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提出,“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可见,党中央十分重视我国农村地区发展,围绕城乡融合推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与政策举措。当前,我国正处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规律,这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城乡融合缘由阐释
城乡关系演进具有历史必然性和当代流变性
城乡关系是城市与乡村之间要素配置、功能耦合以及利益结构的状态,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一方面,从历史必然性来看,城乡关系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形态,是城市与乡村在生产、生活、文化等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综合体现。城市与乡村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基本空间的载体,它们在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发展过程、发展功能和发展形态,但都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历史的发展,城市与乡村之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差距和失衡,也出现了不同形式的联系和互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以农哺工,以乡哺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城乡融合”等不同阶段,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可以说,城乡关系融合发展反映了我国当前国情,是研究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特征的重要线索。
另一方面,从当代流变性来看,城乡关系是随着时代变化而不断调整和改革的动态过程,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而不断创新和完善的前沿领域。当前,我国正处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也正处于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紧迫和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城乡关系演化具有阶段性、层进性特点
城乡关系演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不同时期具备不同的发展特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城乡关系政策表述从“统筹发展”“一体化发展”逐步升级,最终聚焦于“融合发展”,这体现了城乡关系发展的内在逻辑,也反映了党中央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上的连贯性与一致性。“城乡融合发展”,既承认了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成果,也承认了乡村具有的优势资源。城乡之间能实现资源互补、优势互补,且不能相互取代,是一种互惠互利、共生共荣的关系。
城乡发展阶段的形态演进
相关概念界定
1.城乡分割
城乡分割是工业化与城市化快速推进的必然结果。城市工业化进程加快吸引农村大量生产要素向城市转移,包括劳动力、资本以及土地等。一方面,作为生产要素流出的农村,其发展受限;另一方面,要素聚集的城市在经济、人口等方面快速发展,城乡差距的持续扩大,加剧了分割对立,致使关系结构性失衡。
2.城乡统筹
城乡统筹旨在打破城乡分割的局面,旨在改变城乡间的对立状态,摒弃“重城轻乡”的传统观念。这一战略强调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纳入国家整体规划范畴。农村不应再单纯作为资源输出地,而应借助城市的助力推动乡村进步,最终实现城乡间的和谐与均衡发展。
3.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提出是为了提升乡村地位,改变城乡对立分割状态,将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市民与农民等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一个动态推进的持续过程,以实现城乡主体地位平等为目标与归宿,进而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4.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融合的过程,即城乡均衡发展的过程。城乡融合发展并非简单将城市与乡村融合在一起,而是将城乡之间的一二三产业、城乡劳动力与资本视为统一整体,进行系统性规划,构建完善的城乡融合发展框架,优化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促进多维度协同合作。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石在于将城市与乡村视为平等且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明确各自优势,推动城乡实现高质量、一体化的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的目的是打破传统“城乡二元论”传统理念,使城乡在制度、文化、生态、经济以及社会等多维度深度协同与融合,使生产要素、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均衡分布,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差距,实现城乡全面、可持续发展。
政策层面比较
1.相同之处
“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与“城乡融合发展”均是为解决城乡发展差距过大、打破传统单一“城乡二元论”思想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三者均以消除城乡发展鸿沟为根本导向,通过制度创新突破传统二元割裂思维,着力化解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等系统性矛盾。同时,“城乡一体化”与“城乡融合发展”内在逻辑一致,前者构成后者的理论根基与实践起点,后者则是前者的价值跃升,而“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城乡融合”的出发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城乡融为一体,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
2.不同之处
“城乡一体化发展”将城乡视作整体,对城乡资源进行统筹协调,实现融合发展,“统筹与融合”是实现“一体”的重要手段,但是两者内涵又有所不同。城乡统筹是为了增强城市的扩散效应,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着重于发掘乡村的潜在价值,并强调实施过程中的逐步推进,但目前尚未实现完全融合发展的理想状态。“城乡融合发展”注重通过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保制度等多种制度保障,充分优化城乡空间结构,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转,从而激发乡村活力和内生动力,实现城乡人地系统的优化,推动城乡互促共进、协同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理路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实上,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就是打破传统城乡“二元论”,保障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关系调整的过程。在这个维度上,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就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乡村振兴、实现相融共生、兼顾区域差异的发展思路。
