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让法治之光照亮乡村

时间:2024-09-27 11:18:09来源:广西师范大学 文字:钟雨璇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法治乡村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梳理了新时代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的原因,并对新时代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的具体背景进行了介绍,分析了新时代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面临的困境,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构建良好的法治乡村环境,为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在乡村振兴的伟大征程中其重要性日益凸显。法治不仅是乡村治理的基石,更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关键力量。新时代的法治乡村建设,一改过去的法条普及,转变为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在乡村的生根发芽。然而,面对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分散、法治基础相对薄弱的现状,新时代法治乡村宣传教育的实施面临着诸多挑战。通过剖析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在实施过程中的难点与痛点,期望能够激发社会各界对法治乡村建设的关注与思考,共同推动农村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让法治之光普照乡村大地,照亮乡村振兴的康庄大道。

新时代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的原因

  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法治乡村建设的任务中,第四项就是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这意味着,伴随着乡村法治的建设步伐加快,新时代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不断加强并巩固。新时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原因,大致可归为以下几点。

经济层面

  法律表现了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需要与利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大的乡村地区生产力更新加快,生产关系不断调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民可以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与其他主体进行利益交换,利用自己的优势获得利益。农民对自己的利益越来越看重,了解、使用法律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只有充分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够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维护自身利益。但是部分乡村地区法律资源较为缺乏,农民对法律的了解并不多。因此,在新时代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进程中,仍然要把乡村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政治层面

  20世纪80年代,村民委员会成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民对公权力、对权利与义务的认知不足,对法治有一定程度的误解,不少农民甚至认为“法律即义务”,对法律缺乏深层次的认知,更缺乏主人翁心态,对基层自治不太感兴趣,也缺乏监督公权力的动力与热情。这对于法治乡村的建设是不利的,对社会的整体发展也是不利的。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农民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形成对公权力的正确认知,培养他们的主人翁心态。

文化层面

  法治观念是法治文化的核心。根深蒂固的传统法文化对农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这种传统法文化对现代法治来说是一种精神羁绊,必须不断利用法治乡村宣传教育的手段,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广大农民接受现代的法文化,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要求。

新时代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的具体背景

乡村振兴

  进入新时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这一矛盾得到重视,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健全自治、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新的治理体系。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培养农民的法治观念,能够保障乡村振兴的顺利进行。法治乡村能够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制度平台和环境。农民的权利确认和保障,公权力运行、农业支持与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的治理等等都需要法治的保障。

农业现代化

  当前,我国农业的主要矛盾表现为结构性的矛盾。进入新时代,更加强调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列宁曾说过:“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就是劳动者,工人。”农业现代化要求拥有一支现代化的农民队伍,而现代化与法治意识息息相关。

  其一,广大农民必须深刻理解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合理规划生产方向。其二,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业与其他行业必然会不断融合,农民必须拥有现代法治观念,才能够更好地参与社会活动。其三,农业现代化要求农民具有创新的农业发展理念,具备新的思维、追求、技术和眼光,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因此,农民必须对法律有更深刻的理解,充分利用法律保障自身权益。

全面依法治国

  《意见》提出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具体措施大致包括: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和党内法规;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宣传教育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三大攻坚任务结合案例,深入宣传法律法规;利用好农村法治文化阵地,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利用各类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对村干部的法治培训;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新时代的法治乡村宣传工作是关乎大局的重点环节,只有做好法治乡村宣传工作,法治乡村的建设任务才能够顺利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添砖加瓦。

新时代法治乡村宣传教育面临的困境

乡村居民法治意识普遍较低

  乡村居民的法治意识普遍较低,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一,由于乡村地区的信息流通相对不畅,法律知识普及的渠道有限,导致村民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普遍较低。他们可能不清楚法律的具体内容和重要性,对法律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的认识也较为模糊。其二,在一些乡村地区,传统的文化习俗和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影响着村民的法律观念。遇到矛盾纠纷时,他们可能更倾向于依靠传统的道德规范和村规民约来解决纠纷,而不是通过法律途径。其三,部分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村民的经济压力较大,他们可能更关注生计问题,除非自身遇到法律纠纷,否则对法律知识的关注程度较低。

