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乡村生态振兴的三维审视
乡村生态振兴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五大抓手之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点。在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进程中,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关键所在。文章旨在探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在乡村生态振兴中的引领作用,系统地阐释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乡村生态振兴的价值意蕴,并通过深入分析当前乡村生态振兴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现实困境,最后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为指引,为解决现实困境提出乡村生态振兴的路径选择和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实践指导。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突出的生态危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理念,这为乡村生态振兴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引。因此,面对乡村生态振兴进程中的种种困境,应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为引领,实现自然系统本身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画卷。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乡村生态振兴的价值意蕴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就是要坚持以尊重自然为前提,深刻认识到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这要求人类在实践过程中,必须遵循生态规律,以“自然—社会—人”有机整体发展为主线,促进生态保护、经济效益、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自然和人类自身的和解。
秉持农村生态优先新理念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首要回答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要求人们的生产实践必须始终把生态价值放在优先位置,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人与自然矛盾日益突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人类在自身发展中所必须回答的问题。恩格斯提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明确了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以及人的生存对于自然的依赖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深刻论述了人与自然关系,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形象地说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关系。因此,在生命共同体理念引领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必须秉持农村生态优先新理念,处理好人与自然各要素的关系,不能简单挖山、填湖、拆房,不能破坏乡村优美的自然环境,逐步扭转人与自然对立的状态,构建美丽乡村新格局。
开辟农业绿色生产新路径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落实到农村生产中,依托良好生态环境这个农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激活生态资源潜能,有效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困境。农业是对自然界影响较大的产业,长期以来由于农业产业的粗放型发展,导致植被破坏、水源污染等诸多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下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更加强调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地开发和利用,革新了农村依靠大量资源消耗与生态破坏来谋求短期利益的传统发展模式,转而向农业产业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绿色发展模式转型。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全面振兴是一场深刻革命,正所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既蕴含着生态价值也蕴藏着经济价值,挖掘农业农村潜藏的生态潜能并转化为经济优势,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相辅相成,走出一条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新道路。
满足农民美好生活新期待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解,也涉及人类自身的和解即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的进程中,不仅要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同时也要重视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能够使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其根本立场是人民立场,以满足人民的现实需要为出发点与立足点。随着我国生产力的迅速提升,人民的需求逐步升级,特别是对生态环境的关注更为强烈。在广大农村,整齐干净的道路、清新干净的空气、优美的田园风都是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象表达。广大农民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理应保障他们同城镇居民一样共同享有大自然的权益。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下,乡村生态振兴不仅要实现乡村生态、生产功能的回归,同时也要回应广大农民对美好家园的新期待,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生活图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乡村生态振兴的现实困境
从实践来看,我们在推进乡村生态振兴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表现在农民生态价值观念薄弱、乡村生态治理效能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待提升、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难有效均衡等方面,这些困境直接影响着乡村生态振兴目标的顺利实现与乡村生态人居环境的提升。
农民生态价值观薄弱
乡村生态振兴的实施对于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农民既是受益者,也是生态保护的主体力量。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生态价值观淡薄,许多农民认为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是政府、企业的事,与自己无关。其一,农民的主体意识比较淡薄,主要体现在公共意识淡漠、欠缺生态文明意识,部分农民甚至不仅不愿意主动承担起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的任务,反而成为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的破坏者,极具随意性与散漫性。其二,传统农业观念根深蒂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较差,难以获得规模效益,农民更容易转向关注农业增收情况,追求短期最大利益化,忽视了对水土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过度使用农药、化肥以及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乡村土地、水质、大气等造成了很大程度的污染,生态环境和健康安全的观念相对缺乏。综上,由于农民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放与利用意识淡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不够充分,亟需重视农民的生态意识教育,否则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越来越成为“老大难”问题。
乡村生态治理效能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待提升