城乡融合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城乡融合发展,是为了人民,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也需要依靠人民。长期以来,我国农民群体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具体而言,农民群体作为我国工业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贡献尤为显著。尽管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数量远超城市,但乡镇与村庄的消费市场在全国消费总额中的占比仅为38%,这一数据凸显农村居民生活水准与城市居民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亟须更加关注农民这一相对弱势的社会群体,确保其发展权益得到充分重视。只有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才能让农村在现有的土地上奋发图强,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民在乡村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
城乡融合发展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的发展逻辑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70%以上,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因此,对乡村的潜在价值与潜力应当重新审视并充分挖掘。传统乡村是指农业生产、生活的地方。传统乡村价值主要具备两个属性,一是农村居民的居住属性;二是农业生产属性。但居住与农业生产属性并非是乡村价值属性的全部,乡村地域广袤,人口数量庞大,有着丰富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以及更多其他社会价值,对于乡村价值属性应当重新审视和评估。从不同维度挖掘乡村潜力,实现农村的多元发展、多功能发展、多形态发展。推动这一深刻变革,需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从实践向度看,乡村振兴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诉求与实施抓手,同时城乡融合发展必须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反过来,城乡融合发展又同时要符合乡村振兴的目标和要求。综上所述,乡村振兴与“融合发展”之间是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关系。因此,推动乡村发展的关键在于:首先,要积极推动产业振兴,培育并壮大农村新兴产业与业态,依托农业的多样功能与乡村的丰富价值,把农村的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和文化特色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独特卖点,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转型;其次,聚焦县域经济作为关键发力点,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培育,通过扶持新兴产业和优化特色农业结构,将县、镇、村面临的发展限制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从而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村经济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最后,借助现代农业产业园及田园综合体等新型发展模式,加速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及现代化步伐,深化特色农产品的加工层次,拓展产业链条,促进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助力农业大县转型升级为农业强县,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城乡融合发展要体现相融共生的发展格局
我国城镇化过程是生产要素从农村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乡村是城市发展所需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重要来源,但单向的生产要素流动导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巨大。“病症”的根源在于城乡长期发展的结构性失衡,这种不平等体现在城乡公共资源、农产品统购统销、城乡社会福利等方面。“融合发展”的实质是将城乡视为整体,追求城市与乡村的共同发展,其本质是围绕人、地、钱、权等要素,把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设计制度框架,破除规划严重脱节缺位矛盾。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需强化城乡产权基础,统一规范用地市场,消除人口流动障碍,建立城乡普惠金融体系,解决资本供给不均,纠正公共资源错配现象。同时,完善城乡共治的生态环保体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构建城乡文化交流机制,丰富城乡文化内涵。总体而言,需逐步建立起覆盖全民、普惠均衡、城乡贯通的公共服务网络,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能够顺利融入城市户籍,同时,也为向往乡村生活的城市居民提供在农村的居住选择。这不仅提升了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度,也促进了城市居民深入乡村体验,保障城乡居民均能无差别地利用公园、医疗、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城乡间人口自由流动,并确保其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城乡融合发展要兼顾区域差异的发展规律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发展情况千差万别,城乡融合发展的程度各不相同,实现城乡等值的时间进度也将会不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遵循社会发展规律。首先要充分认识城乡发展差异性,分类施策、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基于行政区划、农业主要功能、区域发展水平及村镇地理位置,进行城乡融合的地域划分、县域分类及村镇层级定位,并据此探索实施机制。策略上,优先启动大中城市近郊及发达地区,接着是中远郊融合区、城乡接合部稳步推进,自然文化资源丰富的偏远乡村则采取渐进措施。为此,选取具备城乡融合基础的市县作为国家级试验区,扶持城中村及融合城乡优质资源的示范项目,采取“以强扶弱”的差异化路径,促进城乡融合规模化发展。
终审:魏文源
监审:侯欣怡
编校:董卫娟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