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主任杂志

数字赋能乡村治理的破局之道

时间:2025-08-07 15:44:20来源:牡丹江师范学院 文字:韩旭

  随着数字技术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通过数字技术助力乡村发展的乡村数字治理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的乡村发展仍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传统型乡村在数字化进程中面临着多重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文将视角聚焦于传统型乡村的独特性,分析其在当前数字治理中的现实困境,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以期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传统型乡村与乡村数字治理的概念

传统型乡村的概念

  当前不同地区(如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乡村发展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乡村的经济水平、社会结构与资源结构等方面。不同于东部地区乡村在现代城镇化过程中的人口涌入与资源集中,中西部乡村作为传统农业型乡村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流失了大量青壮年人口与知识分子,导致人口结构失衡,乡村留守人口主要以老人与幼童为主。这类留守人口主要以传统农业生产维持生计,收入单一且水平较低。同时,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落后,在日常管理模式上依赖行政指令与经验式管理,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弱,参与度低,治理效能不足。这类在经济水平、社会结构、资源禀赋等方面显著滞后的乡村地区,在乡村基层治理领域被定义为传统型乡村。

乡村数字治理的概念

  乡村数字治理是数字治理在乡村的深化发展,以数字技术(如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为支撑,通过整合数据资源,消除信息壁垒,促进区域资源均衡配置,减小现代化过程中的“数字鸿沟”。同时,通过优化治理流程、提升治理效能、创新服务模式,激活乡村经济、文化、生态等多元价值,推动乡村发展从粗放经验型向精准数据型转变,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和智能化的过程。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以数字化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整体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这标志着数字治理已经不再局限在治理工具这一方面,而是成为乡村建设发展的重要动力。

传统型乡村在数字建设中的现实困境

数字技术应用两极分化

  在传统型乡村推进数字技术应用的过程中,存在结构失衡问题。传统型乡村受地理环境、经济基础的影响,数字技术应用显著滞后于发展较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均衡是导致差异化的直接原因。经济发达地区的乡村已基本实现网络全覆盖,智能终端设备广泛普及,能够依托数字化平台开展高效治理;而传统型乡村仍面临网络信号不稳定、硬件设备陈旧或短缺等问题,部分村庄的数字技术引入仅停留在表面,难以触及治理核心环节。从治理主体角度看,协同机制的缺失是技术应用分化的深层次原因。传统型乡村的数字化项目多由政府主导推进,市场力量与社会组织的参与程度较低,使得技术供给与乡村实际需求之间存在脱节。例如,部分数字化平台功能设计过于复杂,未能充分考虑留守老人、儿童等群体的使用习惯,导致设备闲置率居高不下。同时,基层干部对数字技术的理解多停留在工作与任务层面,缺乏将技术工具与本地治理需求进行深度融合。这种“重硬件轻服务、重建设轻运营”的问题,不仅造成资源浪费,更削弱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实效性。此外,村民参与渠道的单一性进一步限制了技术应用的普惠性。多数传统型乡村尚未建立有效的数字反馈机制,村民对技术应用的改进建议难以被吸纳,技术迭代与需求变化之间形成断层,使得技术应用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难以实现良好的应用效果。

数字技术认同感不足

  传统型乡村对数字技术的接纳程度普遍较低,这一现象根植于文化观念、社会结构与技术特性的复杂互动。首先,传统治理模式与数字治理理念存在一定差异。乡村社会长期依赖熟人关系网络与地方性知识维持秩序,决策过程强调人情互动与协商共识,而数字治理推崇标准化流程与数据驱动决策。例如,线上议事平台虽能突破时空限制,但其程序化特征削弱了传统议事中“面对面”交流的情感联结,部分村民因此对数字化工具产生疏离感。其次,留守群体的数字素养短板制约了技术认同的形成。传统型乡村的留守群体中老年人与儿童占比高,他们普遍存在智能设备操作困难、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弱等问题,即便硬件设施完善,仍可能因技能不足成为“数字边缘群体”。由于这种能力与需求的不匹配,使得技术应用还不能很好地融入村民日常生活。最后,一些乡村在引入数字化技术时,未充分考虑传统型乡村独有的文化特质与实际需求,存在简单照搬成功案例的情况。这些技术与村民关注的农业生产、医疗教育等核心需求契合度不够高。技术内容多集中于基础应用,对个性化应用的操作指导不足。这使得部分村民在使用过程中感到操作不够便利,对内容缺乏兴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对数字技术的接受意愿。

乡村数字化治理发展较缓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传统型乡村的治理体系在数字化发展中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首先,各治理主体间缺乏交流互动,数据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存在一定延迟。一些协作往往需要借助人工协调来完成,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并且可能会出现一些误差。其次,当前针对乡村治理的政策,大多集中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领域,对于数字资源的所有权界定、数字平台的运营规则制定以及数字隐私保护标准的确定等关键问题,尚未形成足够精细化的规范。最后,应急管理机制的数字化建设进程相对缓慢,传统型乡村在应对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时,主要依赖以往的经验进行判断,尚未建立起一套基于数据监测的风险预警体系以及与之配套的快速响应体系。这一现状反映出当前乡村数字化治理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突发情况时还有一定的脆弱性,需要进一步加以优化和完善。

数据安全体系不完善

  首先,数据采集与存储环节存在风险。村民的个人信息、医疗健康数据等敏感信息多以分散形式存储于本地服务器或纸质档案,并没有通过一定的加密技术与访问权限管理进行安全封锁,一旦遭遇网络攻击或人为失误,极易造成数据泄露。其次,数据共享也没有形成严格监控。政府部门、企业与社会组织间的数据流通缺乏统一标准,存在一定的滥用风险。例如,某些电商平台以“助农”名义收集农户产销数据,却未明确数据使用范围,可能会侵害村民权益。最后,村民对数据的采集目的、使用范围缺乏足够的清晰认知,数据安全意识薄弱。传统型乡村的留守群体对隐私保护、网络诈骗等风险的认知水平较低,在使用数字化服务时容易忽略个人信息保护。

