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以农民为主体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时间:2024-09-24 16:34:21来源: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字:蔡宏灵

  乡村文化振兴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农民是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力量。现立足于农民视角,首先,从农民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乡村文化发展、传承以及发挥现实作用的角度论述了农民主体性提升的价值意蕴。其次,根据现实情况分析乡村文化振兴中农民自身以及外部因素制约主体性提升的一些因素。最后,针对现实困境提出破解办法。以期不断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推动乡村文化振兴与农民自身双向发展。

  乡村文化振兴,不仅是提升乡村整体面貌的关键步骤,更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一环。在乡村文化振兴实践中,农民是强大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是实现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也是提高农民自身素养的关键。

乡村文化振兴中农民主体性提升的价值意蕴

催生乡村文化良性发展的内生动力

  乡村文化,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文化符号体系,涵盖了乡村居民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以及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它不仅是乡村社会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更深刻反映了乡村居民对于情感归宿和文化认同的追求,代表着乡村共同的精神追求。农民群体不仅是祖辈相传的乡土文化的传承者,也是新时代优秀乡土文化推陈出新的首要倡导者。一方面,优秀乡村文化能够不断为农村地区提供经济、文化和生态价值,农民是优秀乡土文化的受益者。另一方面,农民也是促使乡村文化健康良性发展的建设者,随着时代发展,破除落后乡约民俗,建设宜居和美乡村,作为主人翁,农民要承担应有的责任。

赓续优秀多样乡土民俗文化血脉

  语言文化和精神风尚等民俗文化是中华文明瑰宝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民俗文化的传承可以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赓续提供强大的助力。农村地区衍生各具特色的特色乡土民俗文化,乡村建设不仅要留住青山绿水,也要留住乡土记忆与乡土味道。目前,很多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消失,文化传承的载体逐渐减少。因此,农民主体需要合力共同重塑乡土民俗遗产的价值。 一方面,农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参与到乡土文化的传承、保护中,在无意识中增强文化自信。另一方面,农民要不断地发展与创新乡土文化,既能起到保护与利用的双重作用,也能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提供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实支撑

  乡村振兴作为关乎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发展战略,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要形成文明乡土、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文明新气象。乡村文化振兴能够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具有重要的价值引领作用。要有效推动乡村振兴,最广大、最有力的群体还是农民自身。“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农民能够从经济、文化、政治三个层面对乡村振兴起到推动作用。首先,乡村旅游彰显文化特色,政府带头发动当地农民开发经济资源,将文化特色转化为经济效益,为乡村振兴提供经济支持。其次,弘扬优秀乡土文化,提升农民的道德观念素养和文明理念,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最后,通过弘扬乡村优秀家风、培育乡贤文化等举措,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增强乡村各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乡村文化振兴中农民主体性提升的困境

农民主体地位缺失

  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农民不仅是促进乡村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也是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设者、监督者和获利者。政府和基层党组织发挥着主导、协调和治理乡村文化的作用。随着农村地区的发展,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多,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意愿更加强烈。但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文化振兴的建设主体仍然是政府。

  一方面,主体力量流失。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吸引大批农民及其后代,其生活重心逐渐由农村向城市倾斜,部分乡村呈现空心化、老龄化的特点,有能力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农民,数量不断减少。

  另一方面,农民主体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权利保障无法实现。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应该享有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部分农民由于对于乡村文化振兴等认识不足,会直接放弃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全权交由村干部代理。

农民主体自主意识薄弱

  农民主体性的发挥是有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农民的主体性是农民作为一个群体性主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自身的自主性、目的性、能动性、创造性特点在具体实践中的体现。农民自主性的发挥,体现在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文化建设,提出自己的建议与需求,共同促进乡村文化健康发展。然而,现实中,农民往往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一方面,农民对于自身主体地位认识不清。部分农民并不认为乡村文化建设是自己的事,缺乏参与热情。另一方面,农民责任意识不强,受传统小农经济与传统农村管理方式的影响,部分农民思想较为保守,不愿意接受新鲜事物,欠缺主动性与能动性,缺乏危机意识。

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有限

  农民要充分参与到乡村文化振兴建设中去,就要有配套的场所以及平台。农村既要有值得传承、保护和利用的乡土文化资源,也要有相应的政策、技术等作为支撑。

  一方面,部分传统村落衰败,乡土社会陷入缺乏活力的状态。农村地区的村落不仅是农民繁衍和发展的重要场所,也是乡村文化振兴的载体和平台。近年来,由于不合理的开发等因素,传统村落的数量不断减少,传统村落的消失也意味着乡土文化的多样性也在不断减少,乡土文化的根基发生动摇。

  另一方面,乡村文化建设体制不完善,服务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质量关系乡村文化振兴的广度和深度。农村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存在数量不足、陈旧等情况。此外,农村地区乡村文化建设组织数量较少,对乡村文化发展重视程度不够,文化建设组织运作机制不完善,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文化振兴中发挥主体作用的平台受限。

农民主体能力不足

  当前乡村文化振兴中农民主体性弱化的情况,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农民存在整体文化素养不高、创新意识不足、自主能力不够等问题。

  一方面,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部分农村地区存在“空心化”“老龄化”情况,农民不理解乡村文化振兴政策以及村里有关文化建设的规划安排,导致农民在文化活动中常处于被动地位,缺乏主动参与的热情和动力。

