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先进个人作用,激活乡村治理动力
乡村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德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途径。文章首先对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具体实践和作用进行了分析;其次,对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发挥作用的机理进行了探讨;最后,分析了促进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路径,以期促进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有效提升,正在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对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乡村治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治理有效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其中,乡村德治作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伦理道德、共识、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具有调节、引导、约束、凝聚等治理功能,在乡村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教化和规范作用,是实现乡村振兴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如何发挥乡贤、模范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促进作用,推动乡村治理提质增效已成为乡村治理中的重要内容。鉴于此,文章主要分析各类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的具体作用,探究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的经验和实践,寻找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路径。
乡村治理模式现状
我国乡村治理模式主要是“自治”“德治”“法治”,并在这三种治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延伸出“政治”与“智治”,形成了“五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自治方面,主要指村民自治制度,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实现自我管理,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实现有效治理,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治方面,主要是通过健全村民参与的实践机制,推动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完善相关制度体系,逐步实现“熟人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在政治方面,主要是构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镇政府和村庄社会的联结;并通过完善各类党建引领机制,实现乡村“政治”,促进乡村发展。在智治方面,主要是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乡村治理中的各领域和各要素进行赋能,提升乡村治理的效率,推动乡村治理实现“人治”向“数治”的全方面转变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在德治方面,乡村治理主要包括“德治教化”“耕读家风”与“士绅精英”等方面,将乡贤、道德模范等嵌入乡村治理体系,集聚内生动力、重塑乡土公共权威、修复乡风良俗、联结外部资源等,进而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和促进乡村发展。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成效,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当前正在逐步形成“五治融合”的治理体系,有助于解决乡村治理的固有顽疾和新生问题,实现基层发展与治理的良性循环。
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文章研究的先进个人主要是指在乡村治理领域中受到各级部门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或者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个人,如道德模范、乡村振兴先进个人、乡贤等。通过分析总结相关先进个人的事迹资料、新闻报道、表彰材料等,发现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的实践和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凝聚力量,激发内生动力
基层群众自治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必要环节,是激活乡村产业的内在动力,而先进个人是其中的重要力量之一。通过分析发现,先进个人在凝聚力量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他们能够通过自身高尚的品德和良好的行为进行示范,引导乡村居民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凝聚全村居民的共识和力量,带领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实践。同时,先进个人在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过程中,能够发挥较强的主观能动性,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乡村居民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这些支持和服务不仅能够满足乡村居民的实际需求,还能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激发居民的内生动力,促进其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先进个人通过培训指导和实践锻炼,能够培养一批主动学习、善于思考总结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人才,形成“引导—带头—培养—成长”的良性循环,持续推动乡村发展。
联结资源,形成发展合力
乡村振兴背景下,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联结外部资源的作用日益凸显。他们凭借自身的社会影响力、专业知识和人脉资源,能够为乡村发展和治理带来积极变革。与一般村民相比,先进个人普遍具有良好的社会资本。他们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政策理解力,帮助乡村争取并有效利用政府提供的资源和政策支持。他们在乡村产业发展中主要扮演着乡村社会企业家和“经纪人”的角色,一方面,向政府部门反映村民的需求和难题;另一方面,为乡村项目争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在一定程度上先进个人是乡村与政府之间沟通协调的桥梁。除政府资源外,他们还通过各种平台和方式聚集社会资源,如邀请专家前来指导、拉动企业投资、组织文化交流活动等,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引入社会资本、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强化社会力量对乡村治理的支持,从而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力,促进乡村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提高乡村生产效率和治理水平。同时,先进个人能够整合各方资源,合力为乡村治理和发展建立多方共赢的平台,推动乡村产业发展。
树立典范,引领乡风文明