宣传渠道和方式相对匮乏

  1.宣传渠道不足

  一方面,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上,针对法治宣传的栏目和内容相对较少,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宣传效果。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新媒体如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然而,在乡村地区,受到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普及率的限制,新媒体的利用程度相对较低,导致法治宣传难以覆盖到更广泛的群众。另一方面,从现场宣传活动来看,一些地方会组织法治宣传活动,如讲座、展览等,但由于资源有限,这些活动的频率和规模往往较小,难以形成持续和广泛的影响。

  2.宣传方式单一

  由于法律本身内容庞杂,其概念和含义较难理解,加上缺乏与村民生活实际的结合,难以引起村民的兴趣和共鸣。与此同时,传统的法治宣传方式,如发放传单、悬挂标语等,虽然简单易行,但形式单一,难以吸引村民的注意。并且这些方式没有互动性,无法让村民从深入参与和体验中正确理解法律知识。

基层普法力量不足

  在普法资源层面,乡村地区律师资源相对较少,特别是在一些偏远或经济欠发达的乡村,律师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法律咨询需求,且乡村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多不健全,这些机构可能缺乏必要的设施、资金和人员,导致其无法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在普法人员层面,部分乡村基层普法服务人员可能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导致其在普法过程中难以准确、全面地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除此之外,普法工作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如司法、公安、教育等。然而,在乡村基层,这些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作机制可能不够顺畅,导致普法工作的整体宣传效果不佳。

法律宣传教育内容缺乏具体性和针对性

  当前,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往往停留在对法律法规的笼统介绍和宣传上,没有针对乡村地区的具体法律问题和群众的实际需求进行深入剖析和解答。乡村地区有着独特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但目前专门针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尤其是宣传教育方面的研究不多。在普法过程中,乡村地区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参差不齐,对于不同的法律问题和法律概念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和需求,但法律宣传教育往往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导致宣传教育流于形式。

新时代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的措施

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可以包括乡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等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人员。他们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学习意愿,能够积极投身于乡村法治建设。可以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意识,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组织他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与乡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乡村“法律明白人”掌握基本的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协助乡村组织进行矛盾纠纷调解,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给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要选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或法律志愿者担任村法律顾问。同时,要确保法律顾问具备与基层群众沟通交流的能力,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对选聘的法律顾问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此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纪律和考核标准,确保法律顾问能够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基层群众对法律顾问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同时,鼓励基层群众积极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问题,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中学法活动

  通过增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帮助“两委”干部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增强群众对“两委”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有针对性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基础性法律法规,确保村(社区)“两委”干部具备基本的法治素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村民自治条例》等与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帮助村(社区)“两委”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村(社区)“两委”干部应对突发事件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利用多种渠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可以利用乡村广播站定期播放法治宣传内容,包括法律知识、案例分析、政策解读等,让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地接受法治教育。在村委会、学校、集市等公共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张贴法治海报,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向村民传递法治信息。还可以结合当地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创作法治题材的文艺作品,通过表演、演唱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增强宣传的趣味性和吸引力。

  还可以开设乡村法治宣传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法治文章、视频等内容,同时利用短视频平台制作法治宣传短视频,让村民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学习法律知识。也可建立乡村互联网法律咨询平台,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村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村民提高法律意识。

  邀请法律专家、律师等到乡村开展法治讲座和培训班,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法律素养。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周或法治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村民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在此过程中,应当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向村民宣传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提高村民在农业生产中的法律意识。并将法治宣传与乡村治理相结合,通过宣传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制度,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可以从近年来本村或本地区发生的法律案例中,挑选出与村民生活紧密相关、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例,如土地承包权纠纷、农村集体资产分配、环境保护等。通过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或以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方式,介绍案例的判决结果和法律依据,让村民了解法律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并向村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强调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性,引导村民树立法治意识。

  城乡融合加速、社会经济结构深刻变革的背景下,法治乡村宣传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历次的乡村普法活动不仅体现了乡村社会的历史变迁和法治理念的逐步深入,也反映了国家对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视和期待。从经济层面来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助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从政治层面来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从文化层面来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有助于弘扬法治文化和提升农民法治意识。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法治乡村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

  当前,乡村法治意识普遍较低、宣传渠道和方式匮乏,基层普法力量薄弱,教育内容缺乏具体性和针对性。面对这些挑战,应当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并利用传统渠道、新媒体和现场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结合乡村实际和具体案例,加强合作与联动,提升乡村法治水平,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

  编校:郭欢

  网络:柳绣华

  监审:原琳娜

  终审:魏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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