乡村生态振兴,治理效能是关键。当前乡村生态治理效能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待继续提升,主要从以下方面来看。一是治理主体的协调能力不足。目前治理主体是以村“两委”为基础,包含返乡青年、普通村民、精英乡贤等为主体的多元乡村治理格局。但在实际的问题解决中,多元主体中的返乡青年由于离乡时间久,对于乡村实际情况认识不足,表现在参与乡村生态事务的热情不高、参与不足;多元主体中的普通村民生态环境意识淡薄,参与积极性不高;多元主体中的乡贤主体常常只在最后阶段象征性参与,缺乏全程参与的热度与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乡村法治能力亟待提高。现阶段,农村生态保护机制不够健全,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着法律监管盲区。三是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有待提升。从长远看,不利于生产生活,同时延缓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乡村内部呈现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日益凸显。部分村民坚持固有思维,依旧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错误地认为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并不认为生态环境与个人保护之间会有着深刻联系,不认为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
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难有效均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阐明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表面上看,这对关系是矛盾对立,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两难选择,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环境与经济之间矛盾。当前部分乡村缺乏科学性与规划性发展产业经济,只追求经济效益,导致资源的利用率不高、污染物过度排放的现象层出不穷,导致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难以调和。二是环境保护与人居环境改善的矛盾。乡村生态环境改善中,为不断追求人居环境,往往容易忽视环境的承载力,如水泥浇灌的道路和各类建筑材料使用的过量或不当使用,使原有的生态系统一定程度上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生态系统愈发脆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乡村生态振兴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要坚持乡村生态振兴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人与自然共生理念引领乡村生态振兴。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育有生态文化素养的农民
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养成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然要求。开展农民生态文明教育是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内容,能够带动农民遵循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自觉积极保护好自然环境。其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的进程中,重点把握“人、自然、社会”三者间的关系,人不能对自然无限索取并过度消耗、滥用自然资源,自然环境有其发展承载力,要青山绿水常在,就要引导农民像爱护眼睛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现阶段,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育有生态文化素养的农民的着力点是要改变原有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的陈旧观念。必须坚持着眼于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唤醒农民与农村自然环境、生态和谐共生的生态情怀,引导其主动参与乡村生态振兴实践,自觉转化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实际行动。最后,为了农村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创造更多乡村生态振兴的实践机会,对农民进行有效的引导,引领广大农民在生态文明教育实践中,增强乡村振兴的获得感,从而成为具备丰富的生态文明涵养的农民,自觉用行动书写乡村生态振兴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打通“两山”转化通道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而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两山论”的价值旨归,明确绿水青山以金山银山的方式体现出来,这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金山银山是人民劳动创造出来的实践产物,绿水青山是自然界的客观存在,二者的调和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实现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关键点是打通了“两山”转化通道。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打造特色生态产业。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大力发展特色种植、林下经济、旅游康养、农耕文化体验等个性化、品质化的特色农业生态产业;要积极探索生态农业发展新路径,紧跟时代变化,及时了解市场需求,打造更多富有内涵、吸引力的附加值产品,培育出具有区域影响力与品牌号召力的产业,吸纳更多消费者前往乡村,体验乡村生活,实现乡村生态价值的变现。二是打通“两山”通道,关键在人,在思路,要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效益,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摒弃损害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经济增长模式,延展乡村生态资源和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形式,让产业和生态完全相得益彰,和平共处,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三是创新体制机制,打通“两山”转化通道。例如,在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的黄振芳家庭林场,一家三代人守护绿水青山,实现绿了家乡,红了日子;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碳和排污权交易中心)完成2万吨海洋碳汇交易;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常口村让“空气”能卖钱、能贷款交易、能做嫁妆,这些通过碳票、碳汇等改革创新形式,激活丰富的生态经济活力,真正打通了“两山”转化通道,为大自然添绿色,让人民得实惠。
多元共治提升生态治理效能
针对当前乡村生态治理和现代化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要遵循生态环境发展规律,补齐当前治理短板,努力提升乡村生态治理和现代化水平。第一,不断提升多元主体的服务型水平,主要是着眼于提升村“两委”协调整合各方的能力,并且不断吸纳广大村民参与治理乡村事务,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与参与度,逐步实现乡村生态的共建共治共享。第二,逐步形成乡村共同体。新时代乡村的治理效能有待发现和挖掘,合力共建美好乡村治理结构,推行各种措施吸引广大村民关注乡村事务,激发群众的责任感、积极性与主人翁意识。第三,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法律保障机制。乡村法治实践经历了“送法下乡”到“迎法下乡”再到“法治乡村”的过程,加大生态环境法律的普及力度,极大地提升了村民的基本法律素养,增强村民通过法律化解资源矛盾争端的意识,及时回应村民的生态诉求。在生态法治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增强对村民生态保护的约束力,以更加严厉措施提高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成本,使村民能够自觉在生态法律框架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四,运用好现代化乡村生态治理手段,用新质生产力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新兴产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现代化乡村生态治理手段,建立乡村生态资源信息库、智能监测系统和环境预警系统等,使生态环境治理由人治转向智治,优化提升乡村生态治理效能。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探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意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大战略部署,作为“十四五”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三农”工作的着力点,科学地衔接了乡村振兴、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国家重大战略。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能靠钢筋水泥形式上的堆砌,而是重在内涵上的高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地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引领乡村生态振兴。
编校:郭欢
网络:柳绣华
监审:牛勇雯
终审:魏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