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殖经营 预防经营风险
近年来,为推动农村畜牧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国家对畜禽养殖领域给予了大力扶持,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有力地推动了产业的规模化与现代化进程。但遗憾的是,部分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趁机钻政策空子,采取不规范经营乃至违法手段,企图套取养殖补贴,此举不仅导致国家财政资金的极大浪费,还严重扰乱了养殖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合规经营养殖户的合法利益,给农村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深入剖析此类案例,从中汲取教训,加强防范与监管,已成为保障养殖补贴政策精准落地、推动农村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常见的农村养殖场不规范经营及套取补贴手段
虚构养殖规模与项目
虚报畜禽存栏量:一些养殖场通过编造虚假的养殖记录,虚报畜禽的存栏数量。在申报补贴时,实际养殖的畜禽数量远低于上报数量。例如,某生猪养殖场在申报补贴时,声称存栏生猪500头,但实地核查时发现其实际存栏量仅有100头左右。他们通过伪造购猪凭证、养殖日志等资料,企图蒙混过关,骗取按存栏量计算的补贴资金。
编造不存在的养殖项目:部分不法分子注册养殖场后,并未实际开展养殖活动,而是通过虚构项目,如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引进先进养殖设备等。通过制作虚假的项目规划书、施工合同、发票等文件,骗取政府的项目建设补贴。此外,还有人以发展特色养殖为名,申报特种畜禽养殖补贴,但实际场地内却空无一物,从未进行过相关养殖活动。
资料造假与手续不全
伪造资质证明材料:为满足补贴申报条件,一些养殖场伪造相关资质证明。例如,伪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该证件是养殖场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需满足特定的防疫设施、制度等要求才能获得。不法分子通过PS等手段伪造证件上的相关信息和印章,以证明其养殖场符合防疫标准,从而骗取补贴。更有甚者,伪造兽医资格证书,表面上宣称养殖场配有专业兽医,实则并无专业人员驻场。
手续不全违规申报:部分养殖场在未办理齐全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匆忙申报补贴。按照规定,养殖场建设需要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以确保用地合规。然而,一些养殖场未办理该手续,却通过不正当手段疏通关系,试图绕过手续审核环节申报补贴。尽管部分养殖场的环保手续不完善且未建设配套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却依然申报与环保相关的补贴项目,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补贴。
违规交易与利益输送
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补贴资金:一些养殖场主与特定的供应商、销售商建立关联关系,在采购养殖物资和销售畜禽产品过程中,进行高价采购、低价销售等不合理交易。例如,从关联的饲料供应商处高价购买饲料,将补贴资金以采购成本的形式转移至关联方,或者将畜禽产品低价卖给关联销售商,再通过其他隐蔽方式将资金回流,最终实现对补贴资金的变相套取。
与相关人员勾结骗取补贴:个别养殖场主为顺利套取补贴,不惜拉拢腐蚀负责补贴审核、发放的相关人员,向其行贿。相关人员则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审批、验收等环节为其大开绿灯。例如,项目验收之际,对于养殖场不达标之处,相关人员却视而不见,默许其通过验收,骗取补贴,双方由此结成利益联盟,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典型案例深度剖析
黑龙江省某企业套取“两牛一猪”补贴案
案件详情:2016年,黑龙江省推出“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补贴项目,计划每年拿出12亿元扶持相关养殖场建设。某企业在这一背景下迅速“崛起”。该企业诱导县、乡领导干部抵押工资卡贷款购牛,并怂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跟风贷款买牛,推行所谓的“托管”养牛模式。同时,该企业从天津市佰牧兴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购得703头牛,却声称将以补贴资金支付购牛款项。该企业占地100余亩(约6.67公顷),号称可容纳5 000头现代化牧场的建设项目,在不到4个月内便“建成”。2016年10月8日,在项目尚未验收的情况下,庆安县财政局就向该企业出具了3 600万元《专项拨款通知单》,而验收报告日期却为2016年12月26日。而后,因该企业拖欠建设资金,承建方无奈将其起诉至法院,牛舍随即被查封,那些“充门面”的奶牛也被原出售方悉数收回,致使群众贷款养牛的美梦彻底破灭。
手段剖析:企业通过“借牛充栋”的方式虚构养殖规模,利用“先拨款后验收”的政策漏洞,在项目建设极短时间内获取巨额补贴资金。同时,与相关人员存在利益关联,使得违规操作得以顺利实施。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从贷款买牛的模式设计,到补贴资金的快速拨付,再到项目验收的违规操作,各个环节都存在严重的不规范和违法违规行为。
造成后果:一方面,国家巨额补贴资金被骗取,严重浪费了财政资源,导致那些本应流向真正有需要且合规经营的养殖企业的资金白白流失。另一方面,参与贷款养牛项目的干部群众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进而对当地社会的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此外,这种违规行为破坏了当地养殖产业的市场秩序,使得真正用心经营、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难以获得公平的政策支持和发展机会,阻碍了当地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
浙江省郑某某骗取生猪退养补助款案
案件详情:2013年9月,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开展信安湖流域及汇入河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退养生猪、拆除养殖用房的村民提供拆除补助。万田乡某村党支部委员郑某某,其名下有一处简易房,实际为堆放柑橘的仓库,从未进行过生猪养殖。但郑某某利用自己村党支部委员及村退养拆除补助金审批成员的身份便利,虚构了在该简易房内养殖257头生猪的记录,并以此申请生猪退养补助,最终于2013年12月骗取补助款20 010元。
手段剖析:郑某某主要利用自身职务所掌握的申报信息和审批流程的便利,通过虚构养殖事实和伪造养殖记录来骗取补贴。作为审批成员,他本应严格把关,却监守自盗,破坏了整个补贴申报审核机制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资料伪造方面,他利用对审批流程的熟悉度,精心编造了一系列看似无懈可击的养殖记录,企图蒙混过关。
造成后果:尽管骗取的补贴金额相对不算很大,却严重损害了政府专项整治行动的公信力。此举严重破坏了当地退养补助政策的公平性,导致那些真正因禁养政策而蒙受损失的养殖户利益受损,进一步挫伤了其他养殖户配合禁养工作的积极性。此外,这一行为也在当地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中产生了不良影响,若不及时查处,可能引发更多类似的违规行为,破坏农村基层治理生态。
四川省苏天银贪污养殖补贴案