  另一方面,农民群体受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普遍展现出顺从与依赖的心理倾向,保守、本分,满足于现状,缺乏自主选择与创新的勇气。这种思想的束缚与依赖心理导致部分农民缺乏全局观念与公共精神,对社会公共生活持漠然态度。此外,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部分地区农民内在发展心态失衡,产生“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制约了农民的创造性。

乡村文化振兴中提升农民主体性的路径选择

建立健全农民主体地位保障体系

  1.转变政府角色

  在传统观念中农民认为政府就是决策者、主导者和管理者。随着新型农村的发展,政府要逐渐转变为监督者、服务者、指导者,以提高农村文化振兴的效率。基层政府要倾听农民的意见,及时公开乡村文化建设的方案和规划,将乡村文化建设的选择和决定权交给农民。与此同时,落实好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决定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2.搭建服务平台

  优秀乡村文化建设顺利推进,核心在于切实满足农民的内在需求。基层政府和村委会在制订文化建设方案时,要以服务者的身份建立符合农民需求的文化供给模式。充分结合农民意见,拓宽农民参与渠道,如举办村民乡贤会、议事会等,组织农民与政府对话,引导村民树立起乡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意识。

  3.夯实物质保障

  培育农民主体性的首要前提是给予农民充分的物质保障。经济条件的改善是农民有能力参与文化建设的重要前提。基层政府需要加大对文化惠农的支持力度。同时,结合本地产业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文化+经济”发展模式,设立利益激励机制,鼓励农民参与到文化产业建设中,实现文化与经济双重收益。

培养农民主体参与乡村文化振兴自觉意识

  1.转变农民传统思想

  农民主体需要摒弃孤立的思维,积极培养协同意识和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和激活各类资源与市场要素,积极加入各种经济、政治、文化组织,更好地融入社会化体系。首先,采用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其次,创新教育方法,引导农民克服利己主义、重利轻义、重物质轻精神等不良思想,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帮助农民形成具有主体属性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2.增强乡村文化认同力

  乡村文化是农民价值观念和精神共识的集中体现,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农民的生活方式。文化参与意愿是村民基于村庄归属感和本地文化认同自主自觉形成的。农民只有认同乡村文化,才愿意在行动中推动乡村文化良性发展。首先,要准确辨别乡村文化中有促进意义、有价值的部分,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顺应现代化潮流,使传统的乡村文化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充分发挥红色资源的教育作用,推动党史教育融入乡村教育,保护好当地红色资源,打造具有乡土情怀的有形纽带,从而深化农民群众的乡土记忆。

拓展农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空间

  1.加强乡村文化保护力度

  乡村文化振兴要求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优秀乡土文化能够激发乡村居民对民族文化、乡土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首先,要深入挖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将文化资源融入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例如,可以将当地红色资源改编成戏曲、歌舞等形式,既符合农民群众的审美情趣,又能更好地传承和传播乡土文化。其次,要倡导全民参与。乡土文化与家风、乡风密切相关,加大乡土文化的保护力度,既能够促进精神富有,又能够为文化的传承提供载体。

  2.拓宽乡村文化发展空间

  优秀乡村文化能够为农村带来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教育价值和生态价值,因此要不断挖掘乡村文化的发展空间。一方面,要建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关注农民的文化和精神需求,积极组织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使之成为农民喜爱并乐于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引领群众成长,从而有效推动乡村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另一方面,要做好优秀乡村文化的宣传工作,通过学习乡村文化,农民群众能够深入了解乡村文化的历史脉络与新时代的发展状况,进而增强对乡村文化的自信心,成为传播乡村文化的重要力量,从而进一步扩大乡村文化的影响力。

提升农民主体参与文化振兴能力

  1.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培养农民自主自觉地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意识,需要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养。首先,要结合农民的实际情况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利用数字化技术和多媒体技术,采用多样化、鲜活的表达方式将先进知识植入到农民的头脑中,同时也要培养农民的自主学习能力。其次,要开展法治素养教育,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要在日常生活中普法,对法律进行通俗化的阐释,提高农民的法治素养。

  2.培养农民的文化创新力

  优秀乡村文化的赓续,重要的就是要符合当前社会发展规律,符合时代发展趋势,进而迸发出新的活力。一方面,要结合当地特色,丰富农民文化活动的形式,如乡村运动会、广场舞竞赛等,鼓励村民发挥特长,参与其中,既能提高农民的集体意识,也能增加农民对乡村文化的认同。另一方面,要搭建农民文化创新平台。充分利用地域资源,建立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农民文化创新实践基地。同时,结合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帮助农民优化认知结构、积累实践经验,进而提升其文化创新能力。

  综上所述,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对于振兴乡村文化至关重要,而农民主体地位缺失、自主意识薄弱、发挥作用的平台受限等现实困境不容忽视。基于此,培养农民主体参与乡村文化振兴,可通过建立健全农民主体地位保障体系、培养农民主体参与乡村文化振兴自觉意识、拓展农民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空间、提升农民主体参与文化振兴能力等方式,多管齐下,充分发挥农民主体的积极作用,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村委主任》杂志 李惠琴摄

  编校:张瑞

  网络:柳绣华

  监审:原琳娜

  终审:魏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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