行,并确保机构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尤其对于一些没有救助意义的机构,属地监管部门可以要求主发起行牵头实施重组,协助接管直至关闭,如兴福村镇银行分别持有文昌大众村镇银行、琼海大众村镇银行88.89%的股权;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收购重庆巫溪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收购包头市东河金谷村镇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兼并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和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另有的机构合并以后连同原机构一起注销并成立了新的经营实体,如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兼并藁城恒升村镇银行并改名石家庄恒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农商行联合辽宁省内30多家信用社联合组建辽宁省农商行等。
村镇银行相互合并对其在当前经济和金融环境下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优点,一是有助于提升村镇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合并后的村镇银行能够更好地抵御风险,为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这有助于村镇银行更好地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和金融市场竞争的挑战。通过合并,村镇银行可以扩大其服务对象的范围,提供更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二是优化治理结构与运营模式,村镇银行相互合并有助于推动村镇银行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同时调整和优化其运营模式,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
其缺点,一是合并可能导致被合并的部分村镇银行失去独立法人实体,同时也需要妥善处理重组后的人员、资产、不良资产等问题。二是村镇银行存在抗风险能力弱、业务创新能力不足、股东关系复杂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村镇银行合并过程中可能会进一步凸显,需要妥善解决。此外,在村镇银行合并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关于原有人力资源和资产配置的问题,如原有村镇银行员工的工作安置、资产和负债的转移等。
引入银行以外的新投资者
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可引入地方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新投资者。此模式主要适用于资本补充、相关行业管理业务水平提升、业务转型拓展的村镇银行经营场景。例如,陵川县农村信用社除了晋城农村商业银行入股外,还吸引了山西陵川崇安苏村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入股。还可以直接引入政府机构协助,如新疆塔城政府协助处理当地村镇银行不良资产4.29亿元,完成率88.09%。
引入银行以外的新投资者可以优化其股权结构,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竞争力。其优点,一是为村镇银行提供了更多元化的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引入新投资者可以为村镇银行带来新的资本注入,增强其资金实力。二是优化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新投资者的引入有助于优化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可能带来更合理的治理机制和决策流程。例如,引入具有丰富银行管理经验的投资者,可以提升银行的整体管理水平。三是引入新投资者可以分散村镇银行的风险,提高其抗风险能力。特别是在面对宏观经济波动或行业风险时,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有助于分散风险。
其缺点,一是可能带来股权结构和管理上的挑战,引入新投资者可能导致村镇银行原有管理团队和股东的控制权减弱,需要妥善处理股权分配和管理权的问题。二是新投资者由于本身非银行机构,因而可能带来不同的经营理念和市场策略,这可能与村镇银行原有的运营模式产生冲突。
市场化退出
村镇银行市场化退出包括两种方式。一是村镇银行直接解散,这种方式通常发生在经营不善或风险水平快速上升的情况下,通过解散实现市场化退出,如重庆梁平澳新村镇银行、昌黎家村镇银行由于经营不善被批准直接解散。该方式属于特殊方式,目前我国金融市场运行平稳,绝大部分金融机构运行良好,因而不需要将其作为主要方式研究看待。
其优点是通过市场化退出,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破产倒闭有助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潜在风险,优化村镇银行的市场生态。缺点是一些村镇银行的退出可能会在某些地区造成金融服务缺口,需要有相应的替代服务,且银行倒闭会形成一定范围的社会波动,引起重大损害。通过市场化退出,优胜劣汰,有助于提高市场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和金融服务能力。
广西村镇银行改革重组的模式选择
广西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业地区,村镇银行也一直在发挥作用,2024年广西金融办和金融监管局的发文(桂金办发〔2024〕65号)中提到必须重视金融安全,运用成熟手段做好村镇银行改革化险工作。在2021年—2024年的“田东模式”中,主要任务是加强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并强化村镇银行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控制要求。广西金融监管局指出,村镇银行作为中小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近年来部分村镇银行逐渐成为高风险机构,影响了其可持续发展和金融服务能力。因此,如何推动村镇银行有序改革重组,提高资本充足率,强化不良资产处置,以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成为重要课题。
根据以上研究和实际情况以及国家政策导向,广西地区村镇银行采用“村镇银行改支行”是一个较为适合的选择,首先村镇银行改支行是比较成熟的改革化险方式,在外省已有很多成功案例,具有较强的适用性。这种方式既能快速提升村镇银行的综合实力,又能有效控制风险,同时符合国家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要求。广西的村镇银行因为经营理念相对落后,实力和产品竞争力相较于发达地区较弱,风控水平也相对较低。此外,村镇银行的发起行本身与村镇银行联系紧密,对发起行来说,实行村镇银行改支行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变数,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对村镇银行来说,可以借助主发起行的资本实力、管理经验和品牌效应,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服务“三农”的效率和质量。
2024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广西村镇银行改革化险问题研究”(2024KY1592);2024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数字普惠金融支持西南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2024KY1591)。
终审:魏文源
监审:乔星琦
编校:陈绪绚
网络:吴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