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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绿色攻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4-12-24 09:32:15来源: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字:刘 熳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及意义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概念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指在农村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在利用自然的同时,有意识地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让农村自然环境走一条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不是要求农民放弃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完全摒弃任何有害于农村自然环境的生活习惯和农业行为,而是要超越和扬弃粗放的发展方式和不合理的消费模式,使所从事的活动限制在农村自然环境可承受范围之内。针对我国目前的农村发展模式,为了促进乡村振兴,我国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应走扬弃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对旧有的农村生态污染进行治理、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生态文明之路。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有助于改善农村环境,提升人民幸福指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好了,生活才能更好。良好的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要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盼环保、求生态成为强烈的民生需求。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惠民工程,也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下,各地政府着力加强乡村基础生态设施建设,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环境整治工作,如倡导垃圾分类、改造农村厕所、做好污水处理等活动,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很好地解决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切实保证了农村的空气、水源和食物都是新鲜、清洁且健康的,从而为当地居民营造出更加绿色、清洁、舒适的乡村自然和人居环境。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厚植绿色根基,在农村积极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和环保理念。在工作人员的有力宣传下,村民相较之前更加了解生态环保的重要性,逐渐从内心深处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与绿色发展的观念,减少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最终实现农村环境绿色、环保、整洁的三大目标。总体而言,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极大地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于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和需求,让乡村居民拥有更多幸福感和满足感成为现实,旨在为乡村居民打造一个集传统与现代、山水与人文、理想与现实、科技与文化于一体的“诗意栖居”之地。

  有助于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良好的生态环境无疑是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当前现代化乡村建设的重要指标。以往的农村地区为换取眼前的经济利益破坏生态资源,以至于大大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当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双碳”“可持续”的发展规划,乡村政府大力推行绿色生态政策,发展农村地区的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和循环农业,致力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样的发展模式极大地促进了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与此同时,各地还积极传承和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致力于打造乡村特色经济增长点,从而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使农民的收入得到明显增加。这些措施与乡村振兴战略内蕴的“生活富裕”“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态宜居”和“产业兴旺”五大内涵相契合,能够真正发挥出“绿水青山”的独特优势,使得“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可以这样说,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相得益彰。只有将生态屏障筑牢,才能使农村重新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承载者,才能推动乡村经济向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实现乡村社会的全方面振兴。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

  近些年来,伴随着党和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重视,各地政府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前行路上,聚焦农村美丽、农民富裕、农业强劲的总体目标,实施农村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双重整治行动,极大地扭转了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一大批村庄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不过,肯定现有乡村生态治理成效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注意到,由于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历史欠账多,乡村生态振兴底子薄,仍存在诸多现实困境,抑制着农村生态文明事业的顺畅发展。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总体观之,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环境治理不到位的突出原因就是村民缺乏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受制于文化教育和传统思想观念,绝大多数农民对生态文明的认知程度不足,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更为关注眼前的经济收益,忽视了生态效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影响。在这种观念的长久影响下,村民在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频频产生一些错误行为,如使用过量农药和化肥秸秆、露天焚烧、任意丢弃生活垃圾等,对农村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更为关键的是,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尚未转变经济发展思路,无法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加之一些农村执法人员生态责任意识不足,缺乏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致使农村生态环境长久得不到改善。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不完善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然而,在过往历史发展中,由于受到“先城市后农村”理念的长期影响,城市立法一直处于中心地位,从而极大忽视了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总体来看,由于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历程较短,农村生态环保投入力度较小,造成农村资源和环境的严重破坏。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国家当前出台的法律条文比较宏观,仅仅对生态环境保护做出原则性规定,欠缺针对性、详细的法律体系。另外,现有的法律法规并不适用于各个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缺乏具体的执行标准,导致农村的生态环境无法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另一方面,农村的环保执法成效得不到保证,突出表现在,政府部门的环境治理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存在职责交叉乃至重叠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农村环境治理的效率。

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动能不足

  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等号召。然而,大部分农村地区产业发展链条总体上不完整,科技应用水平较低,导致农村产业转型提质的难度仍比较大。一方面,在传统小农经济的影响下,农户通过分散经营的方式进行生产,农业生产的技术设备较为落后,且农村缺乏生态农业的专门技术人才,不能适时提供技术指导,导致农村地区的绿色技术普及度不高以及农业精细化程度提升缓慢。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如农业养殖场、金属冶炼厂等,采用粗放经营模式,不仅布局分散,且对“三废”的处理水平低下,由此产生较多能耗和污染。这种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撑,使得其转型升级陷入困境。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匮乏

