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五治融合”铺就乡村治理进阶路

时间:2025-10-09 11:03:42来源:中共安阳市委党校 文字:刘卫巧

  推进“五治融合”是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客观要求。推进“五治融合”的实践进展,应遵循以下实践策略:以“政治”为核心,引领乡村治理方向;以“自治”为基础,激活乡村治理活力;以“德治”为先导,营造乡村治理氛围;以“法治”为保障,完善乡村治理制度;以“智治”为支撑,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五治融合”: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形式

  “五治融合”是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客观要求。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后,随着实践发展,逐步纳入“政治引领”和“智治支撑”,形成“五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立健全“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强调信息化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五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是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三治融合”(法治、德治、自治)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时代发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一种新途径、新模式,体现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

  “五治融合”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客观要求。提升乡村治理效能,需要确保乡村治理的正确方向,激活多元主体的治理活力,培养健康积极的治理氛围,完善科学健全的治理制度,提供便捷安全的智能支撑,才能确保乡村治理实现村民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尤其是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直面乡村干部队伍结构素质不足、乡村治理主体积极性主动性较低、乡村法治建设进程滞后、乡村道德教化影响较低、乡村数字鸿沟依旧存在等困境,加快推进“五治融合”,才能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

“五治融合”赋能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策略

以“政治”为核心,引领乡村治理方向

  “政治”在乡村治理中具有引领性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优势,以党建引领作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组织基础。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乡村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运行。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要以科学的政治理论为指导,作出正确的决策,确保乡村治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

  其次,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实施“五星”支部创建,在原有班子建设、产业发展等指标基础上,新增“数字党建”考核项。河南省安阳市依托“城市大脑”资源,开发“党建云图”平台,为每个行政村部署“党建驾驶舱”,整合党员动态管理、产业项目追踪、村民诉求响应等功能。例如,内黄县辣椒产业通过平台实时监控种植面积、市场价格,党支部可精准调度农资供应,实现“数据驱动党建决策”。通过数字化手段强化党建引领的精准性,解决基层干部“产业指导能力不足”问题,形成“数据赋能党建、党建引领发展”的安阳路径。

  最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彰显党员的先进性、积极性。党员作为党组织的“肌体细胞”,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推行“党员联户”机制,每名党员联系5~10户村民,负责政策宣传、矛盾调解;开展“党员先锋岗”评选,在秋收、防汛等关键时期设立党员责任区。因此,在做到基层党组织牵头、领导的同时,还要努力做到党员引领、党员带动。

以“自治”为基础,激活乡村治理活力

  “自治”激活在乡村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将“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乡村自治是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直接、最有效、最广泛的治理实践。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推进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是提高乡村治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首先,激活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意识。乡村治理的主体是村民自身,村民的积极参与是深入开展乡村治理实践的前提和基础。村民的参与意愿越高,参与积极性越强,乡村治理的效果越好。加强对村民自治意识的培育和宣传教育,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逐步培养自治意识和自治精神。开展自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自治教育基地等,可以增强村民自治的主体意识并提高其参与热情,推动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试点“自治积分银行”,村民参与议事、志愿服务可累计积分,兑换超市折扣或信用贷款额度。运用物质激励与信用赋能双重机制,解决“村民参与积极性低”问题,夯实自治的群众基础。

  其次,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素养能力。人是乡村治理的核心,提升村民的治理素养能力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关键因素。要根据村民的实际状况,采取合适的教育方式。定期组织关于治理知识、治理技能与治理观念的学习与培训,引导村民借助网络实现治理观念与治理理论的与时俱进,积极学习治理示范村的先进经验与治理艺术,提升自身的治理素养能力。定期组织“乡村治理能力培训班”,其内容涵盖村务管理流程、矛盾调解技巧,不断普及乡村治理中所涉及的制度、程序以及观念,将治理要求融入乡村文化建设中,增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热忱与兴趣。

  最后,发挥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作用。乡贤不但有政治上的认识高度,也有社会上的广泛影响力。在党委、村委的组织下,按照法定程序成立乡贤理事会、乡贤议事会、乡贤工作室等相关组织,引导乡贤积极参与制定村规民约,发挥乡贤在村务管理、群众教化、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仅要为在村的乡贤建立服务平台,也要为在外地的乡贤建立网络服务平台,将其纳入乡村治理体系之中,利用即时通信工具进行治理问题的沟通,最大限度地调动村里村外的乡贤成为治理的重要助力。建设“洹水e乡贤”数字化平台,开发微信小程序,设置“乡贤资源库”(按产业、技能分类)、“家乡需求池”(发布修路、教育等项目),实现乡贤与村务的精准对接。以数字技术破解乡贤“远距离参与难”问题,构建“线上+线下”自治网络,激活村民与乡贤的双向参与动力。

以“德治”为先导,营造乡村治理氛围

  “德治”是最能体现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的治理方式,也能为治理的实践提供源源不竭的道德滋养。道德教化能够帮助人树立内在的法律意识,使人严格自律。“德治”是推动乡村治理实践最深沉的柔性力量,对于降低治理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德治”需要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在推进“德治”的过程中,党员干部充分彰显党的优良作风,发挥党员干部的道德引领作用,带头践行“婚事新办”“厚养薄葬”,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乡村“德治”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选树道德模范,利用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树立乡村新风尚。此外,要建立健全道德模范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评选“乡村道德模范”通过县级媒体宣传事迹,发挥“德治”在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其次,加强文化的引领作用。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激活乡村文化的内生活力,引导乡村文化向上向善、向美向好发展。可以通过推动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开展、挖掘和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等方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依托殷墟文化,开发“甲骨文德治”系列产品,制作“德”“礼”等甲骨文字形墙绘,打造“甲骨文文化街”,编写《甲骨文里的治家智慧》通俗读本,邀请考古专家录制短视频讲解传统道德内涵。以殷商文化为载体,将抽象德治理念转化为可视、可感的地方文化符号,增强德治的文化认同。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协调发展,培育乡村治理的德治共同体。

