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基层治理 乡村生态向好
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契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更高发展要求,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建设显得更加紧迫。当前,我国乡村生态问题主要体现在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生态价值观念淡薄以及人才流失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采用专项性和综合性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的一系列应对举措,以系统性创新破解治理难题,推动乡村生态可持续发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的重大命题。基层作为政策执行的最终场域与多元利益交汇的基础单元,其治理现代化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整体效能。乡村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生态治理又是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伴随着乡村的发展、传统生活生产方式变迁以及部分产业转移,乡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乡村全面振兴与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因此,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视域下,系统审视并破解乡村生态治理难题,探索行之有效的实践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基层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村生态治理的困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越是发展任务重,越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此形势下,乡村生态治理呈现出全新的态势与特征,同时也被赋予了更高的发展要求,我国乡村生态治理面临的挑战也随之愈发突出。
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生态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发挥不足,主要表现为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贯彻不够深入,在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时存在重短期效益、轻长远规划的倾向。部分党组织在宣传环保政策时未能有效动员群众参与污染防治、垃圾分类等实践,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治理的能力有待提升,未能形成有效的多元协同机制。同时,部分基层干部生态治理能力欠缺,面对污水治理、土壤修复等技术性任务时,存在知识短板和畏难情绪,难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这种引领作用的弱化,不仅会制约生态环境的改善,也会影响乡村振兴中生态宜居目标的实现。
产业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我国幅员辽阔,随着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的持续深入推进,在土地流转催生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下,相关生态治理难题仍未得到根本性破解。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水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乡村地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等,导致污染呈现出广泛性、隐蔽性特征。同时,规模化养殖产生的粪污、废渣污染问题较为突出。此外,当前部分地区针对农业面源污染与养殖污染的监测技术手段相对滞后,难以精准溯源污染源头与量化污染程度,进一步增加了生态治理的难度与成本。
农民生态价值观念较为淡薄
部分农村地区仍存在农民生态价值观念相对淡薄的现象。在城市化进程与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传统乡村社会所秉持的“敬畏自然、顺应自然”的朴素生态观念,以及与之相适配的“无废物”循环体系正逐渐走向瓦解。物质攀比、一次性消费等观念持续侵蚀着物尽其用的优良传统。乡土社会原有的礼治文化、村规民约及家风习俗对个体行为在生态层面的约束效力显著下降,进而导致生态理性不断衰退,这正是乡村生态环境恶化背后的深层次文化根源。此外,许多农民为了追求作物产量,长期依赖化肥农药,对土壤退化、水源污染等生态后果缺乏足够的重视;同时,生态保护的经济价值未被充分显现。例如,湿地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持等隐性效益难以直接转化为农民收入,导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在基层认知中不够清晰。加之,生态教育在乡村的覆盖不足,使得部分农民仍将生态问题视为“自然损耗”而不是人力可干预的系统性问题。这种观念的滞后,不仅会制约农业的绿色转型,也会加剧生态保护与生计需求间的张力。
乡村人才流失导致生态治理内生动力不足
乡村人才流失已成为制约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大量掌握传统生态知识、熟悉本土环境的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外流,导致乡村生态治理陷入“人才空心化”困境。这种流失不仅削弱了基层生态治理队伍的技术力量,更阻碍了传统生态智慧与现代治理技术的传承。例如,部分偏远乡村因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即便配备了生态监测设备,也难以实现数据的精准分析与污染风险的及时预警。这种内生动力匮乏的困境,致使部分乡村迫切需要借助人才回流机制与本土化能力建设来打破僵局。
实现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路径
面对上述困境,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转型迫切需要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这要求我们从组织基础、制度保障、文化内核、人才支撑这四个维度进行协同建构,这几者相互支撑、共同作用,推动构建现代乡村生态治理新格局。
加强基层党建引领,推动乡村生态治理
一是要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邀请环保专家共同制定中长期生态治理规划,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与产业发展边界。开展“绿色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案例教学、实地考察等方式,提升基层干部对“两山”理论的实践认知。
二是要创新环保宣传与群众动员机制。打造“生态积分银行”制度,将垃圾分类、污染防治等行为量化为积分,与村民福利、信贷优惠挂钩,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培育“环保乡贤”队伍,选拔热心环保的教师、退休干部等组建宣讲团,用方言土话解读生态环保政策,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利用多种载体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是运用典型司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是推动多元主体协同,构建乡村生态治理新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理新篇,离不开各方人才、主体的协同合作。通过构建基层党组织、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网络,发挥多元主体各自的优势,共建共享,为打造美丽的乡村环境而贡献各自的力量。