  众所周知,实现乡村生态振兴,需要现代化生态发展理念的指导,更离不开专业人才队伍的支撑。随着我国城镇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批农村青壮年接连流向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农村大学生在毕业后更倾向于留在发达城市工作生活。在此背景下,农村地区出现空心化、老龄化等问题,致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滞后,主要体现在:一是生态教育和宣传人才不足。当前,农村地区的宣传模式较为滞后、教育手段单一,普遍局限于“村民大会”“张贴横幅”等层面,未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员与信息技术的宣传引领作用。二是生态农业科技人才不足。进入新时代,绿色生产已是大势所趋,但大多数农民的生态素养普遍低下,对生态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了解甚少,思想观念滞后于时代发展,仍使用传统的农业用具,未能跟上时代步伐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三是生态法治建设人才不足。当前我国乡村地区的法律法规仍存在短板,极为欠缺针对性法律体系,迫切需要高素质执法人员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以此更加有效地推进乡村生态文明法制建设。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对策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破除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现实困境,必须始终坚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牢固绿色循环经济的生态发展理念,恪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原则,以积极担当作为的责任感和精气神,扎实推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改进农村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教育工作

  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建设者和参与者。基于此,政府应加大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力度。首先,加强和改进对乡镇基层干部的生态价值观教育。通过定期开展讲座、组织交流会和座谈会,解读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干部群体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他们的生态文明素养,并引导其结合县乡地域特色,积极树立绿色GDP观,使得他们成为乡村生态建设事业的忠实执行者和推动者。其次,提升农民生态文明素养和技能,进一步深化农民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牢固树立“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这就要求各地政府在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宣传册、“乡村文化礼堂”等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手机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根据所在乡村的特点制作别具地方特色的短视频,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深奥的生态文明知识,为农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保氛围。在此基础上,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活动,推广垃圾分类,妥善排放工业废水。最后,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员或者村委会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同时积极宣传其相关事迹,让更多村民向他们学习。通过这样的新式宣传,吸引农民加入到生态环保活动中来,以此强化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和环保责任心。只有村民打从心底里有了对家乡环境的保护意识,主动维持并保护已有的生态成果,乡村生态文明才能深远持久。

建立健全农村生态保护法律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法治和制度的作用不可替代。因此,国家层面应该加快制定和完善乡村生态基本法,使得相关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一方面,健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乡镇企业工业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使得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方针和基本架构得到完善,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合理开展。地方政府也要发挥核心力量,以农村的真实情况为基础,因地制宜地制定地域生态法规,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评价和问责激励机制。对县区、乡镇、村三级组织的环保责任工作进行细化落实,严格落实农村环境监管制度。同时,壮大专职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执法队伍,提升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借助无人机、卫星等新型技术,高效推进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此外,要激励各种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和环保监督工作。农村生态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多层次、多途径的整体配合。针对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与发展困境,激活全社会监督潜能,形成生态合力,切实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从而发挥生态建设在乡村振兴中的效能。

持续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开发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亟须科学技术的引领。一是要积极推动农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各地政府应让科技创新赋能生态文明建设,倡导农民发展生态、高效的绿色农业,走绿色产业化道路。具体而言,就是鼓励农民参与科技创新,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延伸产业链,以此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减少环境污染,培育特色生态乡风。二是要定期开展科技下乡活动,让涉农人员学习先进技术和掌握新技能。各地农业部门应增强责任心,将农业科技人才打造为乡村振兴的智慧引擎。聘请专业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农业发展现状,实事求是给出发展建议。另外,推动科技成果在农村的推广应用,如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技术,将植物秸秆、生活垃圾和人畜粪便经过沼气池发酵为清洁资源,变废为宝;推进节水农业技术、土壤改良技术;推广使用有机化肥,引进高效生物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在财政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数字化技术,科学预测施肥施药的时间节点和剂量,极大提升生产效率。

破解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瓶颈

  乡村振兴,是一个呼唤人才同时造就人才的舞台。同理,发展农村生态文明也需要新型人才助推。为此,地方政府首要的就是加大政策力度,改善人才所处工作环境,提高人才薪资待遇,以便吸引更多优质人才前往农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其次,加快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加强同所在地高校的沟通合作,引导大学生踊跃投身乡村建设,使其在农村广阔的天地实现个人价值。再者,大力畅通人才返乡创业渠道,鼓励青年人才返乡创业,为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与此同时,定期组织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培训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

  入之愈深,其进愈难。农村生态文明是一场复杂而长久的建设工程,也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要把握好乡村振兴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逻辑性,不断探索乡村振兴与农村生态文明事业协调共生的良好路径,让乡村成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入强劲动力。

  编校:郭欢

  网络:吴飞飞

  监审:侯欣怡

  终审:魏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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