传统型乡村突破数字治理困境的建设建议

因地制宜把控数字建设标准

  首先,应明确地区的乡村数字化水平,立足区域发展特色,避免盲目模仿其他成功案例。不同的传统型乡村所面临的根本问题是不同的。例如,对于网络覆盖不全、设备普及率低的村庄,优先解决基础设施的问题。通过安装低成本无线基站、推广带语音功能的老年手机,实现基础通信和信息传递功能。而对于已有一定数字化基础的乡村,则逐步优化服务功能,让村民从简单应用中初步感受技术便利。

  其次,数字技术的引入需契合乡村治理实际需求。传统型乡村的核心需求集中在农业生产、教育医疗等领域,数字化工具的设计应围绕这些场景展开。例如,针对山区交通不便的问题,可搭建“线上代购代销”平台,帮助村民对接外部市场;针对留守老人就医难问题,开发“一键呼叫村医”功能,缩短应急响应时间等。

  最后,在推进过程中,需建立村民意见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定期走访、村民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技术应用的真实反馈。例如,应及时简化App的使用功能并增设语音指导,以帮助村民更好地适应和使用数字技术;若某项服务需求激增(如线上教育),则优先扩容服务器或增加培训频次。同时,鼓励乡村之间共享经验,避免重复投入。通过逐步发展的方式,既能减乡村数字发展过程中的财政压力,又能让村民逐步适应技术变革,减少排斥心理。

构建“技术—文化”共生机制

  培育数字技术认同需要从地区独特的乡村文化中寻找切入点,尤其要发挥返乡青年与留守儿童群体的桥梁作用。一是返乡青年普遍具备较高的数字素养,且对家乡有深厚情感,可作为技术推广的“主力军”。例如,组织返乡青年成立数字帮扶小组,在农闲时段开设手机操作培训班,用方言讲解如何视频问诊、线上卖货;鼓励他们参与村级政务平台运营,将复杂政策转化为村民易懂的图文或短视频等。二是留守儿童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高,针对这一群体,可设计趣味化学习工具。例如,在乡村学校可以通过动画演示教授儿童使用智能设备;鼓励孩子带动家中长辈使用电子设备查看信息、掌握线上缴费等功能。这类活动既能提升儿童的数字技能,又能通过家庭互动带动老人学习数字技术。三是,可在乡村文化活动中融入数字元素。例如,在传统节庆时举办“手机摄影大赛”,鼓励村民用镜头记录家乡变化;利用短视频平台展示本地非遗技艺,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关注家乡发展。通过这些数字化的文化实践,让村民感受到数字技术是提升生活品质的有力工具。

完善协同治理框架

  传统型乡村的数字化治理需要构建以村民为中心、多方组织协同参与的治理框架。首先,明确村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常态化的意见反馈渠道,确保村民意见能够直接反馈到决策环节。例如,在村级数字平台设置“村民议事厅”功能,定期发布治理议题供讨论,投票结果作为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对于留守老人等操作困难群体,可组织村干部或志愿者上门协助使用。其次,优化村民代表与基层政府的沟通机制。选拔熟悉数字工具的年轻村民负责汇总需求、传达政策。最后,积极鼓励村民利用短视频推广本地特产等方式激发其主动性和创造力。

  在激发村民主体作用后,政府部门可以将工作重点聚焦政策制定与资源整合方面。例如,县级部门可统一搭建数据共享平台,具体功能的设计根据村级组织实际需求定制。

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数据安全是传统型乡村数字治理的底线,需从基础防护来构建务实的安全体系。首先,强化基础数据存储安全。相关部门要对村民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例如,村级政务数据由乡镇统一加密保存,村内仅保留必要的脱敏信息;纸质档案与电子数据分开存放等。其次,规范设备使用权限。村级公共电脑、智能手机需设置独立账户与登录密码,明确村干部与普通村民的访问范围等。通过对数字技术的严格规定,加强对数字技术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后,防范电信诈骗是数据安全的重点任务。当前的乡村电诈案件时有发生,针对村民对电诈的识别能力弱的特点,可以开展简易培训,通过顺口溜、情景剧等通俗形式,在村口公告栏、文化广场反复宣传常见诈骗手法。同时,建立“村级预警—乡镇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村民遭遇诈骗,相关管理部门立即冻结村民的相关账户并上报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村民委员会也可以成立相关的数字安全小组,日常推广各类安全守则,如不随意连接公共Wi-Fi、不点击陌生短信链接、不透露手机验证码等;为留守老人配备具有报警功能的简易手机,遇到可疑情况可快速求助;定期开展数字安全日活动,由返乡青年或乡村儿童向家长讲解防骗知识,通过日常中的不断宣传教育将安全理念转化为日常行动,逐步筑牢乡村数字治理的“防火墙”。

  传统型乡村的数字化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当前传统型乡村在技术、文化、制度与安全上仍存在优化空间。通过因地制宜地发展技术、传统与现代的文化融合、多方协同的治理框架以及有效的安全防护,能够逐步化解当前传统型乡村的技术分化、文化排斥与体系滞后等问题。只有让数字技术真正服务于乡村发展、扎根于乡土文化,才能实现乡村治理的可持续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终审:魏文源

  监审:李保燕

  编校:李晓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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