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成效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抓手,对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大意义,其供给质量直接影响到农民生活福祉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从而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实施效果。现阶段,虽然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仍然面临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服务效率低下等结构性矛盾。因此,有必要对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创新策略开展深入研究,从而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为广大农村地区真正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助力。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内涵及特征
现阶段,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要是指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专门由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有关主体,借助多种措施提供的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各类服务(包括基础设施服务、社会事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生产性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等)。这些服务旨在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的发展环境、提高区域农民群体生活质量、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目前来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要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地域差异性。由于农村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呈现出地域差异性特征。例如,东部农村主要侧重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高质量服务,而西部主要侧重基础水利、交通设施等服务。二是层次性。层次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基本公共服务以及非基本公共服务分层上。例如,饮水安全、医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均为“保基本”的底线服务,而文化娱乐以及高端养老等均为更高层次的需求服务。三是供给主体多元性与协同性。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其中政府为核心供给主体,市场与社会发挥辅助作用,但现阶段市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正在不断增强。例如,企业参与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公益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等。由于农村地域广阔、农村居民居住较为分散,单一供给主体无法满足全部需求,这便需要通过政府、市场以及村民自治组织等开展协同合作,方可提高供给效率与质量。
乡村振兴背景下创新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战略意义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质效
广大农村地区在教育、医疗以及养老等方面存在着资源匮乏以及质量不高、覆盖面不够广、供给效率低等问题,限制了乡村全面振兴。做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创新工作,可以对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做出优化重构,从而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例如,借助打造由政府进行主导、由市场进行补充以及社会协同的新型供给模式,可以对农村地区的财政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并且不断地引导社会资源下沉至农村地区,也可以对社会组织活力进行充分激发和利用,在较大程度上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效率、质量以及整体覆盖面。
激活农村发展动能
优质的公共服务是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催化剂”,乡村振兴背景下通过做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工作,可以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有助于“催化剂”作用最大限度发挥,从而激活农村发展动能。例如,完善农村地区冷链物流、电商服务中心等一系列生产性公共服务,能够直接降低农村地区各类农产品流通损耗,切实提高产业链附加值;做好职业农民培训、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可以促进传统农业持续地向着现代化、数字化方向进行转型发展。
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公共服务属于民生之基,通过创新供给模式,能够直接回应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为例,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的背景下,借助引入“互助养老+智慧养老”等服务模式,不但可以降低服务成本,还可以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等现实需求。此外,在基础设施服务领域,通过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实现光纤、5G网络在农村地区的全覆盖,能够为农村电商、远程医疗等一系列新业态进入农村创造条件。这种“服务赋能”机制,可以从根本上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能够为共同富裕筑牢民生基础。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创新策略研究
构建“多元主体协同”供给机制
传统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要依赖政府主导,比较容易出现资源错配、响应滞后等有关问题。通过构建多元主体协同供给机制,可以打破主体间的壁垒,有效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村民等多方主体的优势,以此打造出“政府保基本、社会补短板、村民共参与”的高质量协同格局,从而让公共服务更加贴合广大农村的实际需求。
1.明确政府主导角色与责任边界
对于政府来讲,其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活动中应该发挥出主导作用,特别是在基础教育、基本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关于民生底线的领域,应该承担兜底责任。借助科学编制服务标准等措施,保证服务质量不会出现“打折”问题。此外,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尽可能地优先保障偏远山区以及经济薄弱村的公共服务投入。在此基础上,构建“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高质量财政投入机制,并且将农村公共服务支出占比、服务覆盖率等一系列关键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机制中,以此从制度层面有效杜绝“重城轻乡”的资源分配倾向问题,从而筑牢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基础防线。
2.引入社会资本以及市场机制
通过合理引入社会资本以及市场机制,可以显著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以及活力。借助PPP模式,吸引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与运营工作。以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为例,政府部门可以投资打造养老院的一系列硬件设施,然后借助“公建民营”的形式,将养老院的运营权有效委托给相应的专业养老机构,由其负责提供个性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达到资源充分利用的目的。此外,在农村物流领域,可以鼓励和引导快递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电商平台等进行合作,以此整合各方资源,打造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从而彻底解决农产品出村“最初一公里”以及消费品进村“最后一公里”难题,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3.引导村民自治以及社区参与
