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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契约精神

时间:2024-10-08 14:52:45来源:中共东海县委党校 文字:李 进 赵 影

  农村社区化是农村城镇化、乡村现代化的发展成果,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方式。农村社区治理的长效机制关乎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归属感和获得感。威廉姆森的“治理机制理论”将契约作为一种途径纳入治理过程中,强调通过契约精神可以实现利益共享、社会和谐共治。心理契约是农村社区村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的心理纽带,对村民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以及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有很大影响。通过调查了解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而分析探讨农村社区治理中心理契约的主体、效能以及农村社区居民心理契约的建立、调整和实现三个阶段,以期通过对社区村民心理契约的管理探究优化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路径。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国广大农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踏上了实现乡村现代化的新征程。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在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而就目前来看,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探讨农村社区治理路径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当前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农村社区治理的概念

  1.农村社区的特点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认为,社区是人们在共同的情感和价值观引导下,依据自己的自然状态,基于血缘、地缘或精神契合发展而成的共同体。中国社会学奠基人费孝通认为,社区是“礼俗社会”。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传统村庄模式正逐步向社区模式转变,甚至出现像城市一样的居民小区。农村社区具有多重内涵,是一个具有功能复合特性的共同体。随着国家现代化的发展,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农村社区越来越具有开放性、流动性、异质性和变化性。从众多农村社会学家对农村社区的表述中,可以概括出农村社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具有一定的物理空间。这是指农户生活聚居地,在此可以享受到便利的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二是生活共同体。聚居生活在一起的村民可以相互交往、相互合作,同时也满足了村民的情感需求。三是相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行为规范。农村居民大多世代生活于此,村民关系亲密,相处融洽。

  2.农村社区治理的定义

  治理作为公共管理学中的概念,最早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全球治理委员会将其定义为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联合行动的持续性过程。英国著名地方治理专家格里斯托克认为,治理的本质在于治理机制不依靠政府权威和制裁,而是依靠多方利益主体进行治理,形成良性互动,强调管理目标的“公共性”,强调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和规范。与城市社区治理不同,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长期以来,乡村治理模式一直是行政与自治两种力量并存。民政部将农村社区治理定义为在党和政府的指导帮助下,依托社区组织,发挥农村居民的主体作用,整合各种内外资源,健全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水平,把农村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过程。

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调查

  文章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15个农村社区为研究对象,通过发放问卷、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农村社区治理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累计发放调查问卷300份,访谈30人次,回收有效问卷284份。

表1 农村社区治理现状调查表

  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可以总结出当下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以下几个共性问题。

  1.多元主体参与意识不强,农村社区治理内驱力不足

  乡镇党委政府重视经济发展,但有关治理理论和经验不足,对农村社区治理不够重视,村委组织和村干部机械性完成社区党务政务方面工作。村民作为社区主体,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加上自身的文化素质低,民主意识淡薄,不能真正理解社区组织形式,参与社区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2.缺少经费来源,农村社区运行成本缺乏保障

  农村社区治理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经费不足是社区开展各项工作的主要障碍。根据调研情况,除城郊社区因土地出让拥有富余资金外,其它社区难以获取经济收入。群众自筹虽是一种手段,但是实际操作难度大。因此,农村社区发展公益事业只能依靠上级拨付资金,难免有些捉襟见肘。

  3.文化建设进展缓慢,农村社区居民精神生活匮乏

  随着城镇化发展,城市文化走进农村,农民群众相较于城市居民文化水平低、经济收入有限,导致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滞后。虽然有的社区完善文体设施建设,如建立书屋、电影院等,但村民的精神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高,精神生活相对匮乏。

农村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契约精神分析

心理契约的概念

  心理契约最初由美国组织心理学家克里斯·阿吉里斯提出,他认为心理契约(Psychological Contract)是“个体将有所奉献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以及组织将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心理契约是个体以自己与组织的关系为前提,以承诺和感知为基础,与组织间形成的责任和义务的各种信念。

  农村社区与村民的关系是共治共享的关系。心理契约虽然不是有形的契约,却发挥着有形契约的作用。通过心理契约,可以增强村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责任感。除此之外,农村社区具有高度同质性,相比城市社区,更有利于达成心理契约。如果能充分重视心理契约的效果,并将契约精神运用到农村社区治理中,使村民与社区组织形成更加和谐的动态关系,为农村社区组织注入活力,体现以人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农村社区治理中的心理契约主体

  农村社区治理是多元主体参与的过程,从实际来看,农村社区主体主要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心理契约即是村民主体与社区组织或基层行政代理人之间的期望和承诺,是建立在了解信任基础上的自愿配合。

