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人民调解“东方之花”愈开愈艳

时间:2024-05-29 09:59:51来源:村委主任杂志 文字:和羽楠

  老百姓们在乡村里祖祖辈辈朝夕相处,难免磕磕碰碰,一旦出现纠纷,很有可能从一个村民与一个村民的矛盾演变成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怎么在矛盾初露端倪就扼杀掉、解决掉非常关键。解决手段既要讲究法的尊严,又要合乎于理,还要把握好情的分寸可以说难上加难。而且抬头不见低头见,牵一发而动全身,处理问题不当很容易造成难题,落下病根,很不利于农村地区的和谐。“有纠纷,找调解,不收费,解民忧。”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利器,它扎根于基层,服务于百姓,能很好地适应农村地区的复杂环境,可以说打通了法律的“最后一公里”。

  人民调解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国大地上

  据了解,人民调解源自20世纪20年代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当时我们党领导设立调解组织,专门负责调解群众之间的纠纷。其凭借强大的稀释问题、解决纠纷能力一直沿用至今,2011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颁布施行。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人民调解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时代下,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给人民调解带来了新的活力。20多个省份出现智能移动调解系统,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调解,调解员也可以在线开展调解工作,省时省力。此外,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也参与到人民调解中。

  “各地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打造新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调解服务。”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海、辽宁、山东、吉林、黑龙江、湖北、河南等地推进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就可以根据需要获取多样化的调解服务。”


吴景兵(左三)在田间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源自人民法制报)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3万个,其中村调委会49.2万个,乡镇调委会3.1万个,实现了全覆盖;全国有人民调解员317.6万人,其中村调委会调解员208.6万人,乡镇调委会调解员21.8万人。2023年6月15日,司法部举行媒体通气会,介绍司法部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情况。据悉,2022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67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92.3万件,其中村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302.5万件,乡镇调委会调解矛盾纠纷138.9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房屋损害“赔”与“不赔”

  村里挖煤,本是致富之路,房子却裂缝成了危房,其他村民或碍于情面,或从大流多自己修缮,王某似乎成了一派祥和局面下的“出头鸟”,竟要求村委会赔偿。难道王某错了吗?调委会出面帮您看。

  据悉,王某是阳城市某村人,八年前由于村委会煤矿开采,他家里房子墙体出现裂缝,不能住人,当时村委会说先让他们住在村委会,之后再商量。这一商量就过去了好几年,其间他也多次和村委会协商,但还是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就在今年4月份,王某一家发现问题处理不成,村委会反而要求他们一家尽快搬出去,一气之下他找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希望调委会从中协商,并提出村委会要么恢复他房子原貌或者给他建个新房子,要么村委会就赔他25万元。

  调委会马上联系到了他们村的村委会,据该村村委会负责人讲,“我们村里房屋出现裂缝的不只王某他一家,大部分村民都自己装修或重建了,而且我们也帮助他安置房屋了,实在是现在那房子准备另有用处了才跟他们讲的。他之前说的村委得给他重建房屋,或者赔钱,我们也清楚,但这个数额确实拿不出来。”多位村民陆续谈到他家这件事都过去好多年了,村里很多家房子也裂缝了,但觉得乡里乡亲的,也拉不下来脸面要赔偿,大部分自己处理了。

  其实调查下来,调委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认可是该村集体煤矿开采导致了王某房屋出现了裂缝,但是赔偿上一直谈不妥。而且村里王某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如果该案处理不当,很可能激化矛盾,引发后患。

  调委会马上展开调解,而且根据案子特例,调委会除邀请当事人双方外,还特别拜托了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律师进行多方合作。调解开始后,王某情绪激动,调解员马上对其进行安抚,同时要求他要冷静处理问题。律师指出,王某主张自己的诉求要实事求是,相互尊重才能有利于事情的依法解决。随后,调解员与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单独交谈。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表示,与其他两委成员沟通后,虽同意调解解决该纠纷,但不能接受王某提出的赔偿要求,认为这超出了预期,如果同意了,会引起其他村民的反对,进而后患无穷。为了更好处理这个事件,调解员多次深入该村进行现场勘验,并委托专业人士核查房屋破损情况,商讨补救方式,在双方赔偿金额不统一问题上尽力寻找平衡点。

  最后,针对双方分歧,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明确本纠纷性质为侵权损害赔偿,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因为村委会煤矿开采造成王某房屋墙体出现多处裂缝是客观事实,所以村委会是这一案件的过错方,于法于理都应该承担王某房屋损坏的赔偿责任。关于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无论王某还是村委会大家最后各退一步,达成赔偿约定,握手言和,并承诺今后不再因为房屋的问题再生事端。至此,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近年来,涉及农村地区的房屋损坏纠纷数量不断上升,由此引发的矛盾也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乡村稳定。调委会及时在基层,守基层,稳基层,“能调尽调”,实地调查,站在法理情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老百姓梳理法律,解决好问题。

  “枫桥经验”解锁新时代人民调解“新图景”

  今年适逢毛泽东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珍惜、推广、创新“枫桥经验”的20周年。回顾“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性地提出要“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这样一来,矛盾和问题不再需要“上交”,问题也得到了高效处理,而且不仅是把问题直接遏制在牢笼里,扼杀在襁褓中,还将制造问题的人也“解决”了。

  这种经验的先锋性、可行性受到了推崇,1963年11月毛泽东主席批示要总结和推广“枫桥经验”,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树起了一个创新党的群众路线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先进典型;2003年11月以后,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提出“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并要求大家“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要从建立机制入手,维护基层,特别是农村社会的稳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穿越历史时空的今天,这种先进的思维模式依旧发光发热,始终保持与时代同步调,与人民同步伐,具有顽强的时代生命力。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在“枫桥经验”的指导下,人民调解将更有信心,更有底气,也为乡村治安问题带来了“春风”。如鲁山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日益凸显,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2022年该县荣获全省信访工作突出县。再如,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契机,致力于打造内蒙古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为建设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今年以来,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司法局聚焦人民调解,建立了“流动调解室”、网格“吹哨”调解员报到、“网格+调解”,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村民孙某承包地玉米被地邻胡某多收割了一行,与对方发生争执,孙某要求对方赔偿现金200元,胡某表示数额太多,不同意赔偿。社区网格员了解情况后,立即邀请县流动调解室的人员过来,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胡某赔偿孙某玉米棒380个,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今后人民调解制度将会越来越完善,更加深入民心,更能帮助老百姓解决好问题。

责任编辑:张嘉琦

联系我们|网站介绍|组织机构|欢迎投稿|杂志订阅|网站声明|
主管: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主办: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村委主任杂志社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东大盛世华庭商务大厦A1座4层 邮编:030000 投诉电话:(0351)6071962
期刊出版许可证丨 国内刊号:CN14-1355/S 丨国际刊号:ISSN1674-7437丨邮发代号:22-120
晋ICP备2023018114号-1
主管: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主办:山西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研究中心
期刊出版许可证丨 国内刊号:CN14-1355/S 丨国际刊号:ISSN1674-7437丨邮发代号:22-120
晋ICP备20230181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