乡风文明是乡村社会稳定、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基础,先进个人在其中的作用不可或缺。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先进个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言论和实际贡献,在当地树立起了积极向上的典范,发挥了引领乡风文明的重要作用。以乡贤为例,乡贤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通过自身的崇高品质和模范行为,在村民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尤其在遵纪守法、勤劳守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实践中,乡贤成为乡村居民学习和模仿的对象,能够有效发挥“领头雁”的作用,成为带动基层发展的关键。在改进不良风气方面,针对乡村存在的陋习如滥办酒席、铺张浪费等,乡贤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新习俗,在相关习俗中带头践行简朴、节约的理念,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村民摒弃旧陋习,树立新风尚。在综合素质提升方面,乡贤还利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发起或组织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如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举办文化知识普及活动等,通过举办讲座、实地教学等方式,提升村民的综合素质和文化水平。此外,乡贤深知地方文化的重要性,重视乡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因此,也是地方文化的主要传承者。先进个人主要是通过组织传统节日活动、文化艺术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文创产品开发等方式,促进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这些具体实践不仅有效丰富了乡村的精神文明生活,而且促进了乡村文创产业发展。总之,先进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乡村文明引领者的作用,其通过自身的实践和示范,激励和带动了更多的村民投入到乡村文明建设中来。
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发挥作用的机理
从各地先进个人的事迹资料、新闻报道、表彰材料等可以看出先进个人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受人尊敬的需要。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生理的需求、安全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受人尊敬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现如今,进入新时代以后,从富起来到强起来,人民对于需求的层次也越来越高,不单单注重生理、安全的需求,还需要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先进个人的表彰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的心理需求,村民们也会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向先进个人看齐,从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是榜样的力量。乡村治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共同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榜样的力量显得尤为重要。人民对于榜样都是向往的,身边的榜样更具感染力、更易效仿,由于彼此间相互认识、了解,使人产生一种“你能做到我也能做到”的心理,因此更有感染力和示范作用。榜样的力量还能够引导乡村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在榜样的影响下,村民们更加注重诚信、友善、勤劳等美德的培养,形成了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三是熟人社会的影响。在乡村治理中,熟人社会作为一种特有的社会现象,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农村社会,名声往往与个人的品德、能力和贡献紧密相连。一个拥有好名声的人,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在村庄中拥有更高的地位和影响力。因此,村民普遍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努力展现出积极向上、诚信正直的形象,以期获得他人的赞誉和尊重。先进个人表彰正是利用这一点引导村民干好事、做好人。
综上所述,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的机理主要包括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榜样力量、熟人社会的影响等方面,他们的参与和贡献不仅可以促进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也可以推动乡村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建议
在乡村治理中,先进个人的积极作用虽然显著,但亦受限于诸多问题。例如,能力素质有限,缺乏治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应对复杂问题时力不从心;人才培育和引进不足,数量和质量难满足实际需求,影响治理效果;缺乏激励与持续动力,先进个人缺乏积极性,影响工作效果等。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拓宽先进个人参与乡村治理渠道
根据乡村发展实际,可逐步建立乡村治理咨询委员会、乡贤理事会等议事协商机构,给予先进个人建议权和一定的事项表决权,让先进个人深度参与乡村治理各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与村“两委”共同商讨和解决乡村治理中的现实困难,有助于增强其归属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乡村治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例如,湖北黄冈市龙王山村逐步构建起“1+2+N”的工作机制(村党支部引导,乡贤理事会、监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并根据工作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协调推进乡村治理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桥梁纽带作用
先进个人通常具备较好的社会资本和社会影响力,他们是乡村获取优质资源的“桥梁纽带”,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先进个人积极对接上级政府,引进投资、技术和人才,推进项目合作、宣传乡村文化品牌等,充分利用乡村资源,转变发展思路,把握发展趋势,提高生产效率,拓宽潜在市场,助力乡村经济发展。例如,上海南桥镇华严村精选45名德才兼备的乡贤组成乡贤理事会,整合乡村资源,发展乡村经济,打造乡村品牌,带动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形成治理有效的良好局面。
探索建立多层次激励机制
为进一步激励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在乡村治理中的促进作用,应结合乡村实际,探索建立多层次激励机制,该激励机制主要包括物质激励、荣誉激励、发展激励等。其中物质激励可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对在乡村治理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包括奖金、奖品等形式的物质回馈;荣誉激励主要是指精神奖励,通过表彰大会等形式授予“先进个人”“新乡贤”等荣誉称号,提升先进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认可,并且可以进一步增强其引领示范作用,激励更多的人参与乡村治理;发展激励主要是为先进个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如组织培训交流、参与更多项目、担任一定职务等,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拓宽发展空间。
强化先进个人的支撑保障
一方面,围绕先进个人参与乡村治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打通制度障碍,明确先进个人参与乡村治理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他们在乡村治理中的建议和行动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先进个人的培训交流,定期举办乡村治理经验分享交流活动,通过先进个人的案例分析、经验讲解等形式,推广成功的乡村治理实践经验。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对先进个人的事迹、成功案例等进行宣传报告,鼓励更多村民和先进个人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乡村治理机制。
综上所述,先进个人在乡村治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他们通过实践积极倡导新风尚、促进文明实践活动以及传承和弘扬乡土文化,有效地聚集了政府资源、人际资源等社会资本,增强了乡村的发展动能,为乡村治理作出了显著的贡献。因此,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应逐步拓宽参与渠道、发挥桥梁作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支撑保障,帮助他们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未来,先进个人将以更高的社会责任感参与乡村治理实践,充分发挥自身的引领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
《村委主任》杂志 和羽楠摄
编校:张瑞
网络:柳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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