  最后,挖掘传统的道德规范。虽然现在乡村社会结构正在发生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的转型,但就乡村本身而言,“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依旧存在且发挥作用。整理汤阴县“岳飞家训”、内黄县“农耕谚语”等传统规范,融入村规民约,如内黄县一村将“耕读传家”写入公约,进行“书香家庭”评选。因此,应对传统道德规范中能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道德规范进行整理,使之成为现代乡村乡规民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其传播正确观念、引导村民自我约束的积极作用。

“法治”为保障,完善乡村治理制度

  “法治”能够为乡村治理提供长期性与全局性的制度保障。以“法治”为保障的乡村治理现代化策略,旨在通过法治手段规范乡村治理行为、保障村民权益、提高治理效能,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实现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首先,加强乡村“法治”的教育宣传工作,增强乡村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等,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村民法治观念,增强村民依法维权和法治参与能力,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深入发展。推动乡村普法工作下沉,依托“村民说事室”与“法律明白人”,针对土地流转、邻里纠纷等乡村高频问题,开设“田间课堂”案例讲评,将抽象的法条转化为村民的身边事。在村规民约以及乡村文化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潜移默化地增强村民的规则认同。以“嵌入式”的乡村法治教育,充分激活村民依法表达诉求与参与村务监督的意愿,激发村民内在的法治自觉,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其次,加强乡村“法治”的权益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乡村权益保障机制,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政府应当加强对村民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建设,规范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保障机制,保障村民的合法财产权和基本民生权益。建立“电子法治档案”,记录合同签署、纠纷调解等法律事件,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数据不可篡改。针对农产品买卖纠纷,开通“区块链存证”通道,农户可一键上传交易凭证,实现纠纷快速溯源。以数字技术强化法治保障的精准性与公信力,为乡村治理提供可追溯、可信任的制度支撑。

  最后,加强乡村“法治”的服务统筹工作。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需要精准满足村民的法治需求,及时提供村民在经营、投资、生活等领域需要了解的法律资讯,帮助村民认识与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法律风险。开发安阳市本土普法App,整合“以案释法”视频库、“律师在线”咨询模块,设置“法治积分”系统。开展“法官进村办案”“法治大篷车”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活动,在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此外,可创建各村的法律服务室、设立各村的法律顾问,及时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利用技术手段提升普法覆盖率,解决“乡村法治建设滞后”问题,形成“线上+线下”立体法治服务网络。

以“智治”为支撑,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智治”为现代乡村治理提供了新工具与新范式,推进“智治”有利于实现乡村治理精准化、科学化与高效化。数字化平台的引入可以整合网格管理、环境监测与便民服务,使资源调配更精准;大数据分析有助于研判矛盾风险点,使治理决策更科学;推广村级应用App上线运营,使乡村服务更高效。

  首先,加强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智慧乡村管理平台。推动乡村通信网络覆盖,建设数字化乡村服务中心,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和在线政务办理功能,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升乡村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安阳市各区县着力打造“最后一公里”,在升级光纤网络的同时,在村级便民服务站积极部署集成终端,让村民办理医保、社保等高频事项实现“指尖政务”。智慧平台的活力在于持续迭代与村民真实需求的嵌入,让技术工具真正适配乡村治理的复杂肌理。

  其次,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和挖掘乡村治理的相关数据,为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乡村治理大数据中心,整合各类数据资源,运用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深入了解乡村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为乡村治理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参考。整合乡村的人口流动、土地确权、合作社经营、环境监测等多维信息,打通“数据烟囱”并激活沉睡数据,为乡村的“三资”管理、产业扶持等治理决策提供扎实的依据。例如,以农产品的流通数据调整电商平台的对接,优化乡村特色产业的产销链条;以传感器的信息流动实现对河道污染、秸秆焚烧的精准识别,从而实现快速反应。需要警惕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风险,着力弥合部分村民面临的“数字鸿沟”,避免数字赋能异化为治理壁垒。

  再次,建立智能化监测与预警系统,提前发现和应对乡村治理中的各类风险和问题。在乡村部署“多合一”智能终端,集成摄像头、广播、应急报警功能,村民可通过终端一键上报垃圾清理、道路破损等问题,系统自动派单至村委会处理。以城市智慧化资源反哺乡村,解决“数字鸿沟”问题,构建“全域感知、即时响应”的智治体系。实施“农业AI+”示范工程,引入无人机巡田、AI施肥系统,联合高校开发“农事专家”App,为农户提供种植方案推荐。将智能制造技术下沉至农业领域,提升智治与产业发展的协同性,实现“技术赋能生产、数据驱动治理”的双向提升。

  最后,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在乡村治理中推广电子化办公和服务模式。建设乡村电子政务平台,提供网上政务服务、电子化证照办理等功能,实现信息化、便捷化、智能化,提升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内黄县等地将“豫事办”村级模块与乡镇服务中心打通,村民在乡村服务站或手机上就能办理低保申请、农屋登记等事项,部分高频证明甚至能够实现“刷脸即办”。电子化办公固然重要,确保服务的温度与可达性同样值得关注。一是倒逼服务升级。以平台沉淀的民生诉求数据促成流程优化,对于困难多、需求大的事项,及时升级完善相关服务。二是避免技术便利反成服务门槛。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应保留代办窗口,并培训“数字导办员”。真正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是让技术隐于无形,让“指尖政务”成为村民触手可及且用得顺手的工具。

  终审:魏文源

  监审:侯欣怡

  编校:王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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