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满盈踏新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三农”工作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截至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绝对贫困现象得到了历史性消除,也意味着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然而,农村绝对贫困现象的消除并不意味着贫困问题在我国不复存在,相对贫困问题日益显现。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仍存在基础薄弱、基本公共服务相对供给不足、农民抵御风险能力较弱、自身造血能力不足等问题,“三农”工作的重点也从精准脱贫和消除绝对贫困问题转向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可见,研究两者有效衔接的实践路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背景
从理论维度看,两者有效衔接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脱贫攻坚是为了消除绝对贫困,即通过一系列的精准帮扶措施,帮助农村贫困人口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医疗、教育以及住房安全,从而满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的生存条件。乡村振兴的目的在于消除相对贫困,真正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基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循序渐进、一脉相承的整体性过程,两大战略的实施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从现实维度看,两者有效衔接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
现实要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基础条件,乡村振兴又为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动力和保障。脱贫攻坚战取得最终胜利,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宝贵的工作方法与经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应该看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两个步骤,两者具有循序性和渐进性。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要注意体制机制方面的有序衔接,积极吸取脱贫攻坚留下的宝贵经验,如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政府与市场双重投入机制、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等。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道路上,乡村振兴战略应该在继续发扬与完善这些经验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创新。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衔接框架
转变衔接理念,即从自上而下的单向扶持到激发
农民自身发展动力
在精准扶贫时期,脱贫攻坚更多凸显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帮扶理念,即依靠政府、企业、社会等主体向容易返贫致贫人口提供资金、项目、补贴等外部帮扶。这种由上而下的单一的外部帮扶政策具有一定局限性,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部分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发展的积极性,从而给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近年来,部分易返贫致贫群众出现过分依赖国家和地方政策帮扶的现象,有些群众甚至产生了等、靠、要的消极思想。
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当前,我国进入后脱贫时代,消除相对贫困的难度更大、历时更久,需要更加突出强调农民的主体参与性和激发农民自主脱贫致富意识。因此,在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理念上,亟待从注重外部“输血”引导向内部“造血”培育,使帮扶工作同扶志、扶智有机结合。一方面,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增强农民主体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另一方面,通过提供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户获取资源能力和谋生本领,激发农民内生动力。
扩展衔接对象,即从脱贫地区的脱贫人口到乡村振兴的
全员覆盖
相比于脱贫攻坚时期的重点帮扶,乡村全面振兴,在于全面,其关注的主体是整个农民群体,而不是少数人或者一部分人,农民一个都不能少。因此,要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要在衔接对象上也做到逐步过渡,即先从脱贫人口转向有返贫风险人口,如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再逐步且有序地扩展到全部农民。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返贫风险不容忽视,对于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影响的易返贫致贫人员来说,党和政府应该持续坚持“四不摘”原则,帮助脱贫群众稳步渡过过渡期;在加大返贫监测力度方面下功夫,做到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遏制返贫隐患。此外,农民群体也要主动投身乡村振兴,提高参与度和积极性,努力提升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质量。
改变衔接内容,即从精准扶贫到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精准扶贫着眼于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满足。具体而言,就是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的环境、贫困群体的现实情况,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理,制定相应的精确帮扶方式。乡村振兴的目标则更为广泛,旨在实现农业农村的全面现代化,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在衔接过程中,需要将精准扶贫的成果作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全面发展,实现从“脱贫”到“振兴”的升级。脱贫攻坚时期所取得的成就与所积累的经验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践路径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之间具有高度耦合性。当前,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农村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按照两者有效衔接的整体框架,理顺两者有效衔接的实践路径,重点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
推动产业振兴
推动产业振兴既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前提和经济基础,也是激发农民主体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稳健发展的长久之策。一是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发展绿色农业。例如,云南省元阳县利用梯田资源发展绿色农业,打造“元阳红米”品牌,并发展生态旅游,兼顾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二是要优化农村金融支持。可以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如小额信贷、农业保险,并建立农村信用体系,解决农民和农村企业融资难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三是要加大科技投入,通过科技赋能加强农业成果转化。提高农业发展的科技化水平,发展智慧农业,可以通过引入精准播种施肥、智能节水灌溉、机械搬运等高效技术,组织专家小组对农民进行专业化的技术培训,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其组织和纽带作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由“量变”到“质变”。
推动人才振兴
人是生产力当中最活跃的因素,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力量。要充分发挥好人才的作用,推动人才振兴,可以从利用好人才、培养好人才以及保障好人才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利用好人才,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通过鼓励本地能人、致富带头人、返乡农民工等参与乡村建设,盘活本土人才。二是培养好人才,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例如,通过“乡村振兴人才培训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重点培养农业科技人才、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依托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电商营销等实用技能培训。三是保障好人才,农村工作条件相对艰苦,需要通过政策保障和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一方面制定人才引进和扶持政策,如提供住房补贴、创业贷款、税收优惠等;另一方面也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才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推动文化振兴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思想保障和题中应有之义。一是要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通过建设乡村图书馆、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开展读书活动、电影放映、文艺汇演等活动,提升农民的文化生活水平。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宣传教育,将乡村文化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在一起,更好地提升村民思想道德素质。二是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例如,开展“文明家庭”“绿色家庭”评选,对其进行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并进一步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观念。三是加大乡村文化产业建设。地方政府要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和优秀资源的开发力度,促进乡村文化与旅游业、民族手工业等深度融合,通过乡村文化艺术展览、打造文化创意园区等方式吸引更多游客和投资者。
推动生态振兴
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和内在要求。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农村生态宜居主要涉及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两个方面。在乡村自然环境方面,一是要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脱贫地区往往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荒漠化等问题严重,如甘肃省退耕还林工程、云南省滇池湿地修复等,致力于通过生态保护和修复改善自然环境,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二是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生态旅游。例如,可以将生态观光、绿色有机食品、生态农场、森林旅游等融合到乡村生态振兴过程当中,增加农民致富渠道。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一是持续深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在提升垃圾分类焚烧水平、推行厕所革命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等方面下功夫。二是要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如甘肃省的“光伏帮扶”项目,通过建设光伏电站,既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又推广了清洁能源。
推动组织振兴
组织振兴是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体系保障。脱贫攻坚能够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通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夯实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任务更重、时间更久、难度更大,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
一方面,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发挥着坚强战斗堡垒的作用。第一是要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凝聚力,优化组织建设和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党建引领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和文化建设。第二是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加强对村团支部、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的领导。第三是要更好发挥驻村第一书记“领头雁”的作用,广泛吸引本土大学生、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当中,充实乡村全面振兴的后备力量。
另一方面,要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第一是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成立村民理事会、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行动,充分发挥乡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方面的优势。第二是增强村民参与意识,通过成立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平台,为村民参与治理提供渠道。第三通过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推动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一个渐进性和持续性的过程,必须基于衔接理念、衔接对象和衔接内容的转变框架来过渡,方能行稳致远。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奠定了物质基础和组织保障,乡村振兴则是脱贫攻坚的制度升级和发展深化。通过系统总结脱贫攻坚中形成的精准施策、多元协作等经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终审:魏文源
监审:李晓亚
编校:王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