案件详情: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原县畜牧局副局长苏天银,在任职期间利用分管畜禽项目的职务之便,违规操作养殖补贴项目。一方面,他伪造项目申报资料,骗取养殖补贴项目资金;另一方面,他将项目作为权钱交易的筹码,违规收受养殖户红包礼金。在其操控下,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获得补贴,而真正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如王大爷却多次申报未果。最终,苏天银因贪污罪等被查处,于2024年8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手段剖析:苏天银,畜牧局的分管领导,竟在项目申报时伪造资料,滥用职务权力,跳过正规流程,私吞补贴资金。且于项目分配之际,他更是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按养殖户行贿与否分配补贴,彻底违背了政策本意与公职人员的职责。其对项目申报、审核、发放流程的各个关键环节都进行了违法干预。
造成后果:苏天银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养殖补贴政策的执行生态,导致补贴资金未能按照政策目标精准发放到真正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养殖户手中。此举不仅侵害了养殖户的合法利益,挫伤了其养殖热情,还导致了政府资源的错误配置与无谓损耗。此外,苏天银的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在当地畜牧行业和社会中造成了恶劣影响,阻碍了当地养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套取养殖补贴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
财政资金流失与资源错配
大量资金被非法侵占:套取养殖补贴的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国家财政资金大量流失,而且可能构成贪污罪。以黑龙江省鸿昇牧业为例,该公司一次性骗取3 600万元补贴资金,这些资金本应被用于支持合规养殖场的发展,改善养殖环境,推广先进养殖技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然而,这些资金却被不法分子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侵占,导致财政资金无法发挥应有的效益。
资源配置偏离政策目标:由于补贴资金被违规套取,导致真正需要政策扶持的养殖场却无法获得应有的资金支持,造成资源错配。一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积极进行标准化建设、注重环保和动物防疫的养殖场,因补贴被占用而无法扩大生产规模、改进养殖设施,影响了整个养殖产业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政策资源未能精准配置到推动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主体上,违背了补贴政策制定的初衷,降低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破坏养殖市场正常秩序
不公平竞争加剧:套取补贴的养殖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资金支持,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了不正当优势。他们可以利用这些资金进行低价倾销,挤压合法经营养殖场的市场空间。例如,违规套取补贴的养殖场凭借资金优势,在采购上占得先机,以低价倾销畜禽产品,致使合法经营者陷入价格劣势,进而扰乱了市场价格体系,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产业发展受阻:不规范经营与套补行为泛滥,令养殖市场布满阴霾,不确定性与风险陡增,导致投资者望而却步,养殖产业的资本投入受阻。合规经营者亦因此陷入困境,部分甚至因不堪重负而倒闭,整个养殖产业链的稳定发展受波及,养殖产业的规模化、现代化进程亦受阻。
损害政府公信力与政策权威性
降低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当养殖户发现一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轻易获取补贴,而自己尽管符合条件却难以获得应有的支持时,会对政府的政策执行和管理能力产生怀疑,进而降低对政府的信任度。例如,在丹棱县,因苏天银的违规操作,许多养殖户对养殖补贴政策失去信心,甚至对政府开展的其他农业扶持项目也持怀疑态度,不利于政府后续相关政策的推广和实施。
削弱政策实施效果:套取补贴的行为使得养殖补贴政策无法真正惠及目标群体,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无法有效发挥。这不仅严重削弱了政策的权威性,还极大程度上削弱了政府为推动养殖产业发展所做的种种努力。从长期来看,这可能导致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类似产业扶持政策时面临更大阻力,影响政府对农村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
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引发群众不满情绪:在农村地区,养殖补贴政策直接关系到众多养殖户的切身利益。一旦补贴被违规套取的现象发生,将极易激起群众的不满情绪与抱怨之声。例如,在某些地方,因部分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补贴,导致其他养殖户利益受损,进而引发了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影响了农村邻里关系的和谐。
破坏基层治理生态:一些套取补贴案件中涉及基层干部的腐败和违规操作,这严重破坏了农村基层治理生态。基层干部本应是政策的执行者和群众利益的维护者,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将会动摇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信任,影响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利于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基层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防范与打击套取养殖补贴行为的对策建议
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
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利用农村广播、电视农业频道、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及乡村宣传栏等多元渠道,广泛宣传养殖补贴政策,包括补贴项目、标准、申报条件、流程及审核验收要求。确保每位养殖户都能透彻理解政策,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与违规行为风险。另外,还可以定期制作政策解读短视频在农村地区播放,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养殖户讲解政策要点。
开展针对性培训:组织面向养殖户的政策培训活动,邀请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专业人员深入农村,进行面对面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正确理解政策要求,指导其如何准备真实、合规的申报材料。同时,开展针对基层干部的政策培训,提高他们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其能够准确把握审核标准,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强化群众监督意识:在宣传政策的同时,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监督活动。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如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邮箱等,并对举报属实的群众给予一定奖励。通过提高群众监督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套取补贴行为的良好氛围。
完善补贴政策与申报审核机制
