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法治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时间:2024-10-29 14:24:21来源:德州学院 文字:石春东

  摘要:乡村治理法治人才引育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在此背景下,文章通过分析乡村治理中法治人才的现状及存在问题,针对目前法治人才数量不足、分布不均、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提出了“五治”协同育才、引进“农法兼修”人才、构建人才流动机制等策略,从而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实现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旨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当前乡村治理中,法治人才数量不足、专业素质不高、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亟待解决。研究乡村治理法治人才引育策略,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保障农民法治权益、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通过科学的人才引育机制,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智力支持。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与背景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战略部署。该战略的提出背景主要是基于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业现代化水平低等现实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政策文件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多元化目标旨在通过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传承发展农村优秀文化、创新农村治理体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从而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此外,法治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重要作用。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保障。通过完善农村法律体系、加强法治教育、加强乡村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能有效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保障各项乡村振兴政策的顺利实施,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法治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高度重视和全面推进。

乡村治理中法治人才引育的重要性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法治人才的引育对于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任务之一。这就要求在乡村治理中必须有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一方面,法治人才的引育能促进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法治人才,能为乡村治理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指导,帮助制定和实施符合实际情况的乡村治理法规和政策,确保乡村治理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法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能发挥监督和纠偏作用。通过法治人才的专业监督,可及时发现和纠正乡村治理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增强村民对乡村治理的信任感和参与度,推动形成良好的乡村治理生态。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法治人才的引育工作,确保乡村治理能够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保障农民法治权益

  乡村治理过程中,法治人才的引育对于保障农民法治权益具有关键作用。第一,法治人才的引育能为农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支持。法律专业人才能帮助农民了解和掌握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在财产纠纷、环境保护等方面,法治人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帮助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法律知识欠缺而遭受不公正待遇。第二,法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法律手段和调解机制,法治人才可及时、公正地处理各种法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律的权威性。第三,法治人才的引育是保障农民法治权益的重要途径。通过提升农民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建立健全的法律服务体系,法治人才可为实现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在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法治人才的引育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治人才的引育能有效推动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法治人才,可帮助乡村制定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法规和政策,确保治理活动依法进行,防范和解决各类法律纠纷,提升乡村治理的整体水平。其次,法治人才在提升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可引导村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增强法治意识,促进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推动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最后,法治人才还可以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在现代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法律服务是不可或缺的一环。法治人才能为农村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帮助农民和企业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保障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

乡村治理法治人才引育现状

  当前乡村治理过程中,法治人才的引育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一是乡村法治人才数量严重不足,且分布不均。由于乡村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和城乡发展差距较大,部分高素质法治人才不愿意扎根乡村,导致乡村地区法治人才匮乏。二是乡村法治人才的专业素质有待提升。目前,部分乡村法治工作者缺乏系统的法律教育和培训,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相对薄弱,难以应对复杂的农村法律事务。例如,一些乡村法治工作者对土地承包合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等法律问题的理解和处理能力不足,影响了法律服务的质量。同时,现有的培训体系尚不完善,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脱节,无法有效提升法治人才的专业水平。三是乡村法治人才的激励机制不健全,难以留住人才。部分乡村地区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无法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职业发展空间,导致法治人才流失严重。例如,一些乡村法律服务岗位的薪资待遇远低于城市同类岗位,且缺乏职业晋升通道,导致大量法治人才选择离开乡村。四是乡村法治人才培养途径单一,缺乏创新。目前,乡村法治人才主要通过政府派遣和基层选拔两种方式引进,缺乏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例如,法律专业高校与乡村法治岗位之间的衔接机制尚未建立,大量优秀法律毕业生难以进入乡村法治工作领域。

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乡村治理法治人才引育的有效路径

“五治”协同育才,增强治理成效

  “五治”协同育才是指通过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共治五种治理方式相结合,系统化地培养乡村法治人才,增强乡村治理的整体成效。第一,自治方面,通过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可引导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治能力。例如,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议事会等,让法治人才在自治实践中获得锻炼和成长,增强对基层治理的理解和操作能力。第二,法治方面,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法治培训班和法律知识竞赛,提升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养。乡村法律服务站的建立和配备专兼职法律顾问,为乡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增强法治人才的实务操作能力。第三,德治方面,通过道德教化和价值观引导,可提升乡村法治人才的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推进乡村道德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乡村德治氛围。法治人才在参与德治建设中,能强化道德修养,增强责任意识,提升综合素质。第四,智治方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提升乡村法治人才的智治能力。例如,利用大数据分析,可精准掌握乡村治理的各类信息,辅助决策;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可实现智能化的法律服务,提高法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利用区块链技术,可确保村务管理和法律事务的透明度和不可篡改性,增强村民的信任度。第五,共治方面,政府主导并联合社会组织和企业,构建多方参与的法治人才引育机制。通过多元主体的合作,共同推进乡村法治人才的培养。整合各方资源,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实践机会,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合作机制,增强法治人才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共治能力。通过“五治”协同育才模式,乡村法治人才在多方面的培养和实践中,能迅速成长为乡村治理的中坚力量,显著增强乡村治理的整体成效。