对于村民来讲,其属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直接受益者,同时也是关键参与者。应该打造“村民需求表达—服务决策—效果监督”这一全流程参与机制,借助乡贤理事会以及村民议事会等一系列自治组织,进一步畅通广大村民意见反馈渠道,确保村民可以深度参与公共服务项目的选址、内容设计以及质量监督等环节。例如,在开展农村道路修建、文化广场建设等一系列服务供给项目时,应该充分听取村民建议,结合村民意愿合理地编制建设方案,也可以鼓励村民通过“众筹+自建”的方式参与相关建设活动。这种参与模式,不但可以提高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可以降低建设成本、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能够提高村民对公共服务的认同感及维护积极性,有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1.机构整合
建议将当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一系列涉农站所进行有机融合,以此打造出“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然后依照“前台综合受理各项公共事务”以及“后台分类进行审批处理”这一模式开展一系列公共服务供给工作。该中心在职能上主要可以划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产业发展”,负责开展农技推广、项目招商还有电商物流建设等工作;其次是“生态治理”,即对农村地区全域环境开展长期监测以及土地整治工作,并落实好各类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等;最后是“民生服务”,负责落实好文化教育工作、农村地区各类纠纷调解工作以及医保社保等各类保障工作等。
2.构建综合服务窗口
为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成效,建议在打造“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应该结合本地以往公共事务处理实际情况,打造若干个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当地各类高频公共事务,并且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针对一系列复杂问题,还应该推行“1个工作日当中若干个部门联合行动高效处理解决”机制,以此提高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
3.健全服务下沉机制
通过将公共管理服务下沉至农村地区,可以快速地帮助广大农村居民及时解决一系列小事、琐事,有助于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助力乡村振兴。例如,可以在各个村庄设置相应的“村级公共事务代办点”,每个代办点均应设置2名专职代办人员,为当地村民提供“帮办代办”等服务。除此之外,也可以在农村地区配备移动服务车,每周坚持对各个村组进行巡回检查,以此做到“小事不出村”以及“大事不出镇”,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供给效能。
实施“精准化+差异化”供给策略,匹配多元需求
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需求具备多样化、个性化等特征,以往采取的“大水漫灌”式供给策略无法满足广大农民群体的实际需求。通过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策略,可以通过科学调研摸清需求底数,并且根据区域特点、群体差异等精准完成资源投放,防止出现服务资源错配、闲置等有关问题,能够真正地达到公共服务“投其所好、供其所需”的目标,有助于公共服务资源发挥出最大的价值和作用。
1.打造分层分类需求调研机制
一方面,应该发挥驻村工作队以及村干部扎根基层的优势,坚持定期走访农户,详细记录广大农民群体在教育、医疗、养老等各个领域的服务诉求,构建出动态需求台账;另一方面,应该针对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专项调研,借助抽样问题调查、焦点小组访谈等措施,进一步掌握特定群体的个性化需求。例如,针对留守儿童相对较多的村庄,可以借助问卷调查的形式掌握这些留守儿童普遍缺少课外辅导以及兴趣培养机会的情况,然后据此有针对性地组织规划课后托管或者是兴趣课堂等有关服务项目,从而保证服务资源可以精准对接需求,提高服务实效性。
2.针对不同区域以及群体提供差异化服务
可以结合地理环境或者人口结构差异,编制差异化农村公共服务方案。例如,针对平原地区,可以重点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提供农业机械化服务等,以此助力当地农业实现规模化发展;针对山区,可以优先完善道路硬化或者通信网络覆盖服务,以此解决交通不便以及信息闭塞等有关问题;针对城郊地区,可以着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垃圾分类处理等有关服务,以此加速城乡融合。除此之外,针对不同群体,可以为农村妇女提供家政、电商等各类技能培训服务,持续拓宽就业渠道;可以为返乡创业青年主动搭建创业孵化平台,并且提供政策咨询以及技术指导等服务;可以为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设施改造以及居家健康服务等,以此提高其生活质量,借助这种方式真正达到服务供给与群体需求之间精准匹配的目标。
3.推动服务供给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相互融合
在旅游资源较为丰富的村庄,可以配套打造游客服务中心、景区医疗点以及农产品展销厅等有关基础设施,既可以满足游客需求,也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相应的就业岗位;在部分特色农业村,可以打造农产品质检中心或者是冷链物流基地,以此提高运输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品质,进一步助力产业升级等。
实施数字化转型,提高服务效能
乡村振兴背景下,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增强公共服务响应能力,建议有关部门应深入推行数字化管理模式。
1.打造高质量的“1平台3终端”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
“1平台”是指智慧乡村综合服务平台,主要用来集成政务、产业以及民生等方面的服务。政务模块需要和省级政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宅基地审批或者是低保申请等一系列公共事项的“一网通办”,并且电子印章可以有效覆盖村级证明开具;产业模块需要有效计入农产品溯源系统,并且创设电商直播平台,以此促使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及销售进行数字化转型;民生模块强调将医疗挂号以及助老送餐等一系列社会性服务实施数字化改造,要与县域资源进行精准对接,打造出15分钟公共服务圈。“3终端”主要指的是在行政村当中增设AI政务终端机(具备远程视频帮办功能以及语音交互功能等)、在自然村当中增设共享Pad服务站(配备相应志愿者或者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农村居民进行操作等)、为村内的留守老人配备定制的相应智能手环(具备一键呼叫以及健康监测等功能)。
2.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
基于“1平台3终端”建设,打通农村地区的数据库,以此实现各类数据信息的充分共享与传递,有效构建农村居民电子档案(包括土地、社保以及信用等信息),从而为农村公共服务的精准供给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确保农村地区凡是可以通过线上办理的事项均能够顺利地通过数字政府平台进行高效处理,以此缩短政务处理时间,提高农村居民的办事整体效率。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背景下,通过做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工作,可以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激活农村发展动能、夯实共同富裕基础,这对于农村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大有助益。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创新策略的研究力度,切实结合本地区农村实际情况以及乡村振兴的有关要求,站在不同角度,探索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创新路径,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成效。
终审:魏文源
监审:侯欣怡
编校:董卫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