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河南省基层治理难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党中央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总抓手以及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十四五”规划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是关键。当前,在整体国家治理体系中,基层治理是较弱的一环。一方面,传统弱项如人力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落后、组织建设不强;另一方面,新的问题如数字转型慢、多元共治弱、系统治理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河南省作为一个有着四千多万农村人口的农业大省,县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比例较大,一些问题如乡村“空心化”、公共服务落后、内生动力不足等较其他地区更为突出,为基层治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因此,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原有的基层治理体系亟需完善,应尽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适应国家战略体系发展要求。
当前河南省基层治理体系的问题及具体分析
河南省集经济大省、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大省于一身,具有县域面积大、村庄数量多、农业人口多、发展不平衡等特点。河南省农业人口与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等相关产业保持较高的比例,为基层治理带来很大挑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人力资源严重不足
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以及工业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这使得乡村出现了严重的人力资源危机,乡村劳动力严重不足,农业生产受到影响,乡村发展陷入困境。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
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近年来,河南省不断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对干部队伍的培养、管理以及使用都下了大功夫。一是选派第一书记以及优秀干部到集体经济薄弱村等问题比较大的地方任职,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加强乡村自治,极大减少组织农村各项社会活动的成本。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增强乡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奋斗精神和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如通过规范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等制度,减少农村“一言堂”及损害农村正当权益和基本政治权利的事件发生等。但目前,基层党组织建设依然有待持续加强。
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乡村治理涉及的领域广,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等,涉及治理主体和不同利益群体,因此,整合协调不同领域、主体与群体的任务非常艰巨。党和政府是进行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但是在乡村治理过程中,政府主要发挥统筹设计、政策支持、制度监管与保障等重要的指引作用,农民才是乡村治理的主体,要充分激发出广大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有效治理才是当前重要任务与可行性措施。除此之外,乡村治理主体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其运用到乡村治理中,不断提升管理者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通过建设“阳光公开”监督平台,强化信息传递、交流及监督,提高治理的效能。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基层治理提出的新要求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战略背景下,不仅要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还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完成这一系列任务,就需要基层治理达到新的高度,不仅要补齐治理短板,还要建立更完善的治理体系和实现更高的治理效能。
补齐治理短板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基层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必须应势而动、补齐短板,以基层之治夯实国家之治。基层治理的痛点和短板在于人才缺失和制度不完善。当前,基层社区和乡村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学习新技术能力和意愿不高等问题。掌握新兴技术的高素质人才由于薪资待遇和工作环境等因素,不愿或不能留在基层。人才“引不来”“留不住”影响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的提高。制度保障的缺乏、不完善,智能化治理技术的流于形式等,也影响到基层治理的效能。人才引进和制度保障完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
完善治理体系
进入新时代,当代中国的基层治理结构也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社会环境的多样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了城乡区域之间人口的流动速度,造就了具有参与人员更加多元、利益趋向复杂、需求更加繁多等鲜明特点的社会环境。二是基层治理的主体多元化。受经济、信息化技术迅速发展的影响,城乡、社会组织、企业等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凝聚起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的合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迫在眉睫。
实现更高的治理效能
基层治理效能是衡量基层治理成果的重要尺度,也是乡村振兴取得成功的重要反映。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直面乡村治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难题和困境,切实保障基层治理体系的平稳运行和逐步完善。随着5G时代的到来,科技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部分乡村地区仍是大数据服务的“盲区”。现代信息化技术的缺失会直接导致乡村治理工作效率低下,为基层治理增加负荷。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全域覆盖的大数据平台,发挥数字平台的优势,让基层治理更加智慧和便利。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思路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中,基层治理是基础,打造并逐步完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基层治理体系是第一步,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推行的必然举措。“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筑牢乡村治理的坚实基础
“三农”人才队伍是更好实现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打造符合“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个标准的农业人才队伍是乡村治理实施的有力保障。
第一,以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一要注重人才内部的培养。通过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民树立乡村振兴的主体责任意识,真正参与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这一互惠互利的政策中来,发挥村民乡村治理的主动性。二是政府要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的发展力度,任命能力突出、思想端正、作风优良、恪尽职守的农民党员为村干部,发挥带头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建立农村党员培训制度、乡村人才振兴责任制和考核制,明确各部门在乡村振兴中的具体责任,根据个人考核情况实施奖惩,确保乡村各级领导干部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切实增强“三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建设。
第二,发挥“三乡”人员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体制机制的全面建立;制定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优惠政策,培养并吸引一批专业技术强硬、热爱农村、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青年到乡村施展才能和抱负。乡村治理要坚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岗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坚持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政策等,打造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乡村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以支撑乡村治理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和完善。
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
在乡村工作中涉及到的各方治理主体,需协调各方利益,因此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多元治理的体系亟待落实。首先,要让广大农民成为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发挥农民群众首要作用。其次,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使党的政策和方针能落到实处。最后,有序引入社会力量的积极广泛参与,发挥其自身的资源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扩展乡村发展的外源动力。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发挥政府的顶层设计和保驾护航作用,实现政府力量、市场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协同发力,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有效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加强自治,发挥自治的基础核心作用,应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入手。民主选举方面,要选举出德才兼备、为民众办实事的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方面,要保障村民的决策权,拓宽民主决策的途径和渠道,调动村民积极性;民主管理方面,保障村民在日常事务中的参与权,切实保障村民当家作主;民主监督方面,引导村民积极行使监督权,不断完善村民自治监督体系。法治是自治和德治顺利实施的坚实保障,切实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及村民的法治素养及法律知识,不断完善乡村法治体系。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要坚持科学立法,完善乡村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乡村执法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乡村执法队伍,提高乡村执法质量;要坚持公正司法,做到司法为民,筑牢司法监督体系;要做好乡村法制知识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相关活动,提高村民法律素养。德治作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原则,必须贯彻执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规范村民行为的乡规民约相结合,通过思想教育等形式潜移默化地影响村民认同核心价值观并且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深入挖掘并积极传承本地区乡村文化中蕴含的人文精神、社会风俗、先进思想等优秀文化,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树立先进模范人物,以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团结奋斗、和睦互助,塑造良好的乡村文明新风尚。
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机制
制度建设是根基,关乎基层治理改革的大方向,能够增强其系统性与整体性,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更好地提高治理效能。首先,推进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有机融合。非正式制度主要包括村规民约、家规家训中富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以及与社会主要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部分,通过与正式制度的良性互补,不断完善基层治理制度建设朝着更加人性化、生动创新的方向发展。其次,加快城乡制度融合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是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度举措。最后,完善监督机制。乡村基层干部作为乡村治理的实施人,其行为直接影响乡村治理的成效。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乡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自己是乡村治理的主体及受益者,实现和谐乡村秩序的长效稳定。
提升基层服务的信息技术水平
新时代网络已经成为广大村民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化建设必须要有网络加持,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数字管理,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高民生服务工作效率,积极提升服务能力。在实践操作层面,通过手机APP、微信、政府官方网站等政务平台把事关农村事物发展、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推送给广大村民,调动村民对农村事务关注与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村干部要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增强与村民沟通的能力。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数字管理,切实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高民生服务工作效率,增加干部群众沟通的渠道,为乡村公共服务补足短板,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效能提供技术支撑。
编校:李保燕
网络:吴飞飞
监审:王文娟
终审:魏文源