引进“农法兼修”人才,服务乡村治理

  “农法兼修”人才是指既具备农业专业知识,又精通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这种人才不仅在法学领域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而且对农村发展、农业生产等方面也有深入了解。这样的人才不仅能够为当地政府及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还能够贯彻落实政府的农村发展战略,推动当地乡村治理的发展。引进“农法兼修”人才,不仅能提高乡村法治水平,还能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实现乡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首先,建立完善的培养模式。政府和高校应联合开设“农法兼修”专业课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具有双重素质的人才。课程设置应涵盖农业科学、法律基础、农村政策等多个领域,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教学,确保学生能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

  其次,实施定向培养计划。政府可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设立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鼓励学生报考“农法兼修”专业。同时,可通过选派“农法兼修”专业的优秀学生到基层实习,提供实践机会,让学生在真实的乡村治理环境中积累经验。通过定向培养模式,能为乡村输送一批既懂农业又懂法律的专业人才。

  最后,加强在职培训是引进“农法兼修”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已经在乡村工作的法律和农业专业人员,可通过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使其掌握双重知识和技能。政府应组织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授课内容包括(1)农村政策解读:分析解读最新的农村政策,如乡村振兴战略、农业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等,使学员了解政策动向,能够更好地服务乡村治理。(2)法律实务技能:提供法律实务培训,如合同起草、纠纷调解、法律咨询等,提高学员的法律服务能力。(3)农业科技前沿:介绍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和应用,包括生物技术、精准农业、绿色农业等,帮助学员掌握现代农业生产的先进技术。(4)综合素质提升:包括沟通技巧、公共关系、团队管理等软技能培训,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以上内容旨在提升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农法兼修”人才能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他们不仅能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还能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实现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这种复合型人才的引育,将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构建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乡村法治渠道

  构建顺畅的人才流动机制是乡村振兴战略下推动乡村治理法治人才引育的关键路径之一。通过政策激励、合作交流、岗位轮换等方式,确保法治人才能在乡村和城市之间合理流动,不仅能提升乡村法治水平,还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方面,政策激励是构建人才流动机制的重要手段。政府应制定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城市法治人才向乡村流动。例如,政府可提供住房补贴、提高薪资待遇、设立专项奖励等。对于愿意长期服务于乡村的法治人才,政府可给予优先晋升机会和专业发展支持,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同时,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乡村法治人才到城市进修深造,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能力,为其返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合作交流是促进法治人才双向流动的重要途径。政府应搭建城乡法治人才合作交流平台,促进城市与乡镇法治人才的经验分享和知识交流。通过定期组织城乡法治工作研讨会、培训班等交流活动,推动城乡法治人才的互动和合作。此外,还可通过结对帮扶、智力支援等方式,发挥城市法治人才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升乡村法治水平。

  最后,岗位轮换机制也是确保法治人才合理流动的重要措施。政府应建立完善的岗位轮换制度,该制度包括(1)轮换计划:制定明确的岗位轮换计划,规定轮换周期、轮换对象、轮换岗位等内容。确保轮换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轮换工作有章可循。(2)选拔标准:制定详细的法治人才选拔标准,包括工作年限、专业素质、工作表现等指标。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出优秀的法治人才参与轮换。(3)培训与支持:为轮换人员提供系统的培训和支持,帮助其迅速适应新岗位。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导师指导等,确保轮换人员能高效开展工作。(4)考核评估: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对轮换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激励轮换人员积极工作。同时,选派乡村法治人才到城市挂职学习,开阔其视野,提升其业务能力。通过此种双向流动的岗位轮换机制,可促进城乡法治人才的共同成长,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多元化措施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的法治人才流动机制将有效畅通乡村法治渠道,为乡村治理提供源源不断的法治人才支持,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治理法治人才引育是提升治理效能和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其将通过“五治”协同育才、引进“农法兼修”人才、构建人才流动机制等策略,以此突出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实施多元化的人才引育路径,这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乡村治理法治人才引育在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是提升乡村法治水平的基础,更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动力。这就需要健全法治教育培训体系和激励机制,使法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中坚作用,实现乡村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推动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

  德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法治人才引育机制的构建”(项目编号:2023DZZS004)。

  编校:肖慧敏

  网络:柳绣华

  监审:郭欢

  终审:魏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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