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破局之道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农村作为基本的社会治理单元,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面临治理主体单一、服务供给不足、居民参与度低、治理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强化多元治理主体、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居民参与意识、加强治理体制改革等优化路径,有助于推动农村社区治理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农村社区治理的高效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要不断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推动农村社区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农村社区治理的必要性
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支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引领,旨在推动农村地区的全面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它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实现“治理有效”的关键环节。
作为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型社区形态,新型农村社区与传统农村社区相比,规模较大,承载的人口密度较为集中,居民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农业生产,职业结构实现转型,社区治理要素也呈现出新变化,这对社区治理提出了新要求。新型农村社区要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治理模式,推动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方式、治理目标、治理范围等方面持续创新,以适配乡村振兴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战略需求。
促进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通过实施一系列科学、系统的管理措施,有效提升了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水平,为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农村社区治理推动了农村资源管理和产业结构优化,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对农村地区的土地、水资源、林业等自然资源进行了科学规划和管理,避免了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防止了资源滥用现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导农民种植特色农产品,建立农产品品牌,为农民提供了更多增加收入的机会。同时,通过推广农业新技术,完善农产品加工销售体系,也为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农民在参与农村发展项目的过程中,不仅增加了经济收入,还掌握了实用技能,提升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新型农村社区通过实施一系列科学举措,持续探索出促进农村地区综合发展的有效路径,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效能直接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推动农村社区高效治理,是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必要途径。新型农村社区既是连接城乡的枢纽,也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不断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效能与水平,打造和谐、文明、包容、共享的美好农村社区,可以激发农村社会发展活力,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从而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主体单一,多元共治格局发展缓慢
在中国式现代化推进过程中,新型农村社区治理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治理主体结构失衡。当前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其他社会主体参与不足,导致治理决策难以充分反映社区居民的多元诉求。
相较于城市社区治理的多元化发展,农村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明显滞后,阻碍了社区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目前的治理模式在信息收集与决策过程中,存在信息获取渠道不够丰富多样、决策过程相对不够开放透明等问题,这使得决策过程在一定程度上难以精准地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相契合。在当前人口结构逐渐分化、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这种单一主体治理模式的弊端愈发凸显,既难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不断增长的需求,也无法有效应对日益复杂多元的治理任务。
公共产品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桥梁,其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与城市存在一定差距,这种差距既包括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也涉及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同时,新型农村社区现有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多体现在电网改造、道路修建等物质层面,对于居民在精神文化、健康养生等方面的需求,目前的供给与服务还存在一定不足。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居民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也对社区治理效能的充分发挥产生了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社区的长远发展与内生动力的培育。
社区治理自治化程度不够深入
当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仍面临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深度和广度有限,农村社区居民自治动能不足等问题。居民作为农村社区治理的主体之一,其实际参与率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一些农村社区仍沿用传统的宣传模式,无法实现社区资讯的全覆盖,导致居民对治理信息获取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监督机制。部分社区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管理理论和专业技能都较为欠缺,对社区治理和发展的预估能力不足,缺乏治理的长远目光。此外,农村社区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留守群体多为儿童和老年人,他们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有限,导致社区内部缺乏足够的活力和创新力。同时,激励机制的不完善也影响了居民的参与积极性,这种低参与度,不仅影响了治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也削弱了治理成果的可持续性。
农村社区治理结构有待优化,治理体系有待完善
同时,我国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关系也正在变得日益多元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治理的复杂性。在熟人社会与半熟人社会的交融中,虽然社区的凝聚力得到了增强,但同时也给社区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社区人口的增长和规模的扩大,虽然社区的公共资源得到了扩充,但人均可享受的公共资源数量却在减少。传统的农村社区管理制度体系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新局面,仅依赖村规民约已无法建立有效的现代治理规则。因此,需要对传统治理体系进行更新和再造,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优化路径
强化社区多元治理主体,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格局
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要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居民等多元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激发社会创新活力。通过政策引导与机制创新,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现代化治理格局,实现传统单一治理模式到新型多元治理模式的有效转变。
首先,基层政府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实际需求,精心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以此推动社区高效治理。其次,村“两委”也要发挥社区自治功能。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拓宽居民参与渠道、加强对居民的自治意识教育等方式,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并提升其专业能力。最后,要引入相关社会组织,鼓励其参与矛盾调解、文化传承等事务,这是优化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需结合农村社区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快培育各类社会组织,鼓励、支持和引导它们有序发展,构建起专业、多元且有序的社区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当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在为居民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仍存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亟须通过系统性优化,探索构建一套多元高效、信息全覆盖、产品共享、城乡高度融合的现代化服务体系。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需要系统推进。一是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社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保障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分配。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引入社会资本并鼓励社区自治,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二是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确保资源合理分布和有效利用。要着力提升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优化公共服务质量。通过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为居民提供更加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选择。三是依托村级服务中心开展党建活动、健康医疗、文化教育等多元服务,建设社区书屋、健身广场等文化设施,满足各年龄段居民需求。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反馈意见并予以解决,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要建立监督协调机制,保障服务规范高效运行,努力实现服务效能最大化。
增强居民参与意识,推动社区治理自治化进程
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每一位居民都是不可或缺的主体。构建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需要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通过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激发其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有效推动社区自治化发展。
要充分彰显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居民的自治意识和共治能力。社区治理的关键在于激发居民的内生动力,使他们从被动接受管理转变为主动参与治理。要通过多种渠道,如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培训活动、搭建交流平台等,向居民普及社区治理的理念和知识,让居民认识到自身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性和价值,从而自觉增强自治意识。还要为居民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组织各种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培养居民的参与意愿,提高其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度。定期举办居民座谈会、听证会等活动,为居民提供一个表达意见、提出建议的平台,让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社区治理。同时,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通过培训,帮助居民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平台的操作技能,切实提高居民的信息化水平。此外,鼓励农村居民参与社区决策、监督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培养居民的共治能力,使其能够熟练运用民主协商、投票表决等方式解决社区问题,真正实现社区事务由居民共同商议、共同决策、共同实施,让居民成为社区治理的中坚力量,推动社区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治理体系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完善治理体系,是推进治理现代化、实现共建共享目标的关键举措。为此,需重点从法规建设、监督机制、基层治理结构优化三个维度系统推进,提升治理效能,保障农村社区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活力。
一是要完善法规体系,厘清权责边界。构建农村社区治理法律法规体系是确保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基础。要明确三级治理主体的权责划分——基层政府应承担政策制定与宏观指导职能,村民委员会专注具体事务执行与民意反馈,村民则通过自治组织参与决策监督。通过制定权责清单,既可避免职能交叉导致的推诿现象,又能保持三者的良性互动,共同解决治理难题。二是要建立监督机制,强化政策引导。要建立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定期评估治理效果。基层政府要发挥监督主导作用,建立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治理成效纳入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同时引导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监督,通过多方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要优化基层治理,防控治理风险。要建立高效便捷的管理体系,构建风险防控网络,针对社区治安、公共卫生、矛盾纠纷等领域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确保社区治理工作的平稳运行。
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是长期系统性工程,需要持续推动治理体系改革,提升治理效能,这离不开政府、居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不断创新治理理念和方法,才能推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向更高水平迈进,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支撑。
终审:魏文源
监审:侯欣怡
编校:董卫娟
网络:吴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