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善治描绘基层新图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此背景下,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也呈现出新的面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有效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实现这一目标,需紧密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实施精准有效的治理策略,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乡村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以及治理方式创新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因此,必须不断创新和优化治理方式。现深入探讨发挥各方优势,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从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时代意义
夯实发展基础,深化民主实践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实质上是夯实国家治理基层基础的重要举措。随着农村地区人员文化素养的增强,村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对治理成效的期待也在不断提高。优化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式,可以更加精准地了解民众的需求和诉求,让村民的声音被听见、被重视,此类实践有助于切实提升基层政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政治以及社会基础。
促进资源整合,推动经济发展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加强,有助于农村地区更有效地整合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推动乡村经济快速发展。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能引导村民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增强乡村经济的内生动力,为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基础。
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会
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等措施,能够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下,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将得到显著提升。
强化党组织建设,引领发展方向
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基层治理中,切实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和必然要求。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人才短缺,治理主体能力弱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发展机会和生活环境相较农村而言更具优势。农村地区青壮年选择离乡,前往城市发展,这一现象导致农村地区的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留守农村的群体主要包括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人口结构的变化对农村经济活动和基层治理产生一定影响。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力量不足,治理团队的活力以及创新思维也受到限制。
村民参与度低,自治发展动力有待提升
在农村,部分村民较为关注个人的经济利益,倾向于将更多精力投入物质财富积累方面,其参与村内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农村留守群体如妇女和老年人等,由于自身身体状况、年龄等限制,使得他们对乡村治理的参与意愿并不高,这些情况给村民自治的深入推进带来了一定挑战。
基础设施建设亟待优化
目前,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尽管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已取得显著提升,但仍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持续发力,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部分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比,部分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措施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法律制度体系
1.加强普法教育
鉴于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态势,应从多维度、多角度推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一方面,应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他们的积极践行,将法律知识广泛地传递给村民,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另一方面,需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借助法律文化展览、现场法律调解等多样化的宣传活动,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让村民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引导村民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提高基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监督预警机制,从制度建设与个体约束两个层面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尤其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与民主监督作用,提高监督的实际效果。在制度建设层面,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来规范基层干部的行为,确保他们严格依法行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与约束,逐步培养和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作风。在个体约束层面,强化对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日常学习教育,通过开展系统化的培训课程,提升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能力。此外,重点推进农村执法队伍的建设,通过开展专业化培训,明确执法流程与监督规范,确保执法队伍在推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管理土地资源等关键领域能够严格依法履职,从而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着力完善农村组织架构
1.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
为适应农村社会的新发展,需要推动基层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新时代背景下,基层政府必须重新定位自身角色,从单一管理者转变为全方位的服务者和引导者,需要持续改进和创新治理策略,涉及农村产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通过这样的改进,能够使相关工作人员更加灵活有效地应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挑战。基层政府必须致力于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以有效应对日益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应紧紧抓住乡村振兴带来的机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创新组织建设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地并取得实效。
着力建设农村治理工作队伍
1.增强村民自治能力
当前乡村治理体系中,增强村民自治能力尤为重要。只有充分激发村民的主体意识,提升其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真正实现乡村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要通过完善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等措施,确保村民可以表达诉求、参与乡村事务管理。同时,在乡村治理体系中,乡贤的参与发挥着独特且重要的作用。应深刻认识到乡贤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中的独特价值。为此,必须建立起相应的制度和参与平台,确保乡贤能够以正当、合适的身份积极投身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中,乡贤可以通过自身的言行示范作用,提升村民对村民自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乡村治理的整体效能。
2.加强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拓宽村干部的选拔渠道,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积极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发展,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从而有效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同时,各类资源配置要向基层和基础工作领域倾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部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二是对于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基层工作人员的培养与管理同样重要。应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建立起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工作队伍,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丰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方式,重视思想观念的转变
1.致力于提升村民的知识与技能
通过系统化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可以有效提升村民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村民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实践中去。此外,相关法律规范宣传活动的开展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这些活动,向村民普及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涉及的道德规范和法律知识,以此提升他们对基层管理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当越来越多的村民意识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基层管理者的工作效率也会随之提高,从而形成正向循环与良性互动。
2.提升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为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可通过开展“积分评比”活动,将村级事务与村民利益联系起来,激励以及动员更多村民主动参与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中来,同时也能有效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这一过程中,转变村民被动参与的观念尤为重要。需要引导村民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此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高效运行。此外,通过不断优化和落实民主选举制度、基层村民协调监督管理制度,以及推动民主自治组织的自发建设,让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这种潜移默化的方式,有效引导村民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公共服务供给
1.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投入
一是为确保农村基础物品的稳定供应,解决资源短缺问题,应加大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财政支持,确保资金链的稳定性,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持续维护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还可通过加强信贷支持和降低审批成本提高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鼓励个人捐赠、投资和参股,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动力。二是应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作用,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项目的平稳推进提供坚实物资保障,也有助于提升农村社区的抗风险能力与治理的可持续性。三是要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基础性保障。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四是可以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有效盘活集体资产,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用地有偿使用制度,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掘农村集体用地的潜力。
2.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基层政府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需求聚焦于促进农民群众的全面发展,并依靠农民群众的力量推动农村发展,确保农民群众能够充分共享发展成果。因此,要重视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推进文化站点和乡村书屋的建设,加强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和完善,配备必要的物资、器械等,切实满足基层的实际需求。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文化素养和治理能力,为农村自治奠定坚实基础。
3.加大对公共物品及服务供给的管理和监督
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管理、监督及动员方面的作用,整合资源和力量,切实改善农村基层各方面条件,优化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与使用。并且,要优化对公共服务的长效监督机制,确保公共服务的科学合理分配,保证公共设施的定期检修与维护,确保公共资源和服务的长期稳定供给,更好地满足乡村发展的实际需求。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这既是发展的指南针,也是矛盾化解的良方。需深入剖析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具体问题,精准施策,不断优化治理机制,积极引导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实现中国梦凝聚力量,持续奋进。
终审:魏文源
监审:李保燕
编校:董卫娟
网络:吴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