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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池州市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时间:2024-10-30 15:25:53来源:中共池州市委党校 文字:黄云志

  在“双碳”目标成为全球共识之后,乡村实现绿色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而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助推乡村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池州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因此,探索池州市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文章从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池州市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厄和池州市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基本思路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为池州市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以及赋能乡村振兴提供相关理论依据。

  基于全球气候变化和资源环境约束的迫切需要,中国积极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肩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宣布,中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意味着我国在未来一个阶段需要加速调整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模式实现转型升级。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解决好“三农”问题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所以,探索乡村振兴路径,推动乡村绿色低碳发展,既是国家战略需要,也是社会责任所在。要为乡村振兴添智赋能,应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支持方式,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有效利用和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功能作用。绿色金融兼具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重功能,其发展在未来对于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乡村金融服务水平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由此,在“双碳”目标之下,探究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如何推动乡村绿色金融发展以及如何解决绿色金融在助推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问题,是当前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

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

  在发展理念上,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存在一致性,因此二者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关系。尤其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利用绿色金融赋能可以通过满足其需求起到进一步推动的作用。二者内在逻辑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的新需求

  农业、农村和农民是绿色低碳转型的受益者,农村地区在碳排放和污染、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为了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以及乡村绿色发展,一是乡村经济发展亟须转型升级,无论是推动农业生产还是乡村产业发展,都对金融服务体系有更高的要求。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绿色金融的目的是实现“三农”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上,需要金融服务提供融资支持,农村生态产品及服务也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对环境进行保护有助于促进生态产品及服务产业化发展,推动经济和生态实现良性循环。三是需要树立绿色理念,培育文明乡风。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绿色乡村发展一方面需要加强绿色环保意识,另一方面则是间接的理念导向,需要提升村民的道德水平和增强其诚信意识,推动绿色文明乡村建设。

绿色金融适应乡村振兴的新需求

  绿色金融是为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在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方面设立金融机制和开发产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乡村振兴的资源配置不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是兼顾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因此,绿色金融与乡村振兴的新需求高度契合。第一,在乡村经济发展上,消费者对绿色生态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绿色金融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从而带动农业产业向绿色化、高效化、低碳化方向发展。同时,乡村产业的振兴和发展也离不开资金保障,需要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多样化的融资需求。而绿色金融对于乡村产业绿色发展,能够集聚社会闲散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分担初创企业风险,使资金流向绿色产业从而推动产业振兴。其中,绿色信贷及绿色投资是乡村振兴中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最主要资金来源。并且在“双碳”目标下,利用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还有助于实现“三农”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在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上,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绿色金融满足其需求的直接表现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给予资金投入。乡村传统产业和农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以及高碳排放问题仍然存在。针对污染环境整治以及推动产业转型发展面临资金、技术要素不足的情况,绿色金融恰好具备相关优势,可以为相关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在林业碳汇、湿地生态修复、流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可通过绿色债券、碳汇等多样化的绿色金融工具拓展生态补偿资金来源。第三,在绿色文明理念树立上,一方面,通过绿色金融的宣传及应用,将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们日常生活之中,塑造生态友好、绿色发展意识;另一方面,绿色金融是间接在授信过程中通过信用审查和评级,提高村民信用和加强诚信意识,有助于培育文明乡风。

池州市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厄

  2020年提出“双碳”目标后,在党中央指导下,我国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在此背景下,池州市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目前,池州市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以及在赋能乡村振兴作用仍处于探究摸索的初级阶段,还存在很多现实困厄。

绿色金融政策有待完善

  目前,为了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池州市出台了《池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其中包含推进本地绿色金融发展的相关举措。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池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中指出要维护金融运行安全与稳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服务“三农”重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但是在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方面,缺乏相应的政策规划明确两者之间的联系,凸显绿色金融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并且在绿色金融发展上,也缺乏相对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现有的相关政策没有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和具体的操作细则。关于碳排放政策,近几年虽然整体政策规划中都强调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但是也只是在宏观层面提出开展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提高生态系统碳汇,缺乏适宜本地的、具体可落地的条例,要想实践到乡村层面则更加困难,不知从何入手。目前,主要在提升林业碳汇方面,对县区部分国有林场林业碳汇资源进行集中收储。