四是构建常态化培训体系,切实提升基层干部生态治理能力。通过线上课程、实地培训等方式,系统教授污水治理、土壤修复等技术知识。开展“师徒结对”帮扶,安排环保部门技术骨干与基层干部一对一指导,化解基层干部的技术畏难情绪。设立“生态治理创新奖”,对在技术应用、模式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强化基层干部的示范带动效应。
推动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守护“绿水青山”
一是强化基层法治对接与普法宣传。筑牢生态环境的守护防线,核心在于制度保障与法治护航,只有制定严格的行业制度与完备的法律体系,才能更好地对生态环境负责,形成“有法可循,有法可依”的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体系。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通过实施,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道路不断深化落实。为推动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基层干部必须熟练掌握生态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各项法律法规条款,全面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拓宽宣传教育途径,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在实践中落地见效。
二是完善基层生态规章条例。结合《“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国家方案,因地制宜制定更细化、可操作的乡村生态保护规章与村规民约,并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本土化表达与宣传形式。
三是健全法治执行监督机制。依托生态环保监督员等力量,加强巡查,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养殖排污管控等重点领域的法律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同时,开通线上线下举报渠道,鼓励村民参与生态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对查实的案例依法依规处理并公开通报,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鲜明导向,确保乡村生态治理法治条款落到实处。
源头污染防控,破解乡村产业污染困局
针对乡村产业污染问题,需从政策、技术、监管三方面协同推进,形成全链条治理闭环。首先,在政策方面,要完善土地流转环保条款,明确经营主体生态责任,推广“稻渔共生”“林下养殖”等种养循环模式,结合区域生态承载力划定生态敏感区禁限养范围,从源头控制污染扩散。其次,在技术减污方面,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低毒高效生物农药,建立农膜回收体系;同时,可支持养殖场通过沼气工程、有机肥加工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降低化学投入品和废弃物污染。最后,在监管方面,利用遥感技术动态监测农田、养殖区污染情况,构建“数据预警+人员核查”的智能化监督预警网络,实现“技防”与人防相结合,切实实现产业污染源头防控。
提升农民生态环保意识,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
农民是乡村生态治理的主力军。提升农民的生态意识与参与能力至关重要。
一是强化生态教育。通过乡村讲堂、田间示范普及生态知识,增设“生态实践课堂”,组织农民参与农膜回收、污水过滤等实操活动,走出“生态危机不可控”的误区。二是重视生态价值。可搭建生态产品产销对接平台,为生态种养农产品提供“绿色认证”,通过溢价销售让农民尝到生态保护甜头;建立湿地涵养、碳汇交易等生态补偿机制,对参与湿地维护的农户发放补贴。三是激活传统智慧与重塑约束。挖掘村规民约中的生态条款,结合现代环保理念修订家风习俗,与我国“物尽其用”“循环利用”的传统观念相融合;开展“生态家风评选”,表彰践行节约、垃圾分类的家庭,抵制物质攀比、一次性消费,重建乡土生态行为约束体系。四是推广绿色技术与降低转型成本。提供低毒农药、有机肥补贴,降低生态农业成本门槛;组织农技人员“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等技术,保障减量不减产;建立绿色技术共享平台,鼓励农户共享设备、交流经验,形成互帮互学的转型氛围。
构建“引育留”全链条机制,摆脱乡村生态治理人才困境
针对乡村人才流失导致的生态治理内生动力不足问题,需构建“引才回流、育才强基、留才赋能”三位一体机制。
一是通过政策激励,吸引人才返乡。设立“乡村生态治理人才库”,通过创业补贴、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大学生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生态治理;建立“乡贤智库”,邀请退休技术人员担任生态顾问,通过远程指导或定期返乡服务,传承传统生态智慧。此外,搭建回流平台,助力人才返乡。可建立“乡村生态治理人才数据库”,精准匹配返乡人员的技能与治理需求,提供精准化岗位(如生态监测员、传统农技推广员)。
二是深化本土育才,强化能力建设。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乡土生态技术培训”,将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传统经验与GIS监测、生态修复工程等现代技术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设立“田间实训基地”,通过案例教学提升基层队伍在土壤改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破解技术传承断层等问题。构建分层分类培养体系,针对新型职业农民、生态管护员等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课程。
三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增强内生动力。完善人才激励体系,对长期扎根乡村的生态治理人员给予职称评定倾斜、绩效奖励及生活补贴;推动“产学研用”融合,支持企业与乡村合作开发生态项目,为人才提供技术转化平台和创业支持,增强职业归属感。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为乡村生态治理指明了根本遵循。它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的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作为核心追求。乡村生态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引领、推动乡村生态治理法治化、源头污染防控、提升农民生态环保意识、构建“引育留”全链条机制等举措,对乡村空间生产逻辑进行生态化重构的系统工程。这一过程不仅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必然选择,也是传承中华优秀生态智慧、激发乡村内生动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路径。通过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生态治理方案,不仅能为中国式现代化描绘鲜活的绿色底色,也将为全球的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贡献宝贵的中国智慧与中国力量。
终审:魏文源
监审:王莉娟
编校:李晓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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