细化补贴政策标准:进一步完善养殖补贴政策,细化补贴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使其更加科学合理。例如,对于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养殖场,制定详细且差异化的补贴标准,避免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同时,明确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监管要求,防止补贴资金被挪用、滥用。
优化申报流程:简化不必要的申报环节,提高申报效率,但同时要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立线上申报平台,确保申报信息能够实时录入并共享,以便审核部门能够迅速查阅和准确比对。在申报环节,要求养殖户提供详细的养殖计划、财务报表、用地证明、防疫设施建设情况等资料,并进行严格的初步审核。
强化审核验收环节: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核机制,由农业农村、财政、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对申报补贴的养殖场进行全面审核。审核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对养殖场的硬件设施、养殖规模、防疫条件以及环保措施等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实地核查。对于重点项目和大额补贴申请,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确保审核结果客观公正。加强对审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明确审核责任,对审核不严导致补贴被骗取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监管与执法力度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对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对养殖场的养殖活动、生产记录、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管。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等,对养殖场畜禽的存栏数量、生长情况、饲料消耗以及疫病防控等关键数据进行实时追踪监测,确保能够迅速发现并妥善处理异常情况。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联合执法力度:积极推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套取养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执法合力。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养殖物资采购、畜禽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防止通过关联交易套取补贴;公安部门加大对涉嫌犯罪的套取补贴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大对套取养殖补贴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经查实的此类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除追回被骗取的补贴资金外,还需对违规养殖场和相关责任人处以高额罚款,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今后参与各类农业补贴项目及相关经营活动。对于涉及公职人员的腐败和违规行为,务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有效遏制套取补贴行为的发生。
推进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及时公开补贴信息:构建养殖补贴信息公开平台,确保补贴政策、申报情况、审核流程及发放结果等信息能够及时、全面地面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定期在政府网站、乡村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布补贴受益对象名单、补贴金额等详细信息,确保补贴发放过程公开透明。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强化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协助处理。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的套取补贴案例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推动问题的解决。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养殖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监督体系。
加强农村养殖场自身建设与管理
提高养殖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引导农村养殖场强化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养殖管理制度体系。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如实记录畜禽的引进、饲养、防疫、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加强养殖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提高养殖生产效率和质量;严格遵守动物防疫、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配套的防疫和环保设施,确保养殖活动符合规范要求。
增强诚信经营意识:通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提高养殖场主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促使其深刻认识到诚信经营是养殖场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引导养殖场主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依靠科学管理、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来获取经济效益,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对诚信经营的养殖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经营者进行行业内通报批评,以此强化行业自律与管理。
农村养殖场的规范经营以及养殖补贴政策的精准实施,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保障畜禽产品市场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存在的不规范经营和套取养殖补贴行为,严重阻碍了农业发展的目标实现。通过对一系列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我们清晰地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以及其带来的多方面危害。
为有效遏制此类现象,必须从政策宣传、制度完善、监管强化、信息公开及养殖场自身建设等多维度入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防范体系。政府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合作,不断优化补贴政策,严格审核流程,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引导养殖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确保养殖补贴政策真正惠及合法合规经营的养殖场,推动农村养殖产业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支撑。
终审:魏文源
监审:焦慧玲
编校:冯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