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乡村振兴推动者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旨在全面促进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全方位发展。这一战略不仅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举措。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仅是对过去农村政策的系统总结和升华,更对乡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治理水平、收入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旨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是一项全方位、多元化的工程,并非仅仅依靠政府就能实现,公益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在其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益组织的内涵与特征
公益组织属于非政府组织的一种,是指那些以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福祉为主要目标的组织。这些组织通常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来服务社会。公益组织的活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扶贫救济、人权保护、文化推广等领域。公益组织的资金来源多样,包括个人捐赠、企业赞助、基金会资助、政府补助、国际援助等,该组织通过提供服务、倡导政策、进行研究和教育等方式,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
公益组织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的收入和盈余不会分配给其成员、董事或其他个人,而是用于支持其公益目标和活动。
第二,公益性。公益组织的宗旨和目标旨在改善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于社会大众或特定的弱势群体。
第三,独立性。尽管公益组织可能会接受政府资助或与政府合作,但它们在运作和决策上保持独立,不受政府直接控制。
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展“百美村庄”项目的现状
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展的“百美村庄”项目于2013年发起,是一项致力于探索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乡村产业发展项目。该项目以民宿为切入点,以乡村旅游为产业,旨在挖掘和盘活乡村的土地、文化、生态等资源,搭建乡村与城市相联结的创业发展平台,引进培育乡村人才,引入市场机制,激活乡村潜能,激发村民内生动力,从而促进村民增收,带动城乡互动,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
项目的核心逻辑是让农户能够产生可持续的收益,通过发展可持续的产业和激发本土社会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来实现真正的减贫。项目通过整体规划和专业设计对传统村庄、旧民居进行内部改造,对村庄和周边生态环境进行维护整治,以开展乡村旅游促进三产融合。培养乡村致富带头人和吸引年轻人回乡就业创业,依托村“两委”和合作社进行民主协商,以合作社为载体,实现成员共享、利益联结的收益分配机制,实施积分管理,开展乡村文明建设。
截至2023年7月,“百美村庄”项目已覆盖全国15省32县34村,惠及22 57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 222户4 434人。项目通过引导村民合作,共享合作社股份机制,引入各类合作伙伴以市场化的方式共同运营,促进村庄产业发展,优化村庄产业结构,实现共同富裕。项目实践包括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三坡镇南峪村等,通过保护性规划和避免大拆大建的原则,发展高端民宿项目作为实现脱贫的支柱产业,利用当地山区石材,着重对室内陈设进行设计提升,搭建村民共享的股份制合作社平台,推行“五户联助、三级联动”等制度,引入专业民宿运营方成为合作伙伴,共同盘活村庄资源,壮大集体经济。
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开展“百美村庄”项目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公益组织是项目的动员者
在“百美村庄”项目中,中国扶贫基金会积极参与政策引导,推动政府和社会对乡村振兴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各方的合作与共建,凭借其资源优势,成为社会力量参与公益的重要枢纽。基金会通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包括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汇聚资金和资源,支持乡村振兴。例如,2020年“百美村庄”项目筹集的资金中,中国三星捐赠了1 000万元、三峡集团捐赠了2 300万元,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人民政府捐赠了500万元,三棵树捐赠了1 088万元。这种资源整合能力使基金会能有效应对乡村发展中的各种挑战,大力推动项目的实施,也为项目开展奠定了物质与人力基础。
公益组织是项目的管理者
在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百美村庄”项目中,基金会凭借其在长期公益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在合作中发挥着专业的核心作用。基金会的“百美村庄”项目以村庄问题为导向,结合资源禀赋、市场环境等要素,提出一套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系统性解决方案,通过科学规划总体布局,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在整个过程中,基金会通过综合管理策略实现有效运作,包括整体规划与管理、严谨的资金运作与财务管理、科学的项目管理流程、合作社模式的推广、品牌运营与影响力建设以及风险共担与保底增量的运营模式,依托乡村旅游,激发村民内生发展动力,构建人才培养和创业平台;同时,通过倡导政策支持、建立合作机制、提升村民创业技能以及线上线下活动增强品牌影响力,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乡村的全面振兴。
公益组织是地方政府的合作者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百美村庄”项目通过与政府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乡村振兴。项目团队与当地政府官员进行实地调研和深入交流,探讨如何利用当地资源打造特色民宿,促进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基金会倡导政策支持,推动项目模式的复制和扩展,同时整合社会资金、信息和人才等资源,激活乡村发展潜力。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融合方面,基金会与政府合作,获得必要的土地流转和基础设施配套支持,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乡村旅游、住宿、餐饮和农副产品销售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此外,基金会还注重培养本土化人才,输出自组织体系、经济组织体系和社区融合体系三大模式,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为村民创造更多致富机会。通过这些策略,基金会与政府携手,共同促进乡村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公益组织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作用
整合社会资源投入乡村振兴
中国扶贫基金会在“百美村庄”项目中扮演着资源整合者的关键角色,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并精准分配,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高效率。基金会与政府部门紧密合作,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配套,同时倡导并营造有利于乡村振兴的政策环境。通过构建广泛的合作伙伴网络,基金会汇聚各方专业能力和资源,促进技术和知识的转移,提升当地居民的技能。此外,基金会积极开发市场,打造品牌,增强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鼓励社区参与,提升社区的自主发展和组织能力。在风险管理方面,基金会整合相关资源,评估项目风险,并与政府、保险公司等合作,为项目提供风险保障。通过这些综合性的资源整合举措,中国扶贫基金会不仅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还提升了项目的效果和可持续性,为乡村振兴贡献了重要力量。