  1.农村社区居民

  农村社区居民殷切期望拥有美丽的社区环境、民主法治的社区氛围、便利的社保服务、丰富的娱乐设施和活动、融洽的人际关系和各种公平的机会等。同时,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在生活满意度较高的前提下,村民更愿意积极配合组织落实政策,自觉规范自身行为,积极建言献策,宣传推广家乡文化,表达对家乡的热爱等。

  2.农村社区组织

  社区组织可以是整个社区,也可以是基层村党组织。村支书作为组织带头人,一方面代表基层乡政府为村民提供各类服务,包括国家下放的各种资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环境美化、各种社会保障等。另一方面,村支书响应政府号召,完成上级要求的同时,期望获得村民信任和配合,鼓励村民为建设乡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农村社区治理中心理契约的效能

  1.提高村民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农村社区治理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及村民组织、驻村企业事业单位和志愿服务者等群体。其中,村民无疑是治理的主体,也是农村社区发展的最大受益者。村民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在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2.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社区治理本质上是对人的治理,需要注重改善社区居民间的人际关系,培育居民的社区意识和社区精神,帮助化解居民间的利益纠纷,达成情感共识。社区成立合唱团、广场舞队、邻里议事会、篮球队等,增强了农村社区的凝聚力及村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居民自发组织的志愿者协会、义工团队等互助性、公益性组织等组织,不仅是社区治理的载体,更是心理契约精神的真实写照。

  3.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作为党的基层代理人,村干部的奋斗目标就是促进农村社区的和谐繁荣,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获得村民的认可和赞同。基层治理的一大难题在于无法满足每一个村民的期待,而心理契约这种无形的力量一方面调节社区村民的心态,另一方面也是村干部的“强心剂”,能够激发农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农村社区繁荣发展。

农村社区治理中心理契约的管理

心理契约建立阶段

  帮助村民了解村社区的现状及未来几年的发展状况,帮助其建立合理的预期,并促使其在认同预期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一般来讲,社区村民的期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良好的村社区环境、对等的权利与义务、和谐社区人际关系、平等的政治民主权利、公平公正的机会、各种便捷的服务等。具体形成了以下几种预期;对村干部的人选及工作能力的预期,对乡村环境的预期,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预期,对自身参与治理的预期,对治安状况的预期等。形成预期阶段是心理契约建立的初始阶段,就像书面契约的初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以及对社区的责任感和认同感。

心理契约调整阶段

  社区村民初始阶段形成的预期并不可能与后续社区实际发展完全吻合,当出现实际情况与初始预期产生偏差时,需要对之前的心理预期进行及时调整。代表社区集体的社区干部应及时与村民沟通,将社区的发展现状告知社区居民,以便村民根据社区实际发展情况调整或更改心理预期。心理契约是无形的,调整的过程也在无形中完成。通过不断调整使得预期与社区现实在动态中保持契合。

心理契约实现阶段

  这一阶段是对社区村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心理调整后的预期实现程度进行考察的阶段。社区村民通过考察了解其心理期望的实现情况,例如,有多少项目已经达到预期,或者其中某一项目达到预期的百分比是多少,政府发放的资源是否及时到位,政策落实是否公平合理。如果因为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文体设施的购置工作不达标,没有完全达到预期,那么,这一阶段的重要工作就是针对结果及时分析原因,再设法逐一解决。问题得以解决的同时,前期预期就得到了满足,心理契约履行也可以告一段落。在此基础上,新的预期就会出现,于是,心理契约进入新一轮“建立—调整—实现”的循环。

农村社区治理困境的几点思考

双重文化导致社区村民价值认同上的差别

  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相对滞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转型缓慢,时代性与创新性亟待提升。城市文化渗透,使得农村社区出现农村与城市双重文化并存的现象。根深蒂固的农村文化呈现出消解的趋势,而逐渐渗入的城市文化又无根基,使得农村社区文化结构更加复杂,农村社区村民的文化认同感低。

职业结构异化导致农村社区主体分散

  过去,农村职业主要是单一的种养殖农业。如今,城乡融合的趋势逐步打破过去的农业职业结构。新生代的农民逐步告别传统的农民身份,村民职业形态走向多样化。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离开农村,外出务工。农村社区出现农业劳动者、私营企业主等不同阶层。

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导致社区村民心理契约的差异

  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社区发展相对比较成熟,而在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村社区尚处于起步阶段。这种经济上的差异使心理契约内容存在不同,因此,相关的研究结论仅对于经济状况类似的地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编校:肖慧敏

  网络:柳绣华

  监审:原琳娜

  终审:魏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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