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径研究
摘要:农村人居环境的提升,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工作之一,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在大力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供需不完全匹配、投资主体单一、民众参与度有待提高、监测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在实践中应以需求为导向优化供给,采用多种方式融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完善监测评价体系。
当前,国家为从根本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1]。衡水市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多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广大农村居民在人居环境改善中获得感、幸福感普遍提升。及时总结唐山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改造过程中的经验,查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对推动实现从乡村全域干净整洁到全域美丽宜居的跃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
衡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推进
一是政策引导。衡水市委及时出台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三年和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二是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了衡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根据下辖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做到有举措、有保障、有时间节点。通过上下联动、统筹协调,高标准完成各项人居环境政治提升任务。三是推进落实。适时召开全市范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会,总结阶段性典型经验做法,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度、完善改进,确保按时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完善资金保障,典型示范推进
一是确保资金投入。适量的资金投入是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的重要保障。为此,在努力争取上级农村环境改造专项基金的同时,衡水市各地方政府也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改造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将地方财政资金向改造工作倾斜,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的投入。二是多方筹措资金。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如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运行管护项目,通过引进资本,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整治提升,取得很好的效果。三是典型示范推进。坚持辩证思维,突出重点、点线结合。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通过抓典型带动全域整体提升。部署重点点位,即100个示范村、10个示范乡镇、3~5个示范片、1~2个示范县;以点带面带动衡水市各重点区域。
强化政策创新,系统协调推进
一是强化政策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行简易审批手续,并继续优化相关流程。完善整治提升项目用地、用水、用电相关优惠政策。探索运行管理常态长效机制。二是强化科技支撑。组建专业科研团队,聚焦短板弱项,通过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开展改造提升、农村民生领域的重点项目科技攻关,为基层排忧解难。三是修订相关标准。国家标准只是最低标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领域,要适当提高标准要求,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在修订标准时,做到既要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要符合本地实际。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整改提升领域重点产品,将洁具等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质量安全。
聚焦改造难题,提升品质推进
一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参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市县乡三级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形式,让更多的村民能够认识到环境整治活动的作用,自觉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巩固拓展村庄清洁效果。通过一系列举措,村民参与度显著提高,共同参与到美丽村庄共建共享行动中来,村庄清洁行动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数据指标见下表:
二是开展整体提升行动。对于村庄普遍存在的标语广告乱象开展集中整治,实现标语路牌规范化设置。科学选址、规划建设一系列中心广场,丰富广大村民的业余活动。积极实施亮灯工程,制定科学合理的亮灯工程规划,明确亮灯的范围、灯具的选型、安装位置以及后续的维护管理,改善村庄的夜间环境,提升村庄的整体形象。推动农村生态绿化,建设环村林,通过科学规划、精心选品,实现村庄增绿扩绿。不断提升村庄风貌,突出历史文化底蕴和地方风俗,2023年,在已建成的美丽乡村中,建设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40个,武强县创建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区。
三是加强农村基建。对农村道路进行硬化、拓宽和改造,提高道路承载能力和使用寿命。同时,加强道路养护和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建设和完善农村排水系统,提高自来水普及率,确保村民饮水安全。加大农村绿化造林力度,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通过推进“三网融合”,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衡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成效不明显
当前,衡水市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虽然投入了一定资源,但整体成效仍不显著。部分农村地区的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仍然滞后,无法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例如,一些村庄的道路狭窄、崎岖不平,影响了村民的出行和农产品的运输。部分村庄的供水设施老化,水质不达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匮乏,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农村电力和通信设施也存在如供电不稳定、网络信号覆盖不全等问题。此外,已建成的基础设施在维护和管理上也存在不足,影响了其使用效率和寿命。
缺少持续的资金支持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衡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尽管政府加大了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但资金总量仍显不足,难以满足长期、持续整治的需求[3]。目前,衡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拨款,而社会资本的引入和利用相对有限。这种单一的资金来源模式不仅增加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也限制了整治工作的规模和效果。此外,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也有待提高,不能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方面,由于项目规划和管理不善,导致资金无法精准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另一方面,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不健全,难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卫生治理难度大
尽管政府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宣传动员工作,但由于宣传方式单一、内容不够深入或针对性不强等原因,导致农民对整治工作的理解不够全面和深刻,难以激发他们的参与热情[4]。由于长期形成的传统生活习惯和观念,他们认为环境卫生是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因此不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参与整治工作。如果参与整治工作中得不到实质性的奖励或回报,他们会缺乏持续参与的动力。由于农民环保意识的薄弱和基础设施的滞后,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往往存在随意丢弃、堆积成山等问题。这不仅严重污染了农村环境,也给卫生治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增加了卫生治理的成本和难度。
缺乏必要的监测评价
当前,衡水市在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方面还存在不足。缺乏科学、系统、全面的监测网络和评价指标体系,难以准确反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际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这不利于及时调整和优化整治策略,影响了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监测指标和现代化的监测技术和手段,使得监测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成效,难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评价工作主要由政府部门主导,缺乏社会力量的参与,也缺乏明确、具体的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难以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
规划管理不足,缺乏长效机制
衡水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缺乏对每个村庄的整体规划。县乡两级往往更注重按照方案分类整体开展整治行动,而对每个村庄的阶段性整治规划较少,缺乏时间进度安排和工作推进计划。这导致整治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部分整治规划可能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由于资金投入的不稳定、监督机制不完善、农村居民参与不足等原因,也难以形成长期有效的治理效果。
提升衡水市农村人居环境的对策建议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整体来讲,要结合衡水市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应注重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等级和覆盖面,确保村村通硬化路,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要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排水设施,提高供水保障水平,改善农村水环境。要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农村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
加大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是保障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方面,要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衡水市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财政投入,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建设与改造。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的优势互补和利益共享。另一方面,要优化资金的使用结构。将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改厕、村容村貌提升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的投入力度,提升农村整体人居环境水平。
激励农民参与,共同推进农村卫生治理
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农民对卫生治理的认识和参与度,帮助农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可以树立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先进典型,通过他们的经验分享和成果展示,激发农民参与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建立农民参与机制,鼓励农民通过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等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决策、实施和监督。
做好监测评价工作
衡水市应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目标和任务,科学设定监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农村垃圾处理率、污水处理率、改厕普及率、村容村貌改善情况等,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测网络,实现对农村人居环境的全面、实时监测。要建立定期评价机制,如每季度或每半年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评价,评估整治效果,发现问题和不足。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整治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对监测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建立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确保整治成果持续有效、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关键[5]。要结合衡水市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远规划,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要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并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整治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EB/OL].(2021-12-05)[2023-10-10].https://www.gov.cn/zhengce/2021-12/05/content_5655984.htm.
[2]中国政府网.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22-10-25)[2023-10-10].https://www.gov.cn/xinwen/2022-10/25/content_5721685.htm.
[3]李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农业经济,2022,(07):44-45.
[4]韩玉祥.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基层治理新困境及其突围——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例[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38(02):48-56.
[5]王佳.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现状及对策研究——以江苏省江阴市顾山镇顾北村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22(05):23-25.
衡水市党校系统2023年课题“衡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路径研究”(20230416)。
编校:罗学茹
网络:吴飞飞
监审:李晓亚
终审:魏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