促进乡村振兴的多元化参与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百美村庄”项目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广泛参与,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为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项目通过成立农民合作社,鼓励符合条件的村民加入,以象征性股金的方式让贫困户与普通村民按比例入股,提高了村民的集体意识和乡村振兴的参与感。这种模式不仅提升了村民的抗风险能力和议价能力,还有效规避了不良内部竞争,形成了乡村产业发展的有效抓手;基金会还积极引入社会资金、信息和人才,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通过与企业的合作,项目获得了大量资金支持。例如,中国三星为南峪村的“分享村庄”项目提供了启动资金,极大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此外,基金会借助开设微信公众号和参与各类论坛等方式,与知名品牌和媒体合作,进行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参与的范围,提升了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吸引了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同政府、市场之间形成互补
政府在乡村振兴中扮演着规划者和引领者的角色,致力于推动乡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多维度的全面发展,旨在实现乡村集体公共利益的最大化。然而,由于在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上的局限性,政府难以在乡村振兴的各个领域实现均衡投入,这导致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薄弱环节。市场虽然以高效率和灵活性著称,但由于乡村振兴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特征,对于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主体而言,其吸引力相对较弱,因此市场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发挥并不充分。与此同时,公益组织作为非政府组织,与乡村振兴战略有着天然的契合度。它们不仅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能够提供市场难以有效供给的公共产品,还能结合市场的高效性和灵活性,满足乡村振兴的多元化需求。公益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它们能够弥补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不足,为乡村的全面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公益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面临的困境
政府与公益组织的合作模式单一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虽然公益组织涉及多个方面,致力于通过乡村旅游激发乡村的内在潜力,但与政府合作模式相对单一,需要政府的资金援助和政策倾斜,缺乏在技术合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多元化发展。同时,项目的广度与深度也有一定限制,主要集中在民宿开发和乡村旅游等方面,鲜有涉及农业现代化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潜在的发展领域。
公益组织开展项目的自主性仍有限
目前,地方政府对公益组织在乡村振兴中所能发挥的作用认识不足,对其贡献的信任程度也有所保留,政府与公益组织的合作领域和内容较为有限。这种状况导致公益组织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的管制和约束,限制了它们的自主性。公益项目在策划和实施过程中,往往受到政府部门的直接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益组织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创新性和灵活性的空间。公益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沟通协作仍面临一些挑战。
公益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相关法律不够健全
我国公益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面临法律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为公益组织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但这些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仍较为原则性,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公益组织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例如,在登记注册流程方面,由于缺乏统一和明确的规范,不同地区和部门在执行时存在差异,增加了公益组织设立的难度。此外,公益组织的准入程序不够明确,影响了其参与公益事业的效率和效果。这些问题的存在限制了公益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需要通过法律体系的完善和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来解决。
促进公益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策略
积极探索多元合作模式
公益组织作为乡村振兴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补充者,应当进一步发挥连接政府与市场的纽带作用。公益组织应积极与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探索乡村振兴的新领域和新活动,通过这种协同合作整合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同时,可以通过与企业的联系,引入更多的技术和资金支持,提升项目的实施效率和效果。政府也应当鼓励支持多种形式的合作方式,既可以采取由公益组织主导的项目制,也可以通过政府直接购买公益组织服务,实现参与方式的多元化。
完善公益组织管理机制
一是需明确政府监管职责的边界。政府对公益组织的监管是确保其合法运作的基础,但过度的监管可能会抑制公益组织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必须摒弃对公益组织的偏见,转变以往严格限制的管理理念,规范政府对公益组织的监管行为,明确监管的合理范围。二是明确公益组织应有的行为准则和活动范围。通过规范公益组织的行为规范,明确其合法活动范畴,可以促进公益组织在法律框架内高效运作,确保其活动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三是要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作为公益组织活动的直接受益者和参与者,群众对这些活动有着更及时和深入的了解,建立一个良好、畅通的群众监督机制,不仅有助于提高公益组织的透明度,还能有效预防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完善公益组织的相关法律
公益组织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制度不仅能够为公益组织的行为设定边界,确保其合法地位,还能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确保其活动有法可依。面对我国公益组织种类繁多、规模不一的现状,为了更有效地规范和促进公益组织的发展,有必要对不同类型的公益组织制定和完善具体的法规细则。通过细化公益组织的相关法规,可以为其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支持,从而推动其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的发展。
编校:陈亚丽
网络:吴飞飞
监审:乔星琦
终审:魏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