金融机构支持力度不够

  2022年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要求各大银行机构从战略高度上推进绿色低碳金融。在国家和地方都出台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政策的同时,金融机构也纷纷发布了相关政策。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池州市的落实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相比于城市地区,金融机构面向乡村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较少,覆盖面也不广。当前,大部分金融机构面向乡村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是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基金这三种,池州市主要实施的仅为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在绿色信贷方面,比如产业发展上,池州市邮储银行石台县支行向石台县乡村振兴公司投放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投放贷款3000万元;节能减排上,池州市农发行向石台县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投放15.7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贷款1050万元。而在绿色保险方面,池州市森林覆盖率高达60.86%,自2014年以来,陆续出台多项森林保险支持政策和保费补贴政策,提高林业抗风险能力,安徽首单林业碳汇指数保险在池州市青阳县开展。在碳产品交易方面主要是碳排放权交易,碳金融的衍生品几近于无,池州市目前仅对碳汇资源进行了收储和梳理,并且积极开展绿色市场化交易。虽然安徽省各大银行均已设立了低碳金融业务部门,但是在市级层面和实际操作中,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金融机构对低碳项目的支持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乡村绿色金融人才缺失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和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绿色金融作为较新兴的领域能够起到重要作用,时下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其发展模式和专业知识与传统金融有所区别,在全国尚未普及,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然而,首先,由于池州市乡村地区经济水平较低、资源相对缺乏,存在乡村空心化严重及本市人才外溢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乡村地区绿色金融方面的专业人才更为匮乏。其次,绿色金融人才既要在融会贯通金融知识的基础上熟悉绿色金融基础实务,又要了解相应的最新政策走向和国际规则。目前来看,我国中小城市以及乡村地区并未建立起相应的人才培训教育体系,从业人员并未熟练掌握专业基础技能,在办理绿色金融相关业务时,仍按照传统的模式进行,甚至有些地区金融机构的发展观念还未及时更新,不注重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也不主动培养员工学习绿色金融相关知识,严重阻碍了绿色金融赋能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作用。

池州市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基本思路

  综上,为了进一步推动池州市绿色金融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效应对当前池州市在发挥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作用时面临的现实困厄,从而提出以下几条基本思路。

健全相关政策体系

  我国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实践经验相对缺乏,需要积极发挥政府的调控和指引作用。池州市政府应根据国家制定的总体政策制度,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实践经验,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出台相关的政策。一方面,应该继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并配套完善相应的金融监管机制、财税扶持政策等,综合运用政策激励和约束督促地方金融机构更好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另一方面,对于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应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加强服务绿色发展与服务乡村振兴的交集,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于推动乡村振兴的作用,做到政策与产业有效衔接,从而加大对乡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

拓宽绿色金融渠道

  当前,乡村振兴对于推动产业发展、项目落地等都存在大量融资需求,池州市各地区乡村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不断拓宽绿色金融渠道。在金融机构上,当前池州市乡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分布较广泛的是各大银行的分支机构,应充分发挥乡村地区中小银行的作用,政策制度和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银行机构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积极扩大绿色金融业务。在金融产品上,目前池州市乡村的绿色金融产品以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占据主要地位,但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总量较少,业务量也寥寥可数。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应稳步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开发以及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绿色资产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产品和环保专利质押贷款业务,开展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排污权融资等信贷业务,切实将资金倾斜到乡村绿色发展的实处,提供更多能满足本地区乡村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拓宽乡村绿色产业和项目的融资渠道,鼓励更多企业发展绿色产业。

加强绿色金融服务

  要满足乡村振兴在资金上对金融资源更丰富的需求,就要进一步提升乡村的绿色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更好支持乡村振兴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首先,池州市乡村地区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绿色金融服务意识,充分了解乡村需求,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务,为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贡献。政策性银行尤其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发挥指引作用,创新绿色产品,将绿色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其次,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尤其是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应强化“三农”领域绿色金融服务,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优质服务。最后,池州市要为支持乡村绿色产业发展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机构可以在内部设置专业的绿色金融部门,探索建立完善全市乡村地区绿色企业(项目)库,优化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向村民和乡村企业宣传绿色金融相关知识及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从而提高乡村经营主体主动应用绿色金融的积极性。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要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充分发挥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作用,必须要有一支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池州市应该根据自身需求,培养具有相关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强的绿色金融人才队伍。一方面,池州市政府可以结合“万马奔池”人才引进活动,积极引入具有绿色金融专业知识和素养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采取政策激励措施,鼓励金融机构主动拓展绿色金融业务,提高业务人员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加强绿色金融专业知识培训。例如,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定期组织培训活动以及选派员工外出培养专业能力,参与绿色金融人才的从业与执业资质培训和认证,推动绿色金融人才培养。

  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背景下,要满足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多样化的新需求,应加快探索乡村绿色发展之路,推动乡村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培育绿色低碳的文明乡风。金融体系作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绿色金融可以为乡村走绿色化、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显著的内驱力。但是,池州市在绿色金融赋能乡村振兴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现实困厄,道阻且艰。因此,池州市应积极分析问题所在,探寻有效路径,通过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拓宽绿色金融渠道、加强绿色金融服务以及推进乡村绿色金融人才振兴,做好绿色金融文章,促使绿色金融能够最大程度赋能池州市乡村振兴。

  编校:董亚泥

  网络:柳绣华

  监审:乔星琦

  终审:魏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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